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旅游条例 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细则
1. 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细则
武汉旅游年卡只限武汉市内的旅游景点,湖北旅游年卡是不但包括武汉市旅游景点还包括其他省内城市的旅游景点。
武汉市旅游年卡旅游景点包含42家景区,3家温泉,2家游船,总票价3159元。
湖北旅游年卡包含130+景区,包含湖北省内14个城市里的景点。旅游景点范围更大更多。
武汉旅游年卡,票价200元。
湖北旅游年卡,票价300元。
使用方法
武汉旅游年卡使用方法:
实体卡:实体卡片+指纹或身份证入园。
湖北旅游年卡使用方法:
电子卡:身份证原件+人脸识别入园。
实体卡:身份证+实体卡片+指纹或身份证入园。
2. 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武汉城市圈旅游e卡通
可一年内不限次玩遍武汉、黄冈、黄石、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孝感、鄂州9市共45家景区,门票总额达到2832元。
今年“十一”前上线。标价为200元。
湖北旅游年卡
一年内可不限次数玩遍省内88个景区,总门票价格达到5269元。这些景区遍布武汉、黄石、黄冈、宜昌、恩施、十堰、咸宁、荆门、孝感、仙桃、荆州、神农架、襄阳、鄂州。最引人注目的,是名单中包含价格188元的嘉鱼山湖温泉、168元的黄石雷山温泉、价格180元的宜昌三峡水乡等高价景区。类似山湖温泉这样的高端景区,还是首次加入优惠的旅游年卡目录。
昨天上线。标价为300元。
3. 武汉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住宿业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和住宿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旅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以间/夜为计费单位,为消费者提供15间(套)30个床位以上的住宿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住宿企业是指向社会提供以住宿服务为主,并提供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相应服务的酒店、饭店、宾馆、旅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乡村旅舍等企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宿企业的经营、服务质量规范的管理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市旅游行政管理部 可委托所辖范围内的乡镇行使部分职责。
工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环保、物价、城管、规划、发展改革、食品药品监督、工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第三条具有相关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住宿业行业协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住宿业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旅游业发展需要,会同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住宿业发展规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城乡发展规划。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适时公布本地各类型住宿企业的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信息。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旅游公共场所设置多媒体等信息服务设施,提供住宿企业分布、住宿咨询等信息。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住宿业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本市住宿业的住宿供需、管理等信息。
住宿企业应当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报送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信息汇总、分类后,录入住宿业管理信息系统。
住宿企业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分析本市住宿企业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编制住宿行业发展报告,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第九条 住宿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一)根据住宿企业的不同类型,制定、推广、实施相应的行业服务规范;
(二)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达不到行业服务规范、损害旅客合法权益,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依据协会章程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三)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前款规定的活动,并提供指导。
第十条 住宿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本市住宿业发展规划,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住宿业行业标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住宿企业设立自开业之日起60日内,住宿企业变更经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持以下文件向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
(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四)消防安全行政许可复印件一份。
(五)《贵州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住宿企业,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持前款所列文件向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在本市实行住宿连锁经营的,发起连锁经营的企业在开展连锁经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发起连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一份;
(二)连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连锁经营的协议或者章程;
(四)连锁经营的相关服务规范。
前款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报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条所称的住宿 锁经营企业,是指2家以上住宿企业使用统一标识,以直营、特许经营、受托管理或者营销联盟方式进行的住宿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以其特有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店输出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在签订经营管理合同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
(二)经营管理合同一份。
(三)管理公司正式印发执行的质量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规程、管理规章等文件。
(四)管理公司委派、认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主要部门经理主要工作履历证明和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行业标准,制定、完善各类住宿企业的经营、服务规范。
住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经营、服务规范,做到设施、设备完好,管理、安全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服务质量优良,卫生达到标准,节能环保符合要求。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国家、地方的经营、服务规范,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住宿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住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培训经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十五条 住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旅客节能、环保消费;经旅客同意,可以减少一次性消耗品的提供和客房用品的清洗次数。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适时汇总住宿企业实施节能环保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并推广应用。
第十六条 有条件的住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配置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的无障碍设施。
住宿企业应当定期对所配置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保障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行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可以委托相应资质的评定机构开展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
鼓励、引导、支持社会旅馆向旅游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饭店发展。
符合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条件的住宿企业,可以根据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向相应资质的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申请星级评定。
严禁住宿企业擅自使用旅游饭店星级标志和以误导方式使用旅游饭店星级标准用语。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住宿企业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达标检查。对达到经营、服务规范的住宿企业,由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住宿企业设施设备与服务质量达标检查意见书》。
