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公祠:历史在这里走过
洪公祠位于新街口以南,长约200米,东连明瓦廊、三元巷,西接丰富路、秣陵路。这里,曾是总督江南军务的洪承畴府宅,他死后,这里建有当时南京最大的祠堂,故此得名。
洪承畴不是文天祥
洪承畴是明清之际的福建南安人,明万历时进士。崇祯时任兵部尚书,总督山西、陕西、四川、河南军务,镇压农民起义军。
崇祯十四年曾率13万军队与清军在松山(今辽宁锦州南)会战,结果大败。
次年松山陷落,洪被俘。
当时晚明朝野上下都以为洪承畴已经殉国死节,却不知洪承畴不是文天祥,也并非算是他晚辈的史可法,犹豫再三后最终变节降清。成为贰臣之后的洪承畴不像吴三桂反复无常,而是死心塌地,尽心竭力。
洪承畴画像
1644年洪承畴随清军入关,第二年到南京,总督江南军务,镇压江南抗清义军。
南京的弘光小朝廷顷刻倾覆,洪承畴这一满腹韬略饱经忧患的大人物,在平定江南半壁中贡献多多,被朝廷明确在南京建立祠堂以示表彰。因祠成巷,流传至今。
康熙帝即位后,洪承畴退职回南京,继续住洪公祠府宅。据《广阳杂志》记载,洪承畴到京城后,派人去福建老家接他的母亲到京,母亲见到他大骂,并且用手杖打他, 觉得儿子不忠不义给自己丢了脸,被天下人耻笑,一气之下独自买舟南归。
从忠王到张学良
到了清末,太平天国掌控南京,割据东南半壁。
李秀成在此建立忠王府,距离西南一隅的小王府巷的翼王府也就一箭之遥。
曾家兄弟攻破天京,李秀成保护幼天王突围,终被俘虏,留下一篇争议纷纷的“自述”后仍旧被杀,得年41岁。而忠王府被抢劫一空后,顿成荒芜废墟。
李秀成画像
进入民国,少帅张学良1928年12月宣布东北易帜后,曾先后四次到南京来议事。为了工作方便和协调与各部门的联系,他曾派人在南京置地建房,以作办公等用途。其中,1933年所购的位于洪公祠内的公馆,是一幢独立老式花园洋房,当时的南大门在曹都巷。整个公馆占地约60亩,有两个大厅和大小一百多个房间。张学良到南京,曾在此暂住休息,其间还曾设宴招待过张铭等人。
1931年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不知居住在这里的张学良是否会想到此地曾与也是丢掉东北的洪承畴有关?
当时位于洪公祠的张学良公馆
这里还曾被用作军统大楼。
军统,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的简称,其前身叫“中华复兴社”,后改组为军统保密局。
戴笠因为其军统组织不断扩大,就与张学良协商,最终让出洪公祠供戴笠使用。当时的洪公祠四面高墙围绕,上百个房间内外,所有人员一脸严肃,彼此都是略微点头致意,不握手,不寒暄。大院之内不准种树,防止树上有人隐藏,只有草地与低矮花坪,与世隔绝,戒备森严,肃杀冷清之状,令人胆寒。
西安事变后,张学良伴随蒋介石回到南京,除了偶住宋子文公馆外,也在此栖身,而审判他的法庭就在距离洪公祠不远处的羊皮巷内。
图片来源:《周末》报2017年9/14期
军统的末路
第一期训练班学员30名,大多来自黄埔军校。
训练地点,选在了洪公祠对面的隐秘小巷中,面积不大,有一些不成格局的旧式建筑。一片高低不平的院落,辟为操场之用。
军统局记录中的洪公祠训练班,即源出于此。
其正式名称,应为“参谋本部特务警员训练班”,班主任由参谋本部第二厅厅长申听禅兼任,他仅为挂名而已,实际主持班务的是戴笠。
洪公祠训练班第一期,中途有一人因辍学,其后又有两人因病退学,结业时只有27人。
毕业后,他们被秘密派遣工作,相互保密,档案也被妥善保管,外人根本无法查找。
这批人,成为戴笠开创基业的干将。
戴笠
第一批毕业的学员中,有个叫刘乙光的,黄埔军校四期学生,1936年西安事变后,他接到了一个特殊任务——看守张学良,从大陆跟到台湾。此人一生只做了这一件事,官至少将。
此后,洪公祠训练班还举办了三期,每一期均为半年时间。
1937年冬,南京沦陷前,洪公祠1号建筑再度全部化为灰烬。1945年,抗战胜利,国民政府还都南京,戴笠要求在洪公祠原址再造军统办公大楼,本拟建为五层卧虎型钢筋水泥大楼,其二层中间四面墙壁和顶板地板内部均装置五厘米厚的钢板,窗户都内嵌两层防弹玻璃,计划容纳2000人到3000人办公和住宿,建造方为知名的上海陆根记营造厂。
刚建了两层,1946年3月17日,戴笠因为飞机失事去世,军统自此一蹶不振。
戴笠飞机失事
1946年8月,军统改组为“国防部保密局”,毛人凤担任局长。
1949年春节后,一个大风之夜,保密局大楼突然起火,所有的档案下落不明。洪公祠1号又一次沦为瓦砾场。
现在的南京市公安局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5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成立,不久正式迁入洪公祠1号,并将原大门从南门改为向北开门,面朝三元巷,但仍沿用旧址门牌号,叫洪公祠1号。
2015年,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中心从洪公祠1号迁至区白下路173号,曾引来不少怀旧市民来这里拍照。
时代大潮滚滚向前,永不回头。
Hash:903766bf2a504a7ab3a1ea0b7eef79bc6ed4d8f4
声明:此文由 南报周末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