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分水岭墓地初探

长治分水岭墓地初探

《长治学院学报》 2010年01期 秦秋红(长治市博物馆

摘要:长治分水岭墓群是长治地区发现的一处上起新石器时代,下迄明清的古代遗存地,主要遗存有春秋时期的墓群、车马坑遗址、战国时期的墓葬、汉代的墓葬。该墓地出土了一大批随葬品,主要有青铜器、玉器、陶器、铁器等,透露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文化特征。

长治分水岭墓群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市区内的石子河畔。“石子河又名壶水,起于壶关县东七里村。经壶关的崇贤村西流入市区,经百谷山出峡西,流经郡城北,又南经郡城西。会黎水,又西至暴河头入漳”[1]。石子河在市区内由城东流入境内,东西走向,分水岭墓群位于市区内石子河南岸分水岭台地上,现在的角沿村一带,墓群面积大约为1.5平方公里。从 1950年到目前为止,为配合城市建设共发掘了300余座墓葬,时代上起新石器时期,下至清代。墓群主要为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地和平民墓地,历年的考古发掘出土了一大批珍贵文物(现大部分珍藏于省、市考古单位和博物馆)。

一、分水岭春秋、战国墓群大型墓七组对子墓

分水岭历年来发掘的春秋、战国墓群可分为大型墓、中型墓、小型墓三种。所发掘的资料尚未进行系统整理,现仅对发表的资料中的大型墓七组对子墓进行粗略研究。

(一)M 270与M 269

两墓发掘于1972年,由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晋东南工作组与长治市博物馆共同发掘,时代为春秋中晚期。墓葬型致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圹墓,M 269南北长5.6米,东西宽4.6米。M 270南北长5.7米,东西宽4.4米。回填土均经夯实,墓向为北偏东20°。两墓东西向对,距离为4.6米。两墓内均为单棺单椁,椁枋木平放垒叠,两侧加竖立柱,墓底铺锡片一层,厚均0.2厘米。并铺有朱砂一层。M 270为仰身直肢,M 269由于受积水浸泡,葬式不明。但根据两墓随葬品分析:M 269为男性,M 270为女性。两墓为东西并列的对子墓。M 269随葬器物主要为礼器、兵器等。器物主要有鼎、鬲、簠、敦、匜、方壶、盉、舟、罐等,共150余件。器物大部分放在椁室内,装饰器置于棺内。

1、礼器的主要器物有鼎、壶、盉等。

鼎:主要特征是A:侈耳,耳立于器物口沿,圜底,深腹、蹄足、瘦耳;B:附耳,纹饰主要为蟠螭纹、蟠虺纹、下部为垂叶纹。

方壶:长方形、高圈足、长颈、颈两侧耳作蹲双兽形衔环,盖中透空。饰两周蟠螭纹,内填云雷纹,通高55厘米。

提梁盉:直沿,腹扁圆,兽蹄足,蟠螭纹,流做夔龙状昂首张口,颈系带圈。通高23厘米。

2、乐器主要有编钟、石磬共28件。其中甬钟9件,大小相似,长角兽头,单旋。干饰雷纹。

钮钟:大小相似,钲间篆带饰蟠螭纹。

石磬:10件。青石质,出土时分两堆叠放。

3、兵器有戈、矛、镞共计37件。其中一件銎斧,似戈形,援平直,齐头有刀,内作鸟首衔蛇,两侧有蟠螭相缠绕。

4、车马器39件。主要有车軎、车辖、衔镳、环扣等。

另有小件的漆器、货币—骨贝、玉圭等。

M 270稍小于M 269,M 270随葬器物主要有鼎、罍、敦、簠、方壶、盉、盘、舟等。器形与M 269基本相似。其中也不乏精品,提梁盉就是一个精品。提梁盉通高23.4厘米,腹径20厘米,小口直沿,腹扁圆,三蹄足,带盖链,螭形提梁,螭首张口前伸,流做龙首,造型独特。随葬品中没有兵器,但玉石器较多,主要有玉璜、玉环玉龙、玉佩、玉簪、玛瑙环、水晶管、料珠等,有110余件。其中有不少为玉中精品。同时还出土一件竹梳,为北方地区首次。由于当时的发掘条件的限制,还有许多文物信息无法保存。[2]