服务质量达标检查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住宿企业设施设备与服务质量达标情况实行年度复核。年度复核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住宿企业经营者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经营过程中为客人提供的服务和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依法给予赔偿。住宿企业设置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当符合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住宿企业应制定《突发安全事故 急预案》,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经营者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公安、安监、卫生、环保、质监、食品安全、旅游等部门。
第二十二条 住宿企业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各项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做到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第二十三条 住宿企业服务设施、就餐环境、垃圾处理、污水和油烟排放必须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住宿企业工作人员应使用规范、文明的普通话提供服务,提倡对外使用外语提供服务。
第二十五条 住宿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二)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
(三)淫秽、迷信。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住宿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除下列情形外,住宿企业不得拒绝旅客住宿:
(一)携带动物的。
(二)携带可能影响危及他人安全物品的。
(三)违反房间额定住宿人数的。
(四)客房没有空余的。
(五)酗酒后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
(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旅客登记入住后,享有独立使用客房的权利。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未经旅客允许,不得进入客房或者以其他方式影响旅客住宿:
(一)遇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
(二)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持相关证件执行公务的。
(三)住宿企业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客房进行清扫的。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制度,设立、公布投诉电话。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旅客投诉,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住宿企业应当按照服务质量规范建立健全旅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旅客投诉。
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
4. 武汉旅游局最新通知
有的,你在页面仔细找找看,预约极地海洋世界的人非常多,每次都不好抢票
5. 武汉旅游要求
可以的。目前武汉疫情控制卓有成效,全域已无中高风险区域。但出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前来游玩的游客最好持有7日内核酸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并在外出游玩过程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随身携带消毒湿巾或者酒精喷雾。
6. 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首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将于11月26日到28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今后将每两年举办一届。
中国(武汉)文旅博览会是我国首次设立的多业态融合的国际性展览。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介绍,本届展会以“美丽中国 美好生活”为主题,展馆总面积6万平方米。展会按照“1811+N”五大板块布展,即1个综合馆、8大展区、1个中央大舞台、1个文旅集市、N场产品交易会。
7. 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武汉的旅游年卡和湖北 的旅游年票的景点是不一样的哦。大武汉年卡 200元 可游玩32家景区+一家游船,而湖北省年卡300元 一共包含100多家景区哦。另外年卡一般指经营者推出的一种套餐服务,只要用户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那么在一年内可以享受不限。年票就是一年能有限使用的票数。
8. 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
值得购买。旅游年卡的景区数量越多,景点质量越高,售价越便宜当然性价比最高了。目前湖北市面所售的省级旅游年卡主要有湖北旅游年卡、湖北文旅卡、武汉城市圈e卡通。为支持湖北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湖北现在推出了一款全新的旅游年卡,这就是湖北旅游惠民卡。景点质量更高。目前该年卡已经准备就绪,进入发售阶段了。原面值为300元,涵盖全省200家以上的景点,湖北全域都有景点入围。包括全省11家5A景区。
9. 《武汉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3月15日起施行
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维护乘客和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保障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风井、车辆段与维修基地、车站设施、车辆及机电设备系统等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综合管理、协调和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管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项目报批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市国土房产、交通、公安、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的有关工作。
依法确定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具体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沿线综合开发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规范运营、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 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筹集。纳入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平衡方案范围内的土地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支持与配合轨道交通建设,不得阻碍或者影响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第二章 规划和用地管理
第八条 本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发展规划以及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按照规定 序报批。
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当与其他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并预留必要空间以保证安全便捷的换乘条件及足够的疏散能力。
编制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听取公众和相关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 本市轨道交通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在站点周边及上盖进行综合开发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站点周边及上盖物业综合开发规划,站点周边及上盖物业综合开发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轨道交通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第十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建设规划,对轨道交通的建设用地及影响用地进行规划管理和控制。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建设规划,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土地利用规划,并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供应进行控制,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的需要。
第十一条 规划轨道交通站点用地时,应当充分考虑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车辆、客运出租汽车、社会车辆、长途客运、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衔接,预留换乘枢纽、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做到轨道交通站点与大型交通枢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实现零换乘。
