《连云港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东海一份建议督办改变346个村委用电史
东海人大对代表建议由交办答复转为督办落实,为“小事”“钉钉子”
一份建议督办改变346个村委用电史
将为江苏1.9万多个村办公经费“减负”提供路径
“经与有关部门会商决定,对村民委员会工作场所电价实行调整,原电价0.8633元/千瓦时,现调整为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约0.54元)。”昨天,在东海县白塔埠镇供电营业厅,我们在多份用电审批表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话。营业厅负责人宋启峰告诉我们:从6月1日起,各村委办公用电,由工商业用电变为居民用电。在东海县,346个村委用电史同步改变。而这,得益于东海县人大常委会对一份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
“村委只有饮水机和照明用电,一个月电费二百多,不应该啊。”
去年冬天,东海白塔埠镇山北头村党支部书记徐勇发现村委电费有点高。
他打听了多个经济薄弱村,得知村委办公用电都是工商业用电。
“村委办公都是为百姓办事,用电不该算工商业经营用电。”
徐勇也是东海县人大代表,他据此写了“经济薄弱村村民委员会用电比照居民用电”的建议,并于今年1月提交给东海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该建议被列为76号建议。
“代表建议无小事。以往,对代表建议的处理,‘答复型’居多。去年开始,我们变‘答复型’为‘落实型’,能办结的限期督办。”东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启发介绍,对代表建议依照当年能办结、三年内能办结、没有办理条件等情况,分A、B、C三类。A类建议,由县长领办,人大常委会主任督办,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跟踪督办。
“由于县供电部门无权更改用电性质,76号建议被归到了C类。但我们觉得76号建议提得现实,便上网去查。我们发现,城乡居民委员会办公用电是居民价格。村委会和居委会职能相似,用电性质应该一样。”
抱着这样的想法,东海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王加余以人大代表名义向江苏省物价局咨询,省物价局答复说,村委会用电可以参照居委会。
76号建议由此从C类调为A类。
同时,东海县人大常委会与物价局、供电公司召开联席会,确定逐层逐级同步沟通机制。王加余与县物价局局长张伶俐、供电公司总经理韩遇春为责任人,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推进76号建议办理,并将限期办结日定为6月20日。
“系统内自下而上的推进很难,但由于是多部门联办人大代表建议,自县到省的沟通推进都是超常的,5月底省局批复同意村委会用电可参照居委会。”张伶俐说。
“6月20日,公司出变更通知。我们18个供电所所长,这几天正把变更通知送到各乡镇。各村委6月份电费就按居民用电价格走了。”东海供电公司电价专职颜虎说。
省物价局的批复及东海县的做法,为全省1.9万多个村委会办公电费“减负”提供路径。陈启发等认为。
短 评
为眼睛向下“钉钉子”点赞
因为“代表建议无小事”,因为觉得代表的建议现实,东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对被宣布为“无法办理”的建议不放手,上网海量查询比较,还“化身”人大代表向上咨询,并将建议“打捞”出来,建立逐层逐级同步沟通机制,自县至省“三上三下”沟通推进落实到底。我们为这样的眼睛向下“钉钉子”点赞。
迎难而上就是在“钉钉子”。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把钉子钉实钉牢。村委会办公用电性质的变更,看似小事,却是难事。因为它已大范围施行几十年,变更需要依据,而解释权和依据不在县级,向省级两个部门汇报、争取,谈何容易?!76号建议已入“无法办理”库,放手不管并不是推诿。但东海县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却一步步将不可能变为现实,每一步都是在“钉钉子”。
眼睛向下为基层“钉钉子”,算大账更为可贵。重点工程、大事要事因其重要、艰难而需要“钉钉子”,这已是共识。而基层的事往往因为微小、零碎、不起眼,常常被放一放、忽略或遗忘。村委办公用电费用,每月不过数百,性质变更与否,金额差别并不太大。但在争取变更的过程中,相关人员看到的是村委办公所涉皆是百姓民生的这个现实,算的是全县346个村委乃至全省1.9万村委的民生大账,实属难得。
为他们的眼睛向下“钉钉子”点赞。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青红 徐黎一
通讯员 张开虎
《连云港日报》6月25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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