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夏时期文化研究综述

山西夏时期文化研究综述

选自《文物世界》2007年04期,王晓毅

夏文化自20世纪50年代在豫西被发现确认以来,山西也有不少同类遗存被发现和确认。据报导,在晋南这类遗存分布于运城盆地的有6处,临汾盆地的有29处[1],其中经过正式发掘的主要有永济东马铺头遗址[2]、翼城感军遗址[3]、夏县东下冯遗址[4]、曲沃曲村遗址[5]、翼城南石遗址[6]、苇沟—北寿城遗址[7]、襄汾大柴遗址[8]。晋中地区同时期遗存的发现和确认是以晋中考古队发掘太谷白燕遗址为起点而逐步展开的,主要有太谷白燕遗址[9]、忻州游邀遗址[10]、汾阳杏花村遗址[11]、峪道河遗址[12]、娄烦河家庄遗址[13]、太原光社遗址[14]、许坦墓群[15]。

这些遗存根据文化内涵的不同可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与二里头文化相同或相近的文化遗存,另一个是既有二里头文化的因素,同时又具有自身特点的遗存。第一个系统以夏县东下冯遗址为代表,被命名为“二里头东下冯类型”,属二里头文化系统[16]。这类遗存主要分布在晋南的汾水、浍水、涑水流域,前述晋南地区的遗存基本都属之。第二个系统以太原狄村、东太堡出土的一批陶器为代表,有的学者将之命名为“东太堡文化”[17]。这类遗存更多的具有自身的文化特色,与二里头文化明显不是一个系统。分布地区主要在晋中,即北起雁门关,南至灵石口,以太原盆地和忻定盆地为中心,包括晋东山地和晋西高原山地的部分地区,前述晋中地区的各遗存基本都属之。

一、山西各类型夏时期遗存的文化内涵

1.东下冯类型的文化内涵

东下冯类型的内涵较丰富,东下冯遗址的Ⅰ—Ⅳ期都属东下冯类型,大柴遗址也是东下冯类型中资料较丰富的遗址之一,虽地处临汾盆地,隔峨嵋岭与东下冯遗址相望,文化内涵与东下冯遗址有些差别,但大同小异,仍可归入“东下冯类型”,这两处遗址发掘规模都较大,出土的文化遗迹、遗物非常丰富,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它的基本面貌。

陶器以灰陶为主,还有一些夹砂褐陶、泥质褐陶及其他杂色陶,火候一般偏低,制法手制轮制并用,纹饰以绳纹为主,此外还有附加堆纹、弦纹、流行器口饰花边鸡冠形耳作风。主要器型有鬲、鼎、深腹罐、小口尊、大口尊、单耳罐、深腹盆、器盖、折肩罐、甑、敛口三足瓮、蛋形三足瓮、杯等。

东下冯类型的相对年代大体与二里头类型相当,绝对年代大致为公元前19世纪至公元前16世纪,大柴遗址大致相当于东下冯遗址的三、四期。

2.东太堡文化的文化内涵

东太堡文化主要分布于晋中地区,以狄村和东太堡出土于墓葬中的一批陶器为代表,这批陶器从形制上看与晋豫龙山时期文化晚期接近,同时也与东下冯类型接近,年代上相当于或东下冯类型文化的早期阶段。这批陶器由于存在许多区别于周边地区文化的特点,且首先发现于太原东太堡而被有的学者命名为“东太堡文化”,结合白燕遗址第四期和忻州游邀遗址晚期,我们可以对此文化内涵有一个大致了解。

陶器以夹砂灰陶为最多,泥质灰陶次之,陶质较粗。纹饰以绳纹为主,另有篮纹、弦纹、附加堆纹及点纹、圆圈纹和三角形纹。器型以高领鬲和空足三足瓮为标志,有鬲、豆、罐、角、盆等。

3.小神遗存

除晋南和晋中地区外,夏时期文化在晋东南地区也有分布,目前经过发掘的只有长治小神遗址,仅凭这一个遗址来探讨本地区此时期的文化面貌材料显得有些不足,将其与东下冯类型器物相比较,有许多相似之处,现基本将其归入东下冯类型。

二、东下冯类型与东太堡文化的异同

东下冯类型器物与东太堡文化器物之间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从陶器形态来看,以陶鼎为例,狄村遗址发现的罐式鼎与东下冯文化一期鼎的形制基本相若,与其不带单耳的罐式鼎则更为接近;东太堡遗址和许坦遗址的盆式鼎与东下冯文化二、三期的同类鼎形态一致。再以鬲为例,狄村遗址所发现的高领鬲,领部呈圆筒状,这与东下冯三期的鬲及大柴遗址的鬲如出一辙。