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站点建设用地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本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以及国家批准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进行,并纳入本市城市建设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三条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面以下空间时,其上方和周边建(构)筑物和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服从轨道交通建设的需要,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和周边已有建(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影响,保障其安全;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第十四条 根据规划要求,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等设施需与周边物业结合建设的,周边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服从;因结合建设给周边物业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征地和拆迁的,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服从轨道交通建设的需要,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依法予以安置补偿,具体工作由相关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依法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查找通信、供电、供水、热力、排水、燃气和人防工程、建(构)筑物等管线、设施档案资料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应当向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提供。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保护轨道交通沿线的通信、供电、供水、热力、排水、燃气和人防工程等管线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七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永久拆迁或者临时迁改管线的,各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服从轨道交通建设的需要,并协助实施。管线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迁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双方协商的方案实施;由产权单位自行迁移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八条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在轨道交通沿线采取技术保护及监测措施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 合。
第十九条 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组织疏导工作,制订交通组织疏解方案、城市道路交通堵塞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十条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城市道路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审批要求做好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城市道路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及其邻近区域的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施工围挡的标准化设置,控制施工扬尘和带泥上路,落实便民通道,方便市民出行,保证施工作业秩序和施工现场环境质量。
第二十二条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围建(构)筑物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技术规定。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轨道交通建设应当符合轨道交通运营功能配置规范的要求。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时,应当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建设消防、逃生、防汛、防爆、防护救援等设施,配置安全可靠的运营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的轨道交通安全监测和施救保障系统,保障乘客乘车安全、舒适、便捷。
第二十四条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第二十五条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督。
第二十六条 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报告和处理制度,并组织演练,建立和执行建设过程动态安全监测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七条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在轨道交通车站或者通风口附近采取保护措施保证轨道交通的通风安全,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并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设计标准组织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经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九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轨道交通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电力、供水、通讯等单位应当协助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保障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保证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讯需要。
第三十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保持出入口、通道的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消防、疏散等各类指引导向标志。
轨道交通出入 的导向标志应当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统一设置。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与出入口合建的周边物业范围内设置导向标志的,周边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配合。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的,应当提前向乘客告示。
第三十一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卫生档案,落实卫生管理措施,保持车站、车厢的整洁卫生,保证车站、车厢等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地面线路列车运营时的噪声污染。
第三十二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事轨道交通驾驶、调度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和参与救援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三条 轨道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
轨道交通票价应当与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的票价相协调。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政府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第三十四条 乘客乘坐轨道交通,应当遵守轨道交通乘坐守则。
轨道交通乘坐守则由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五条 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输;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三)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等;
(四)强行上下车;
(五)不按规定购票乘车,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追索后仍拒付票款;
(六)其他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或者未经许可派发印刷品;
(二)在车站、站台、列车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在车厢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
(四)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
(五)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
(六)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阻止其进站或者责令其出站;强行进站或者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 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无法及时恢复运行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妥善组织乘客疏散,乘客不得在车厢或者车站滞留。
轨道交通因运行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规定退还票款。
第三十九条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规定和服务规则行为的投诉。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投诉,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负责轨道交通的治安管理,维护轨道交通的治安秩序。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一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轨道交 通运营安全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二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
第四十三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轨道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土建工程、车辆和运营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及时维修更新,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检查和维修记录应当保存至土建工程、车辆和运营设备的使用期限到期。
第四十四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组织对轨道交通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的长期监测工作,评估轨道交通运行对土建工程的影响,定期对轨道交通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安全运营对策。
在发生地震、火灾等重大灾害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轨道交通进行安全性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第四十五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运的知识和要求。
第四十六条轨道交通应当在以下范围设置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50米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
