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赓续红色血脉
编者按: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为摸清摸准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家底,给编制《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提供科学依据,经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复同意,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开展了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工作,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首次进行全省性的、系统性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实地摸底调查。本文是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院长孟令谦、规划室主任于军根据调查阐述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现状及保护对策。
原题: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现状及保护对策初探
文/孟令谦 于军
截止目前,全国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6万多处,山东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共2000多处。山东陆海交通便利,人口众多,人民勤劳勇敢,物产丰富,是历史上兵家必争之地。近代以来,山东人民创造了波澜壮阔的革命史,留下了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
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陈光办公室)
一、资源特点(一)革命文物数量巨大
山东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897处,包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07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15处。
此外,还有未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革命文化相关遗存154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35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8处。
(二)革命时期完整连续
山东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革命时期涉及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个时期,其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包括党组织的创立和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时间跨度长且有连续性,通过山东的革命文物,可以看到完整的山东革命历史。
(三)革命文物类型全面
山东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类型基本包括国家、省关于文物以及革命旧址类型定义的所有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类型的分类,包含古建筑、古墓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按照山东省历次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类型包括抗战遗址、纪念设施,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按照《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的规定,包含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烈士墓地,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墓地,近代以来兴建的涉及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纪念碑(塔、堂)等纪念建筑。
(四)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文物比重大
第一批897处山东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中,与抗日战争战相关的超过50%,已调查2439处革命文化相关遗存中,与抗日战争相关的近70%。这些抗战文物和历史遗存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山东军民经历奠基、初创、形成、巩固的历程最终建立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发展过程,彰显了山东抗日根据地重要的枢纽作用。
二、保存现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被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文物现状整体保存较好,其他大部分革命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病害和残损现象。民居类革命文物由于长期沿用居住功能,为了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不当修缮及改造现象较严重;散落的烈士墓地大多位于山上、田间,缺乏统一管理,受农耕蚕食影响较大;位于险峻地势的旧址、战斗遗址等遭受人为和自然侵蚀双重影响,且因地理条件制约,保护工作不易开展,导致其残损情况日趋严重;不同时期、不同形态的革命文物叠加交错,增加了研究阐释和分类分级保护的难度。另外,由于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文化遗产保护投入不足,技术人员力量缺乏,历史欠账较多,抢救性、碎片化保护现象普遍存在。
三、主要病害类型革命文物现存主要病害成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风蚀雨蚀、地震等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包括人为拆改、不当修缮以及村庄城镇建设、耕种等活动。造成的具体病害如下表所示:
革命文物具体病害表
四、保护对策(一)保护原则
整体保护。革命文物本体及其周围环境,以及特定时期内修建的纪念设施,是革命文物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实施整体保护。遗址史迹相关事件亲历者、幸存者、见证者的采访和口述资料,应纳入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范畴。革命文物分布集中的地区,对相关遗址史迹应实施整体保护。
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不改变文物原状为原则,以真实、完整地存续革命文物历史信息及其价值为目的。
可逆性。保护过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也都应建立在可逆的基础上。除了隐蔽的、需要永久性加固的措施之外,其他的措施应有可逆性。
最小干预。保护项目和措施应科学有效,实施前要充分的论证,确保对文物的干预最低。
原址保护。革命文物应坚持原址保护。个别经过特殊批准确需迁移的,应经过严格的专家论证和审批程序。实施迁移必须取得并保留全部原始资料,详细记录迁建的全过程。
可识别性。具有重要价值但主体不存或遗存稀少的战斗纪念地、事件发生地、烈士殉难地等遗址遗迹,可作为遗址保护,并设置地面标识设施,遗址区域内与革命活动相关的石块、树木、洞穴等自然见证物也应作出标识。
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北洋水师学堂)
(二)保护工程
根据革命文物价值、保存现状等实际情况,实施分类分级保护。各种类型保护工程,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保养维护、现状整修、重点修缮、地表标识。
保养维护工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革命文物的轻微损害进行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保证文物整洁;保养维护适用于所有保护对象,所需经费由革命文物管理部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日常监测工程。监测包括人员的定期巡视、观察和仪器记录等多种形式。具体监测内容包括对可能发生变形、开裂、位移和损坏部位的仪器监测和日常的观察记录,对消防、防雷、防洪等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测的记录,旅游活动和其他社会因素对文物及环境影响的记录,有关的环境影响监测记录。日常监测要求适用于所有保护对象,所需经费由革命文物管理部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修缮工程。包括现状整修和重点修缮。现状修整的主要内容是归整歪闪、坍塌、错乱和修补残损部分,清除不当添加物及影响风貌的现代建构筑物。重点修缮的内容是恢复革命文物结构稳定状态,修补损坏部分,添补主要的缺失部分。
地表标识工程。对于主体不存或遗存稀少的战斗纪念地、事件发生地、烈士殉难地等遗址遗迹,设置地表标识设施进行保护。
(三)具体保护措施
依据革命文物不同部位的残损现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坚定“四个自信”具有重大意义;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山东省革命文物,在保护、传承革命文物中重温党史、砥砺初心、赓续红色血脉,对于传承沂蒙精神、发挥革命文物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独特作用意义重大!
孟令谦,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理事、专家,现任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院长。从业以来,先后主持威海刘公岛、烟台朝阳街、青岛崂山道教建筑群、革命文物、国家文化公园等十余项文物保护、规划、利用项目,受到专家和业主的一致认可;负责编撰学术专著两部、承担完成多项科研课题,对文物保护利用理念具有深刻的认识和独特的见解。 于军,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规划室主任,长期从事文物保护及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完成《泰安岱庙保护规划》《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规划》《山东省齐长城遗址保护规划》等保护规划、设计方案十余项。近年负责编写完成《李家疃建筑群保护与研究》《齐长城遗址保护与研究》两部专业著作;在行业期刊、杂志发表多篇专业论文。Hash:9157eb41a037d0fac3d951d3f1150ec1a43a0f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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