(二)M 12与M 25

M 12与M 25分别发掘于1954年和1961年,墓葬形致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为北偏东20°。墓葬填土均经夯筑。积石积碳。随葬品以青铜器为主。

M 12墓葬中青铜器达430件。礼器中主要有鼎、敦、鉴、簠等器物。青铜鼎5件,质薄、附耳、蹄足、三钮盖,腹部饰弦纹为列鼎;铜簠2件,长方形、底小、四足外侈,环耳、兽面;铜簋3件,有两种式样:一种兽面、浅腹、圈足,另一种椭圆、两侧有圆鋬、装饰有错金;铜敦2件:兽面,三蹄足、盖钮;铜鉴3件:深腹、平底、铺首、衔环;铜甑1件;铜钫1件;铜匜1件、残;铜壶2件兽面、铺首衔环鼓腹。

兵器有矛、戈、镞、剑等;玉器有壁、环、簪、圭等。此墓还同时出土大量的农业用具。主要有铜耙1。铁器有槌1件、镢1件、斧5件、钁1件。[3]

M 25发掘于1961年,与M 12相距3米,葬式为仰身直肢,墓室底层铺青灰泥。器物以青铜器为主。鼎6件:Ⅰ式1件,深腹、侈耳、三环钮、三蹄足、颈腹饰夔龙纹,鼎内有兽骨;Ⅱ式5件,附耳、三粗蹄足扁圆形、盖三纽,腹饰锐角S纹;壶2件,长颈、圈足、双兽耳衔环纹、口沿外折、三蹄足;鉴2件,口沿外折、腹内有錾刻图案;敦2件,圜底、三蹄足;匜1件,残尾,有环纽;盘1件,平底附耳三蹄足、兽面;舟1件,双耳兽面。

车马器31件,主要有軎、马镳、盖弓帽等;兵器72件,主要有剑镞等;玉石器主要有玛瑙、玉佩、水晶环、水晶珠、琉璃管、石璜、石匕;乐器有甬钟5枚、钮钟9件、石磬10件。M 12随葬有农耕用具,同时伴随有铁器。

M 25玉饰器较多,可能为女性。

根据随葬器物的特征,专家限战国早期墓葬。[4]

(三)M 14与M 26

M 14与M 26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积石积炭。

M 14墓向为北偏东20°,单棺单椁,随葬器物以青铜器为主。器物多达1005件。器物中礼器在墓的西北角,乐器列于墓中的西南角。铜鼎为9件列鼎,Ⅰ式8件,侈耳,三蹄足,卷唇、浅腹、器物壁较薄、无盖;Ⅱ式1件,附耳三蹄足、壁厚、有盖、三环纽;铜鬲4件,兽面;铜鑑1件,胎较薄;铜人3件,为武士状。

乐器有甬钟2件、钮钟8件,石磬22件;兵器有戈21件(有铭文)、矛10件、镞118件;装饰器67件,质地有玉、玛瑙、角、骨等;生产工具有铲、凿、斧等。[5]

M 26葬具为单棺单椁,椁用长宽20厘米的枋木叠成。墓底用卵石铺成。上抹青灰膏泥、厚约5厘米。无二层台,葬式为仰身直肢。

随葬器物有鼎9件,2件无盖、侈耳、圈底,三蹄足纹饰为蟠螭纹、垂叶纹,口沿上有四个立体的螭首;铜鼎5件,扁圆形、蹄足粗短;铜壶2件,卷唇、平底、鼓腹、铺首衔环,饰夔龙纹;铜鑑2件,大口,口沿外折,深腹圈足,四兽耳衔环;铜敦2件,深腹,短圈足,双环耳,底和盖饰三花瓣纹;簋2件,平沿外折、兽面双环耳,饰蟠螭纹;匜2件,平口圈底、三环足,兽面;钫2件,平口圈足、四环钮,饰夔龙纹;车马器有马镳5件、弓帽19件;玉饰1件、玉刀1件、海贝78件。[6]