第四十七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订安全防护方案,并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
(一)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在过江隧道段挖沙、疏浚河道;
(四)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
上述作业穿过地铁下方时,安全防护方案还应当经专家审查论证。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不停运的情况下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应当制订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八条 在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不得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
第四十九条 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装置;
(二)损坏车辆、隧道、轨道、路基、车站等设施设备;
(三)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
(四)污损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防护监视等设备;
(五)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 应急处理
第五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大型演练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轨道交通建设实际情况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源,制订深基坑失稳、隧道塌方、漏水、地面大面积沉陷、涉及轨道交通工程的重大交通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十一条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大型演练计划,报市人民政府 批准。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制订地震、火灾、浸水、停电、反恐、防爆、列车重大延误、客流激增等分专题的应急预案;各专题的应急预案应当划分应急预案级别,并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总体预案相互衔接。
突发地震、火灾等紧急事件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和疏散人员,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
第五十二条 轨道交通车辆地面行驶中遇到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影响运营安全的气象条件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处置。
第五十三条 遇有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安全运营的紧急情况,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第五十四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形,并且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运营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停止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但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报告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
第五十五条 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发生人员伤亡的,应当按照先抢救受伤者、及时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后处理事故的原则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依照建设部制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八条 拒绝、妨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扰乱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妨害轨道交通安全,损毁轨道交通设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轨道交通设施损坏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其责任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轨道交通建设或者运营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其损坏程度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第六十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武汉旅游政务网
答:
武汉旅游年卡是由武汉市旅游局统筹策划,由武汉白云黄鹤旅游一卡通有限公司推出的推出的新一代景区智能门票卡,内有RFID芯片,采用非接触方式,类似于公交刷卡,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安全性。只需办理一张200元的年卡,便可一年内无限次进入21家签约收费景区,年卡最低可抵总价1084元的门票。
武汉旅游年卡包含两江游览游船,且汉口粤汉码头与武昌红巷码头(中华路4号码头)各限使用5次,需提前预约。
武汉旅游e卡景点购买 武汉市旅游卡 武汉市旅游
1. 武汉市旅游卡
腾旅e卡通是16年9月份推出的,来头还不小,是由腾讯集团和武旅投共同投资的。这个卡的定价是200元,目前包含57家景区,票面总价值4043元。
大武汉卡是武汉白云黄鹤公司推出的,定价也是200元,包含33家景区,票面总价值1952元
腾旅e卡通:200元,包含57家景区,总价值4043元。
大武汉卡:200元,包含33家景区,总价值1952元。
从价值来看,腾旅e卡通的性价比更高。
腾旅e卡通:包含57家景区(2家游船、1家温泉、1家漂流);其中武汉景点25个,武汉周边景点32个,其中包含木兰玻璃天桥、青龙峡漂流等;
2. 武汉市旅游卡办理地点
领事机构法兰西共和国驻武汉总领事馆。领区: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美利坚合众国驻武汉总领事馆(有国家级外交协议但未建成)。领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武汉的友好城市日本 大分 美国 匹兹堡德国 杜伊斯堡英国 曼彻斯特罗马尼亚 加拉茨乌克兰 基辅苏丹 喀士穆匈牙利 杰尔法国 波尔多荷兰 阿纳姆韩国 清洲奥地利 圣帕尔滕
3. 武汉市旅游卡怎么办理
值得购买。旅游年卡的景区数量越多,景点质量越高,售价越便宜当然性价比最高了。目前湖北市面所售的省级旅游年卡主要有湖北旅游年卡、湖北文旅卡、武汉城市圈e卡通。为支持湖北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湖北现在推出了一款全新的旅游年卡,这就是湖北旅游惠民卡。景点质量更高。目前该年卡已经准备就绪,进入发售阶段了。原面值为300元,涵盖全省200家以上的景点,湖北全域都有景点入围。包括全省11家5A景区。
4. 武汉旅游卡景点
武汉各景区针对医护人员门票优惠政策的共有35家,以下是各景区针对医护人员门票优惠政策汇总:
1 武汉园博园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2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援鄂医疗队员凭“灵秀湖北感恩卡”,可携带亲属一名,终身不限次免门票游览。湖北省医护人员凭有效证件(医师证或护士证)不限次免门票游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 东西湖郁金香主题公园 医护人员半价:30元/人
4 东湖落雁 湖北省医护人员凭证件(医师证或者护士证)不限次免门票游览落雁景区 援鄂医疗队员持“灵秀湖北”感恩卡,可携带3名亲属终身不限次免门票游览落雁景区。
5 东湖樱花园 持有灵秀湖北感恩卡,一名主卡人免费携带3名亲属入园(终身免费)。持有湖北省内医生证,护士证,凭证件本人免费入园。
6 青山区张公山寨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7 黄鹤楼 援鄂医疗队:持有《灵秀湖北感恩卡》的援鄂医疗队员凭卡可携带亲属三名,终生不限次免门票游览。(需在入园前根据感恩卡使用说明预约)。湖北省内医护人员:湖北省医护人员凭有效证件(医师证或护士证)免费至2021年12月31日。
8 夜游黄鹤楼 为致敬抗疫英雄,黄鹤楼行浸式光影演艺体验版将面向全国医护人员免费开放。持有工作证或从业资格证的医护人员,可通过“夜上黄鹤楼”、“夜遇黄鹤楼”官微预约,收到确认短信之后,进入景区打卡体验;
9 海昌极地海洋世界景区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针对湖北省医护人群免费,游客需至少提前1天于线上进行预约(美团、携程),预约成功后,按约定日期出行,需现场核验本人医师或护士执业证,刷本人身份证入园。
10 华侨城欢乐谷 湖北省医护人员;持有《灵秀湖北感恩卡》的援鄂医疗队员凭卡可携带亲属三名。
11 武汉东湖海洋公园-东湖海洋世界 持有《灵秀湖北感恩卡》的援鄂医疗队员凭卡可携带亲属三名,终生不限次免门票游览。湖北省医护人员持有效证件至园区指定窗口免费办理“医护人员爱心畅玩卡”,本人免费。
12 武汉东湖海洋公园-东湖飞鸟世界 无优惠政策
13 武汉东湖海洋公园-东湖大马戏 无优惠政策
14 两江游览 医护人员可在“武汉两江游览轮船旅游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免费预约乘坐游船。因游船载客量有限,每日限量提供预约名额。
15 船长9号 无优惠政策
16 蔡甸区花博汇景区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18 九真桃源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20 紫薇都市田园景区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22 花朝河湾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23 木兰天池景区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24 木兰草原景区 木兰草原对援鄂医疗队凭感恩卡免费入园(可带3名家属);持从业证件(从医资格证或护士证)可免本人门票
26 木兰花乡景区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27 木兰玫瑰花园 医师证护士证本人免费,灵秀湖北感恩卡本人免费可携带一名家人免费。
28 黄陂锦里土家风情谷旅游区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29 黄陂木兰清凉寨旅游区 湖北省医护人员凭有效证件(医师证或护士证)不限次免门票游览
30 黄陂区姚家山景区 援鄂医疗队员凭“灵秀湖北感恩卡”,可携带亲属三名,不限次免门票(首道大门票)湖北省医护人员凭有效证件(医师证、护士证、放射技师证)不限次免门票(首道大门票)
31 黄陂木兰胜天景区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32 花乡茶谷景区 医护人员凭相关证件免费
33 黄陂野村谷 援鄂医疗队员凭“灵秀湖北感恩卡”,可携带亲属三名,不限次免门票
34 木兰水镇 本地医护人员凭医师证和护士证本人免费入园,援鄂医护人员凭灵秀卡终身免费入园
35 黄陂区大余湾旅游区 援鄂医护人员凭灵秀湖北感恩卡,可携带3名亲属免费进景区。
所有医护人员凭有限证件可免费进景区。
5. 武汉旅游年卡官方平台
可以去网上查看哦!电脑上都有记录的!也可以用手机连接官网看看哦!
