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根据地的钱币和公债

中央苏区及各根据地苏维埃政府,为冲破国民党蒋介石政权经济封锁,支援革命战争,采取成立银行、印制发行革命货币、革命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等系列措施来发展经济,保障根据地在经济上的独立自主。

创建苏区银行,制发红色货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旧址

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江西瑞金叶坪正式成立,毛泽民首任行长。随后,银行分支机构也陆续建立。银行成立后即将原东固印刷厂和兴国印刷厂合并,在瑞金成立了中央造币厂。

毛泽民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之初,各地并行流通的货币五花八门,多达几十种。杂乱无序的市场,严重阻碍了商品流通和经济正常运行,统一货币迫在眉睫。1932年7月7日,国家银行首批国币正式开印,半年内印制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和壹圆五种纸币共65.61万元。此外,为了充实国库储备,方便对外交易,国家银行还把各级苏维埃政府保存和散落民间的金银铜器集中起来,设计铸造了银币、铜币等硬通货,如发行了贰角银质辅币,伍分和壹分铜币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壹圆纸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伍角纸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伍分铜币

这些货币在设计上带有鲜明的苏维埃标记。从图案看,有镰刀、铁锤、红旗、五星等,或有无产阶级伟大导师马克思、列宁的头像等;从文字看,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字样,或有“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政治口号等。苏区货币的这些设计元素,充分体现了苏维埃政权的革命性、工农联盟的阶级性。

这些统一印制的苏维埃货币,不论是从材质和外观设计上,还是从主辅币区分、面额结构设置上,都颇有讲究,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货币体系。正由于国家银行所发货币币值稳定,准备金充足,宣传解释工作得力,很快就赢得群众信赖,他们纷纷交出旧币,兑换新币,由此中央苏区的货币和财政渐趋统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革命战争的非常时期,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中,采取创建苏维埃银行,统一苏区货币等金融措施,不仅支持了苏区经济建设,巩固苏维埃政权,更稳定了军心民心,为革命战争赢得最终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发行时间较短的革命战争公债

1932年,第四次反“围剿”开始时,工农红军进入全面进攻阶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了领导苏区工农群众彻底粉碎敌人的大举进攻,充裕战争费用,维持战事需要,各革命根据地政府还先后发行了多种公债券,包括革命战争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以信用形式向人民群众举债。

1932年 7月,中央政府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行革命战争短期公债条例,决定发行革命战争公债。条例注明“临时中央政府为发展革命战争起见,特募集公债,故定名为革命战争公债券……”公债条例确定了本次短期公债的定额为六十万元、利率为“周年一分”,面额分“五角”、“一元”、“五元”三种。此外,条例还对本息兑还时限、办理机构、买卖抵押权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第一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发行数月后,临时中央政府又于同年11月发行定额120万元的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为发行本期公债,中央执行委员会还特发训令,对公债推销方法,债款分配,付款日期等,都作了详细规定。训令还强调,要在第一期公债发行的基础上,总结过往经验,重视宣传,发动群众,以期完成战争任务。

1932年中央苏区发行的革命战争公债(壹圆)

1932年中央苏区发行的革命战争公债(伍角)

本期公债在发行额、利率、面额等方面与上期保持一致,规定1933年6月还本付息。券面有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的署名和印章。

用途更广泛的经济建设公债

为应对国民党规模空前的第五次“围剿”,进一步供给工农红军所需要的作战经费,1933年7月22日,中央苏区通过了发行经济公债议决案,决定发行公债三百万元,并规定了三项用途:(一)以一百万用来借给红军,帮助革命战费;(二)以一百万元交于粮食调济局与国家贸易局来发展国家企业并调济商品流通;(三)另以一百万元,用于帮助合作社的发展。这次经济公债的发行,较前两次革命战争公债,数额更大,用途更广,除了一部分供给军事用费外,最主要部分用于发展合作社,调剂粮食及扩大对外贸易等。这样的“专款专用”有利于加强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

经济建设公债条例,规定利率为“周年五厘”,票面价额分为“五角、一元、二元、三元、五元”五种,利息自1934年起分七年支付,每年十月一日付息,本金自1936年起分五年偿还,金额每年不等。

1933年中央苏区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贰圆、伍角)

从票面设计看,经济建设债券分上下两部分,上半部为公债正票,其中间印有醒目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红色图章,下端右侧印“主席毛泽东”,左侧印“国民经济人民委员林伯渠,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并加盖红色印章,以示郑重。债券下半部是为期七年的息票,注明了领息时间和金额。

鄂豫皖根据地的金融活动

1930年6月,鄂豫皖边苏维埃政府成立,以大别山为中心的鄂豫皖革命得以统一和形成。在鄂豫皖苏区党组织的领导下,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不断巩固,各项事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

图左: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旧址

图右:郑位三

1930年10月,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在黄安县七里坪成立,郑位三兼任行长。行址设在七里坪长胜街。1931年3月,特区银行随中共鄂豫皖特委机关迁往新集(今河南新县),5月正式开业。同年7月,特区银行更名为鄂豫皖区苏维埃银行,行长由郑义斋担任。到1932年,银行又改称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也称鄂豫皖省工农银行)。1931年5月,皖西北特区银行于在安徽省金家寨成立,行长由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兼任, 11月迁至,后更名为皖西北道区苏维埃银行。

鄂豫皖区苏维埃银行发行的壹圆纸币

鄂豫皖苏区银行成立后,苏区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非常重视银行的建设,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1931年至1933年间,苏维埃银行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发行了纸币、布币、铜币和银币等四类货币,共计29种。其中:纸币18种,由皖西北苏维埃银行分别于1931年5月和9月发行的壹圆面额币券,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流通最广、使用最多的纸币。银币2种,1932年由鄂豫皖省工农银行发行了面额壹圆的银币,分汉文版和俄文版两种。铜币4种,其中有1932年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发行的“五角”、“两角”铜币,皖西北苏维埃银行发行的五十文铜币。布币(油布币)是主力红军西撤后,红二十五军和鄂豫皖省革命经济公社发行的。由于当时物质条件差,纸张奇缺,只好用油布来印制货币。布币包括1932年版1串文,1933年版1串文,2串文等5种。

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发行的壹圆纸币

1932年鄂豫皖省工农银行发行的壹圆银币

由于鄂豫皖根据地的不断巩固和苏维埃银行信誉的提高,很快便在鄂豫皖全区基本统一了革命货币。1931年全区共发行壹圆券纸币6万元,据估计在苏维埃时期发行苏区货币至少有80万元。苏维埃政府在积极发行苏区货币的同时,采取抵制和限制国民党银币和现金流通的政策。革命货币成为鄂豫皖根据地对敌经济斗争的重要工具。

作者单位/图片来源:湖北省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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