(四)M 35与M 36

M 35与M 36距M 20与M 21较近,同时于1961年发掘,均为竖穴土坑墓,两墓内均有填夯土,积石积炭。

M 35墓向为20°,该墓有墓道,为长方形,长12.5米,宽5.1米。单棺重椁,由于有盗洞,该墓出土器物较少。主要有青铜器:鬲1件,三蹄足,有盖,盖顶有三卧鸟做环,腹饰梅花纹;鑑1件,壁厚,腹部有兽面衔环;车马器有軎2件、马衔6件、盖弓帽3件、伞弓帽20件;兵器有戈5件、镞42件;铜印1枚。

M 36墓向为22°,葬具为单棺单椁。主要随葬品有青铜器和陶器、玉器。由于有盗洞,该墓仅出土青铜鼎1件、壶1件、鬲1件。另外有铜铺首、玉龙佩、玛瑙珠、玉环、料珠骨簪1枚。

(五)M 20与M 21

M 20与M 21为相对的一组对子墓,规模及大小一致,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积石积炭。

M 21有熟土二层台,两墓方向为20°,葬式不明。深度距地表10米。单棺单椁。M 20多次被盗,两墓随葬品陶铜器并存。

M 20出土鼎1件以及车马器,M 21墓中发现有铅饼和蚌饰等。[7]

(六)M 126与M 127

M 126与M 127两墓葬于1965年由山西省考古所发掘,为对子墓,位于M 26的西侧,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填土内有夯窝。积石积炭,墓向为北偏东18°。葬式为仰身直肢,单棺单椁,用枋木叠砌椁室,底部铺有金箔片,由于M 127资料未发表,仅有M 126的资料。

M 126随葬器是陶铜器并存,出土各类文物700余件。器物组合为鼎、豆、壶、鑑等。鼎2件,耳立于口沿、侈耳,腹饰饕餮纹;豆3件,错金、深腹、环耳;鬲3件,宽沿外折、颈微敛、三蹄足;另有敦、匕、铜铺首等;乐器有钟1枚、石磬(青石质)16件;兵器有戈、矛、镞、剑等,其中戈23件,有一件带铭文曰“囗囗公之造戈”[8]

(七)M 10与M 11

M 10与M 11发现于1954年,墓葬形致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为北偏东12°。

M 10出土器主要有青铜鼎2件、青铜豆2件、青铜尊3件。兵器有青铜剑1把、青铜戈3件、青铜刀1件、青铜镞24件;玉器22件;海贝11枚;车马器有当卢、马镳、车马弓等。伴随有陶器。

M 11葬式为仰身直肢。主要器物有:青铜鼎2件;铜壶2件;铜敦2件;铜簋1件;铜匜1件,圈足、兽面。此外还有铜带钩、铜刀、铜车马器等。玉器有玛瑙环、龙形佩饰。

专家断限为春秋晚期。

二、分水岭春秋、战国墓群时代序列和形制

根据已公布的资料,长治分水岭大型墓时代序列为:M 269与M 270为春秋中期;M 10与M 11为春秋晚期;M 12与M 25、M 14与M 26、M 20与M 21为战国早期晚段;M 35与M 36为战国晚期早段。大型墓葬的共同点是:墓葬形致大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仅有M 35带有墓道,墓穴多为斗形,口大底小。填土大都夯实,积石积炭,以利防盗和防潮。墓向都向北,基本为20°左右,墓群呈东西排列。

中小型墓葬随葬品有多寡区别,但墓向与形致基本和大型墓一致。并两墓一组排列。M 14与M 26并列,M 10与M 11并列、M 12与M 25一组、M 20与M 21一组、M 35与M 36一组、M 126与M 127一组、M 269与M 270一组。时代最早的为M 269与M 270为春秋中期,最晚的为M 35与M 36为战国晚期早段。同一墓地中的大型墓、中型墓、小型墓排列有序,且葬式基本一致,应为家族墓地。同时,随葬器物中,M 26、M 25、M 26、M 20、M 20、M 10、M 36、M 127、M 270墓葬中随葬有大量的装饰品而无兵器;与之相反M 14、M 12、M 21、M 35、M 126、M 269墓葬中有兵器而有少量的装饰器。根据考古发掘报告显示,前者墓主人的骨架为女性,后者为男性。这种葬式应为异穴合葬墓,相对的一组墓是夫妇关系的对子墓。