6. 湖北旅游卡
旅游惠民卡和旅游年卡是一个意思,没有区别。
由湖北省文旅厅指导,湖北文旅集团负责发行,原价300元的惠民卡,领取惠游湖北消费券后,限时150元即可购买(惠游湖北消费券抢券时间参考:2022年6月23日19:30)。包括夜上黄鹤楼、武当山、恩施大峡谷等龙头景区在内的11家5A,98家4A,总共200多家景区,不限次畅游365天。
7. 武汉旅游年卡网上怎么购买
武汉旅游年卡激活:
可直接通过武汉景区旅游年卡官网、微信公众号、武汉中百超市、武汉中百仓储充值激活此卡;工行联名卡可以在武汉工行各网点充值激活此卡;武汉通联名卡可以在武汉景区旅游年卡微信公众号充值激活此卡,续期后首次使用,须在景区门口自助机上刷新有效期。
1.工行联名卡
2.武汉通联名卡
办理以及激活地点:
中百超市。中百超市网点详见:http://www.whlynk.com/Home/branch?id=6
中百仓储。中百仓储网点详见:http://www.whlynk.com/Home/branch?id=9
工行网点。工行网点详见:http://www.whlynk.com/Home/branch?id=3
景区销售网点:黄鹤楼景区(东门售票厅、南门售票厅、西门售票厅)、黄鹤楼集散中心、 东湖海洋世界、古琴台、张公山寨景区、紫薇都市田园、锦里沟景区、农耕年华景区 木兰山景区、植物园景区、九真山、长江游船等。
8. 大武汉旅游卡
使用武汉公园年卡首先是要进行激活的,只有激活了才能用。
武汉公园年卡激活操作如下:
1、收到订单短信后,复制短信内的8位或12位电子卡激活码
2、微信关注武汉旅游年卡公众号
3、依次点击菜单:年卡中心--大武汉旅游年卡--年卡激活、依次输入激活码,手机号,提交身份证号码和自拍照,即可完成自助激活。
年卡激活后到公园去在门口的刷卡机刷一下就会显示年卡,就OK了。
9. 武汉市旅游卡三种卡的各景点
腾旅卡好。
腾旅e卡通是16年9月份推出的,来头还不小,是由腾讯集团和武旅投共同投资的。这个卡的定价是200元,目前包含57家景区,票面总价值4043元。
大武汉卡是武汉白云黄鹤公司推出的,定价也是200元,包含33家景区,票面总价值1952元。
2、票面价值对比
腾旅e卡通:200元,包含57家景区,总价值4043元。
大武汉卡:200元,包含33家景区,总价值1952元。
从价值来看,腾旅e卡通的性价比更高。
3、覆盖景点对比
腾旅e卡通:包含57家景区(2家游船、1家温泉、1家漂流);其中武汉景点25个,武汉周边景点32个,其中包含木兰玻璃天桥、青龙峡漂流等;
10. 武汉市旅游卡包括哪些景点
从性价比来看,腾旅一卡通的性价比更高。但是如果市内游玩,大武汉年卡明显市内景点更多。所以还是根据你的需求来。
1.票面价值对比
腾旅e卡通:200元,包含57家景区,总价值4043元。
大武汉卡:200元,包含33家景区,总价值1952元。
2.覆盖景点对比
腾旅e卡通:包含57家景区(2家游船、1家温泉、1家漂流);其中武汉景点25个,武汉周边景点32个,其中包含木兰玻璃天桥、青龙峡漂流等;
大武汉卡:包含33家景区(1家游船),全部为武汉景点。
11. 武汉旅游交通卡
武汉工会旅游年卡激活方式:
进入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点击“刷码入园”——点击“我要激活”——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即可完成激活。
激活成功以后就可以凭动态二维码扫描+人脸识别、身份证验证+人脸识别两种方式入园。
湖北省武汉市旅游景点「湖北省武汉市旅游景点怎么预约」 武汉市旅游
武汉免费旅游景点有哪些?