东下冯类型与东太堡文化器物的相同点虽多,但其不同点是主要的。东下冯类型的陶器以单耳罐、深腹罐最为常见;鬲、鼎居次要地位,而且鬲是从第二期逐渐增多的。其他数量较多的器类还有大口尊、小口尊等。而东太堡陶器则以鬲、三足瓮为普遍,尊则较为少见。可见,东太堡文化对东下冯类型陶器的影响是较强烈的,故东太堡文化不可以划入东下冯类型,更不是东下冯类型迁徙而来的[19]。

三、山西夏时期文化的归属问题

1.关于东下冯类型的文化归属问题

20世纪70年代以前,对夏文化的探索一直着眼于河南境内的伊、洛河流域,颍河、汝河上游及周围地区,研究重点为二里头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尤以二里头文化为主,对于周边地区的考古学文化涉及较少,素有“夏墟”之称的晋南相关遗存的发现也很少。所以随着20世纪70年代东下冯遗址的发掘,大量的遗迹遗物出土,东下冯遗址立即引起考古学界的重视。《夏县东下冯》报告认为“唐、夏墟、大夏实为一个地区,即唐在夏墟之内,夏墟在大夏之地。从平陆一带至霍山周围的河、汾、涑、浍地区就是夏墟、大夏之所在。东下冯遗址位于涑水支流青龙河上游,正处在传说中的夏墟之内。”[20]而且东下冯的年代正处于夏纪年的范围内,因此将东下冯遗址作为探索夏文化的研究对象。

目前对于东下冯类型的文化归属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东下冯类型只是探索夏文化的一个研究对象,它本身并不是夏文化。东下冯类型和二里头类型属于夏文化的两个类型,如果其中一个是夏文化,则另一个肯定不是。李伯谦先生同意二里头类型是夏文化并认为东下冯类型开始形成时间晚于二里头类型开始形成的时间,东下冯类型的主要文化因素来源于二里头类型,是二里头类型发展到一定阶段向晋南地区传播并与当地原居文化逐渐融合而形成的。东下冯类型在形成发展的过程中,除主要吸收二里头类型文化因素外,还继承了当地以陶寺上层为代表的龙山期文化的某些因素,并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受到光社文化和以邯郸涧沟遗址为代表的影响。反之,东下冯类型也在某些方面影响了二里头类型、光社文化和以邯郸涧沟为代表的文化[21]。

第二种意见认为东下冯类型是早商文化。认为东下冯类型遗存和大柴遗址东下冯类型遗存都不是从当地龙山文化直接发展而来的,中间有缺环,这有可能是由于晋南地区龙山文化晚期以后经历了一场社会变革,使两地的龙山文化向前发展受到遏制,之后则成了另一个统一性更强的文化共同体,即东下冯类型的发展、繁衍之地。而东下冯类型与二里冈期商文化关系的密切程度又远大于与当地龙山文化的密切程度,所以认为东下冯类型文化是商代早期文化,晋南陶寺类型龙山文化是夏文化[22]。

就目前材料来看,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即东下冯类型是二里头类型派生出来的文化类型。

2.关于晋中地区“东太堡文化”的归属问题

对晋中夏时期文化的研究是随着夏文化的进一步探索和豫北冀南地区先商文化的探索而展开的。目前关于其文化归属仍无定论,但它是由本地龙山时期文化直接发展而来的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点由陶器的质地、纹饰、器形等都可看出。与本地龙山文化有直接的传承关系,是它区别于晋南东下冯类型的一个重要特点。空三足瓮在此地的序列发展是其对东下冯类型影响的一个见证,扁三角足鼎、细把残盘豆说明其也与东面的岳石文化有着某种联系,而豫北冀南的“先商文化”中的某些陶鬲也应是晋中陶鬲的继承者,故“先商文化”中的某些因素应是由晋中地区时期遗存派生出来的。说明晋中地区此时保持着自己的文化特色并不断向外影响。

从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晋中地区西周以前文化谱系是连续发展的,其一直是东西南北文化交流的枢纽,自仰韶晚期起,似乎就与北方河套地区的交流更频繁一些,这些从鬲的发展变化似可看出,而一直到夏时期似乎仍有同样的迹象。从这一点看,我们似乎可以将其归入北方文化系统。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晋南地区和晋中地区夏时期文化有着明显的区别,分属两个文化系统,即中原夏文化系统和北方文化系统。它们的文化内涵不同,文化归属不同。其中的原因与地域有较大的关系,霍山横亘晋中与晋南之间,使其文化的交流变得相对困难。晋中地区虽和中原地区有较大差别,但毕竟还有不少相似之处,故东下冯类型和东太堡文化仍应作为今后探讨夏文化与周邻文化关系的主要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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