三、分水岭墓地反映了家族墓葬制度的特点

长治分水岭墓群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城区的角沿村石子河畔,地处上党盆地的中部。跨北纬36°08′57″-36°12′55″,东经113°04′45″-113°08′57″,海拔890米,长治历史上称之为上党。《释名》曰“党,所也,在于山上,其所最高,故曰上党”左襟太行,右带漳水。上扼河东太原,为晋之咽喉;下控晋城洛阳,为中原之屏蔽。有关山之险、四塞之固。春秋时期,长治地区为晋国的附属。据史料记载:春秋时上党为赤狄、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诸侯部落,最为强大为赤狄潞氏。据《春秋大事纪》记载“大抵一族,即称一国。一国之君,殆一族之长……至入春秋之世,国之见于书者,仅一百四十余,然大半无事可纪其可纪者十余国欤?......上党地区仅存有赤狄、潞氏、铎辰、留吁”。春秋时期,上党地区为赤狄五部占据,而晋国直到公元前588年才将赤狄消灭,长治分水岭在春秋时期为上党地区的五部之一铎辰部落所占据,从几十年来的考古发掘的资料看,分水岭的春秋时期的墓葬为铎辰部落的家族墓地。

分水岭墓地是一处延续不断的家族墓地,尤其是大型墓中的对子墓,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族墓葬制度的特点。

(一)从墓葬的形致看这几组对子墓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一般为北偏东20°左右。一般为单棺单椁,外椁多用枋木叠砌构筑,墓室的填土大经夯筑,积石积炭,以防盗防潮。墓底部铺河卵石,上涂青灰膏泥。有的还铺金箔片,符合“题凑之室,棺椁数袭,积石积炭,以环其外。”

(二)随葬品的器物组合,由于部分墓葬被盗,出土的随葬品组合不太全面,但仍看出,随葬品青铜礼器组合为鼎、豆、壶、罍、敦、簠、盘、舟;兵器有戈、剑、刀、镞等;装饰器有玉佩、玉龙、骨器等;乐器是以铜编钟、石磬等;后期的墓葬中出现了铁器,主要以农业工具为主。还有的墓葬中出现漆器,由于当时的条件有限,未能保存下来。另外,还出土了大量的车马器。在这个墓地还发现了车马坑。

由于墓葬时代的先后不同,随葬品也不同,早期的M 269与M 270出土器物中的礼器与中原地区有相似之处,像鼎、方壶等就与北方商代的石楼青铜文化有相近的风格。同时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如M 269的羊首铜矩銎斧以及矛、镞等。

M 10与M 11随葬品中的铜礼器造型接近于晋国的侯马的牛村墓葬中的器物造型。M 12与M 25、M 14与M 26、M 20与M 21随葬品中礼器组合接近于同期的晋国墓的的随葬品,主要为镬鼎、豆、壶、鉴、舟、匜、以及车马器、兵器、乐器等。随葬品的多寡同时也反映着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小诸侯享受着大国的礼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家族也逐渐走向衰落,从随葬品的变化看,早期的墓葬的随葬品比较丰富。到了战国时期的墓葬中出现了陶铜器并存的随葬组合以及仿铜礼器,充分说明了家族的衰落。该墓地的随葬品中有许多精品,像M 14的铜人俑、陶人、陶虎不仅是宝贵的艺术珍品,也是研究战国时期衣冠服饰的重要资料。同时出土的乐器是研究古代乐舞艺术和音乐珍贵的实物资料。尤其是M 12出土的鎏金铜匜中的图案—水陆攻战图是中国錾刻工艺的最早实例。

综上所述,长治分水岭的7组14座对子墓反映着春秋至战国时期长治地区赤狄家族墓地的变化以及墓葬制度的延续,表现着这个家族的由盛变衰的过程。不同文化类型器物的在同一墓葬群中的并存还反映着上党地区在春秋和战国时期的民族大融合,是一处研究古代上党地区经济、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的重要实物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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