武汉免票的景区:
1.听涛景区是东湖风景区的核心景区之一,位于东湖最大的湖泊郭郑湖的西北岸,湖岸线长达3290米。
3.东湖磨山景区位于东湖东岸,三面环水,六峰相连,山水相依,素有“十里长湖,八里磨山”之称。
4.武汉长江大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蛇山和汉阳龟山之间,是万里长江上的第一座大桥。
5.武钢博物馆,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30号即冶金大道与工业四路交叉路口,
6.珞珈山位于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部,东湖西南岸边,由十几个相连的小山组成,
7.后官湖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境内、武汉市三环线与绕城公路之间,为蔡甸区境内第二大湖泊。
8.楚河汉街
10.司门口户部巷
11.汉口江滩
12.、晴川阁
武汉有哪些旅游景点?
武汉旅游景点有武汉海昌极地海洋公园、武汉万达汉秀、锦里沟、袋鼠玩趣城、东湖游船、黄鹤楼、武汉植物园、木兰天池、武汉玛雅海滩水公园、木兰草原、木兰山风景区、武汉梵高星空艺术馆、木兰清凉寨、中国地质大学博物馆等
武汉海昌极地海洋公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谭大道96号,国家AAAA级景区,游走海底隧道,寻找海底两万里。门票价格在:95元左右
武汉万达汉秀:位于湖北省武汉武昌万达中央文化区,国家AAAAA级景区,有时候,一眼决定了一生。汉秀,就是如此。门票价格在:209元左右
锦里沟: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蔡店乡道士冲村,青山环抱,溪流环绕,还有浪漫的土家人。门票价格在:35元左右
袋鼠玩趣城: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国博袋鼠天地财富中心三号楼,放心玩乐的童年时光尽在袋鼠玩趣城!门票价格在:158元左右
东湖游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汉街第三街区太极广场东湖游船咨询处,大美东湖,心随船动。门票价格在:85元左右
黄鹤楼: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蛇山,国家AAAAA级景区,承载千古的雄伟美景。门票价格在:35元左右
武汉植物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鲁磨路特1号,国家AAAA级景区,华中植物王国,美丽的四季田园。门票价格在:16元左右
木兰天池: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石门镇,国家AAAAA级景区,亲近自然,畅玩山水,放飞心情。门票价格在:38元左右
武汉玛雅海滩水公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96号,玛雅文化里的超级水上游乐场。门票价格在:190元左右
木兰草原: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郊黄陂木兰生态旅游区境内的王家河镇,国家AAAAA级景区,骑马牧羊,日子悠长。门票价格在:38元左右
木兰山风景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城北木兰山风景区,国家AAAAA级景区,溪流潺潺,林木遮天蔽日。门票价格在:60元左右
武汉梵高星空艺术馆:位于湖北省武汉海宁皮革城三楼绿厅,颠覆想象、奇迹梵高。门票价格在:45元左右
木兰清凉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蔡店乡,国家AAAA级景区,游山观景听传奇,清凉休闲好度假。门票价格在:35元左右
中国地质大学博物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博物馆,探索地球奥秘,揭示生命起源。门票价格在:18元左右
东湖海洋世界: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20号,到东湖来看海,感受有故事的海洋世界。门票价格在:45元左右
武汉欢乐谷: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96号,繁华都市开心地。门票价格在:140元左右
武汉九峰森林动物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九峰狮子峰特1号,来看奇妙的动物世界。门票价格在:18元左右
虞美人吉祥花谷: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新干线1公里处虞美人.吉祥花谷,赏花、玩水、体验低碳生活的休闲度假。门票价格在:25元左右
农耕年华: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汉施公路旁,四季长青,生机盎然,农林牧渔全面发展。门票价格在:35元左右
金龙水寨生态乐园:位于湖北武汉市蔡甸区索河镇龚家渡金龙湖畔,知音文化,灵山秀水,生态乐园。门票价格在:25元左右
张公山寨:位于湖北省武昌市青山区白玉山街,古建筑群与生态文化美景。门票价格在:45元左右
武汉杜莎夫人蜡像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和沙湖之间楚河汉街021号,与明星们的亲密互动。门票价格在:70元左右
花博汇: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天星村1号,体验乡野度假养生等“慢生活”舒居追求。门票价格在:55元左右
紫薇都市田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仓埠丰乐村特1号,浪漫花园里的人间烟火。门票价格在:38元左右
武汉木兰花乡旅游度假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杜堂村葛家湾58号,集观光、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乡村体验区。门票价格在:38元左右
梁子湖龙湾度假村: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梁子湖大道特一号梁子湖北岸龙湾半岛,内陆沙滩浴场,休闲度假胜地。门票价格在:30元左右
