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投入巨大但今天要进行文物保护?

导读:为什么投入巨大但今天要进行文物保护? 一、为什么投入巨大但今天要进行文物保护? 二、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三、甲骨文基金会的详细情况有人能告诉我吗?

一、为什么投入巨大但今天要进行文物保护?

祖先留下来的智慧精华是我们后人的财富,不仅是一笔物质财富更是精神财富,他是我们悠久历史的见证,是中华文明的代表。文物虽然不是祖先刻意留下来给我们,但是他却是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后人提供了了解祖先,了解历史的实物,了解历史才能了解我们自己,才能更好的预知未来。

文物如果不进行保护的话,很多情况下都会被一些犯罪分子盗窃、走私掉,这不仅是一笔财富损失 ,更是丢失自己文化的一种行为。文物保护不仅是在我们国家进行,国外许多国家同样有这样的措施,许多文物不仅有历史价值和意义,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些艺术珍品,从艺术角度出来也是一个不容破坏的宝贵物品。

总而言之,文物可以说是做为每个国家的一个回忆,就像人也一样有回忆。保护文物就是保护自己的过去,保护自己的回忆。

二、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以下称遗址)的保护管理,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遗址保护范围内的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及其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按照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区域执行。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遗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把遗址的保护管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做到有效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合,继承历史文化遗产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遗址的义务,对破坏遗址、盗掘文物及其他有损于遗址保护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经费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遗址保护管理应当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第七条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是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协助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的规划、土地、公安、环保、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遗址进行保护管理。第八条 遗址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成立群众性的遗址保护组织,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第九条 遗址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财力设立遗址保护基金。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遗址保护捐款、赞助。

  遗址保护基金和捐赠、赞助的财物,应当用于遗址的保护事业,不得挪作他用。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遗址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 划编制遗址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标志说明、界桩和保护设施。

  标志说明、界桩和保护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第十三条 在遗址重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禁止挖沙、取土、挖建池塘或者从事其他有损于遗址保护的活动。

  重点保护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确需少量取土或者修建简易设施的,必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重点保护区内有碍遗址保护的现有建筑及其他设施按照国家计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分期分批组织迁建或拆除,并按有关规定对被拆迁的村民、居民予以安置和补偿。第十四条 在遗址一般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大中型工程建设和有碍遗址环境风貌的小型工程建设,禁止大面积或者深层次挖沙、取土、挖建池塘。

  一般保护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确需修建房屋或者其他小型设施的,必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八米。

  一般保护区内的现有建筑和设施,不符合保护遗址及环境风貌要求的,应当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或者拆迁,并按有关规定对被拆迁的村民、居民予以安置和补偿。第十五条 在遗址保护范围内因特殊需要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必须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

  在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必须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第十六条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同意进行工程建设的地段,应当及时进行考古勘探和清理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第十七条 在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得破坏遗址的环境风貌,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危及文物安全。第十八条 在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修建道路和其他设施;不得污损、刻划或者擅自移动拆除文物保护设施;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得设置垃圾堆放场地及其他有损于遗址保护的设施。

三、甲骨文基金会的详细情况有人能告诉我吗?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甲骨文建设发展基金管委会简介

  基本情况

  甲骨文基金会全称: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甲骨文建设发展基金管委会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型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1992年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1993年登记(公募基证字第0017号),创始人为著名戏剧大师曹禺先生,名誉会长为著名教育家许嘉璐先生。

  为促进世界文化遗产殷墟的保护和殷墟大遗址公园的建设、以及甲骨文和相关文字事业的发展,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于2009年7月正式成立甲骨文建设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基金会宗旨

  以弘扬汉字文明、传播殷商文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宗旨。

  基金会工作重点

  海内甲骨文及相关文字事业的交流、合作以及理论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

  文字领域的信息科学科研活动及推广;

  弘扬、保护优秀民族文化的活动;

  文化扶贫工作;

  海外追讨甲骨文;

  甲骨文及相关文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

  有关甲骨文及相关文字典籍的编辑出版;

  文化演出、比赛、艺术展览、评比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有良好社会效果的文化活动、会展评选;

  对本基金会事业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的事项。

  2010年重点项目

  甲骨文建设发展基金管委会2010年重点项目为《汉字霓裳》《殷商王・后――武丁与妇好》。其中《汉字霓裳》是甲骨文建设发展基金管委会与殷都区人民政府共同打造的我国首部大型汉字服装舞蹈剧,以汉字和服装的发展为主线,用舞蹈展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和文明,已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列为文化产业“910111”工程重点打造项目;《殷商王・后――武丁与妇好》是甲骨文建设发展基金管委会、殷都区人民政府与台湾汉唐乐府共同打造的大型南音乐舞戏,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殷墟与南音的结合。

  公益捐赠

  甲骨文建设发展基金管委会现接受国内外热心于世界文化遗产――殷墟的保护以及甲骨文发展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友好团体、组织和个人的慷慨捐赠,以各种形式参与、支持甲骨文的研究传播、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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