木兰云雾山: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西北部泡桐店境内,千年古寨,十里花山。门票价格在:35元左右
花海乐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大余湾旁,花中去赏、花中去玩、花中去乐,花中去疯狂。门票价格在:35元左右
木兰玫瑰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街胜天村罗家大湾,千亩国际特优玫瑰花品种。门票价格在:45元左右
姚家山风景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蔡店街道姚家山村1号,青山环抱、绿水环绕的锦秀丽山乡。门票价格在:35元左右
武汉两江游览:位于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汉口粤汉游船码头,尽揽长江夜色繁华,感受武汉欣欣发展。门票价格在:75元左右
汉古艺术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1号汉古艺术馆四层,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门票价格在:28.5元左右
长江游船船长九号: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华丽的色调,浪漫的气氛,带给您无尽的惊。门票价格在:90元左右
武汉园博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南二路8号,园艺之美,园林之秀。门票价格在:55元左右
白日梦抖拍艺术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光谷步行街-德意风情街9号楼2楼白日梦抖拍艺术馆,30个主题场景—抖音潮人网红必拍打卡。门票价格在:49元左右
花乡茶谷旅游度假风景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蔡家榨街彭家湾村红岗山花乡茶谷旅游风景区,花的乡,茶的谷。门票价格在:35元左右
武汉麦鲁小城: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武汉华侨城哈克大楼二楼,梦想的提前实现,快乐成长新起点。门票价格在:160元左右
知音号: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江滩内知音号码头,长江首部漂移式多维体验剧。门票价格在:218元左右
武汉花世界.花呆萌乐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石榴红村花世界汉江湖畔,“慢生活”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门票价格在:50元左右
木兰胜天风景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长堰胜天生态农庄,记载着“茶麻古道”的历史沧桑。门票价格在:40元左右
九真山: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永安镇九真山,自然资源丰富,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门票价格在:28元左右
武汉木兰三台山风景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街道唐保社村三台山风景区,集 学文化、旅游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型景区。门票价格在:30元左右
湖北凡华生态农业园: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劳土村九组107国道旁凡华农业园,休闲垂钓,科普教育的现代都市农业园。门票价格在:25元左右
九真桃源: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永安九真桃源景区,隐逸文化,世外桃源之地。门票价格在:25元左右
武汉色界日记潮流美拍艺术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汉口火车站欧亚达家居馆四楼,遇见色彩,遇见更美好的你。门票价格在:45元左右
武汉旅游必去十大景点
武汉旅游必去十大景点有武汉欢乐谷、楚河汉街、世界城-光谷步行街、户部巷、武汉大学、武汉海昌极地海洋公园、黄鹤楼、木兰草原、湖北博物馆、昙华林。
1、武汉欢乐谷
武汉欢乐谷,位于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旁,由梦想大道、卡通工厂、欢乐时光、极速世界、渔光岛、羽落天堂、飓风湾、欢乐江城等八大主题区域、上百种游乐项目组成。
2、楚河汉街
楚河汉街位于武昌公正路,地处东湖和沙湖之间。这是一条充满了复古风情的商业步行街。
3、世界城-光谷步行街
光谷步行街上,集中了大量的百货公司、餐厅等,是武汉的一个时尚区域,也是当地时尚达人扎堆逛街的地方。
4、户部巷
户部巷位于武昌区,清代时,小巷因毗邻户部下属的藩台衙门而得名。这里汇集了众多的武汉小吃,是来武汉的必游之地。
5、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前身为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立的自强学堂,学校濒临东湖,环抱珞珈山,校园内绿树成荫。近年来,武大的樱花名声远扬。
6、武汉海昌极地海洋公园
武汉海昌极地海洋公园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包含极地王国、海洋王国、动物王国、小动物王国和欢乐岛共计四区一岛五大区域,以南北极动物表演、展示、互动、科普为主,涵盖旅游、休闲、亲子度假等多种娱乐方式。
7、黄鹤楼
黄鹤楼位于武汉长江南岸的黄鹤楼公园内,是公园的主体景点,公园和黄鹤楼统一售票。黄鹤楼与岳阳楼、滕王阁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楼"。
8、木兰草原
木兰草原位于黄陂区,是华中地区少有的草原风情旅游区,相传木兰草原是花木兰小时骑马习武射箭之地。
9、湖北博物馆
湖北博物馆由综合陈列馆、楚文化馆、编钟馆等三座仿古建筑构成,布局体现了古楚国建筑的“一台一殿”、“多台成组”的高台建筑布局格式。
10、昙华林
昙华林位于老武昌的东北角,东起中山路,西至得胜桥,全长约1200米,是明洪武四年(1371年)逐渐形成的一条老街。1861年汉口开埠后,昙华林一带逐渐形成华洋杂处的特色,使得这里的建筑,呈现出不同的风格。
武汉旅游攻略必去的景点有哪些?
1、黄鹤楼,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南三大名楼之一,国家旅游胜地四十佳,素有“天下江山第一楼”之美誉。冲决巴山群峰,接纳潇湘云水,浩荡长江在三楚腹地与其最长支流汉水交汇,造就了武汉隔两江而三镇互峙的伟姿。
2、盘龙城遗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处在盘龙湖半岛,东南西三面环水,是长江流域发现的夏商时期规模较大、出土遗存较为丰富的城邑遗址,也是武汉城市文明的源头。盘龙城遗址是距今约3500年到距今约3200年,属商代早期和中期。
3、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别名红楼,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蛇山南麓的阅马厂北端,占地面积18000多平方米。
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坐北朝南,布局为“山”形,大楼主体建筑为红色楼房,砖木结构,面阔73米,进深42米,主楼两层 。 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遗存有都督府会议厅、黎都督起居室、卫官室等 。
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的武昌首义体现了为创建新的社会制度而敢为天下先的革命精神和建设新社会的建设精神,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4、明楚王墓,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南40公里处江夏区龙泉山,系明朝八代九位楚藩王的陵寝。明楚王墓,各寝占地均在百亩以上,除墓冢外,原都有碑亭、茔城、大殿、配殿、祭台等建筑物,现多已不存。
明楚王墓,1982年对昭王陵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整。龙泉山和明楚王墓群现被辟为风景区。
5、江汉关大楼(Hankow Customs House),位于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与江汉路交会处,由英资思九生洋行设计,上海魏清记营造厂承建,民国十一年(1922年)动工,民国十三年(1924年)落成,占地面积1499平方米,建筑面积4009平方米,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三座海关大楼之一。
武汉有哪些好玩的地方?
一、武汉黄鹤楼公园
武汉黄鹤楼公园位于武昌蛇山,西抵司门口大桥头,南临阅马场及红楼,北临京广铁路干线,海拔平均高度85米。黄鹤楼为武汉黄鹤楼公园主要景观。黄鹤楼始建于三国时吴黄武二年(223),隋唐时已成为墨客骚人赏景游宴之所,孟浩然、崔颢、李白都有吟咏黄鹤楼的名句。
二、云雾山景区
云雾山景区地处黄陂区西北部泡桐店境内,享有“西陵胜地、楚北名区、陂西陲障、汉地祖山”美誉,以重峦叠嶂、气势雄伟而闻名江汉,是大别山脉与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也是武汉市延绵最长的山脉,东至长岭镇山界,南与袁李湾富家冲新塘接壤,西北至孝昌县山界。
是一处以山地为主的自然风景区,主峰海拔709米,属武汉市最高峰。
三、武汉东湖风景区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简称东湖风景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中心城区东部,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四、木兰草原
木兰草原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街道聂家岗,在木兰山东面、胜天农庄南面,属“木兰八景”之一,规划面积20000多余亩,分为草原风情旅游区和休闲度假区,融草原风情观光、户外拓展、水上游乐、商务会议、休闲度假为一体,是华中地区唯一的以草原风情为主题的5A级景区。
五、木兰山风景区
木兰山风景区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北部,距黄陂城区、武汉城区分别为35公里和60公里,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地质公园、 省级风景名胜区、湖北省自然保护区。
其主峰祈嗣顶高度为海拔582.1米,是大别山南麓高峰之一。林地面积373公顷,林区面积达200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95%。整个风景区分为古寨区、石景区、花苑区、山庄区四区。
武汉景区有哪些景点好玩
1、黄鹤楼
黄鹤楼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南岸的武昌蛇山之巅,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素来享有“天下江山第一楼“、”天下绝景“之称。黄鹤楼乃是武汉市标志性建筑,与晴川阁、古琴台并称为“武汉三大名胜”。并且还引来了许多文人骚客的青睐。
2、归元禅寺
武汉的归元禅寺是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归元禅寺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归元禅寺还被称为“汉西一境”,是因它寺内古树参天,花木繁茂的人文境致而得。同时它还是武汉市佛教协会的所在地。并且它与宝通寺、溪莲寺、正觉寺合称为武汉的四大丛林。
3、东湖
是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简单称为东湖风景区,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中心城区,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武汉东湖是以大型自然湖泊为中心,湖光山色为特点,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为一体主要功能的旅游景区。
4、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一个中国著名的风景游览地,学校坐落在珞珈山,环绕着东湖水。里面有许多中西合璧的宫殿式建筑群古朴典雅,威武壮观,有中国最美丽的大学校园的称号。
5、户部巷
户部巷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条长达150米的百年老巷,被人们誉为“汉味小吃第一巷”。户部巷在武昌最繁华的司门口,东靠近着十里长街(解放路),西边靠近浩瀚长江,是一处美食天堂。吃货的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