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900亩投资5.9亿,安陆这个公园即将迎来国家验收!现场航拍曝光…
秋风习习,清波荡漾。9月9日,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晨练的市民络绎不绝。该公园一期900亩核心区土建、园建、绿化工程均已完工,本月底将迎接国家验收。
2018年以来,安陆市把建设府河国家湿地公园列入全市重要民生工程之一,成立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出台《府河大保护行动方案》《关于府河安陆段河道全线禁止采砂的通告》等系列文件,投资5.9亿元用于公园建设、湿地修复、绿化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维修等。建设过程中,依法取缔采砂场39家,分割处理采砂船197只,拆除配套建筑物166间,清理渔船离岸121艘,打捞漂浮物150车次,全方位提升府河水质,改善府河湿地生境。
湿地公园最大亮点是建设过程中融入海绵公园设计理念,对采砂地采取整地覆土,栽植水生植物;对损毁岸线采取石笼、伐木桩加固;对影响行洪的河床进行疏浚,打通围堰连通水系,让湿地公园成为一块能吸水、蓄水、渗水、净水的“绿色海绵”。通过保护与恢复措施,府河两岸新增绿化面积1600亩,水鸟种群数量由2014年的78种增加到88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由过去的9种增加到12种,全域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美景凸显。
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简介
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安陆市府河沿岸,包括府河、府河两岸部分滩涂。北起府河河段安陆与广水交界处,南至安陆与云梦交界处,河道两岸以河堤为界,南北跨度27km。规划总面积1557.5km2,涉及孛畈、洑水、烟店、府城、棠棣、南城、巡店和辛榨等8个乡镇(街道)。
▲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鸟瞰图,来源:百度百科
公园定位为集生态保护、科普宣教和合理利用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成以保护河流湿地为重点,地方特色突出、湿地景观独特、科普教育与休闲娱乐兼具的河流示范公园;建成湖北省乃至全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和利用的示范公园。
▲航拍图,来源:槐荫论坛,作者:目录
公园建设规划期限为8年(2015年-2022 年)。按功能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分区。
▲航拍图,来源:槐荫论坛,作者:目录
2017年,先行建设宣教展示区,项目名称为:安陆市府河西岸水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治理工程。该项目分为府河湿地核心区(滨河公园)项目和湿地公园主体建设项目。
▲航拍图,来源:槐荫论坛,作者:目录
府河湿地核心区(滨河公园)已于2017年12月6日开工,项目分两期建设,总规划面积889亩,总投资2.1亿元,南北长3800米,东西宽50-300米,主要是土建、园建、绿化工程。
▲2017年12月6日项目“低碳”开工现场
2018年完成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启动二期建设;该项目是建设一个城市综合性公园,能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航拍图,来源:槐荫论坛,作者:目录
项目设计分为府河印象、名城新貌、涢水深情、金色水岸四个区域,星月广场、府河之窗、碧溪走廊、阙台夕照、浣溪叠瀑、樱桃古渡、金泉映莲、杏林花香等八大景观,建成后将是安陆市城市建设的一大亮点,是安陆建设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元素。是继安陆古银杏森林公园后,安陆市生态建设的又一块 “国”字牌。
▲航拍图,来源:槐荫论坛,作者:目录
前期目标(2015年—2019年)
通过水源保护、水体保护、水岸保护、水系修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修复等工程,使湿地的水质保持在三级以上,湿地生物资源的生境得到明显改善,湿地生物种类不断增多,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建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制定湿地公园规章制度,形成完备的保护管理体系;开展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知名度;加强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服务体系。
▲航拍图,来源:槐荫论坛,作者:目录
后期目标(2020年—2022年)
对前期项目进行完善和提高,加大湿地的恢复及修复力度,营造覆盖整个湿地公园的湿地景观和湿地环境;完善园内及周边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体系、科研监测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全面建设完善整个湿地公园的旅游服务设施和管理服务设施;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使其早日发挥湿地生态保护、湿地科研和湿地生态旅游的综合功能,形成景色秀丽、特色突出、设施一流的综合性国家湿地公园。
▲航拍图,来源:槐荫论坛,作者:目录
禁止在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辖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在府河湿地公园及其周边保护地带、景观控制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的生产设施、设置废弃物倾倒或填埋场地,严禁倾倒生活垃圾、从事水上大型活动,严禁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或者间接排入府河湿地公园。
2、禁止占用、围圈、填埋、堵截、遮掩水体及水面,破坏生物空间等行为。
3、禁止从事采砂、挖土、开矿、倾倒建筑垃圾等改变地形地貌的行为。
4、禁止在府河湿地公园内狩猎、捕鸟、捡拾鸟蛋,破坏鸟类繁衍、迁徙、栖息等行为。
5、禁止砍伐、移植、损毁府河湿地公园内的树木。
6、禁止在府河湿地公园范围内从事畜禽饲养和水上养殖,严禁毒鱼、炸鱼、电鱼等掠夺性违法捕捞行为,严禁在禁钓区垂钓,严禁从事水上种植。
7、禁止破坏府河湿地公园内的基础服务设施。
四、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府河湿地公园内的土地及水域,确需占用的,必须向省林业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严格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
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反上述通告的行为。
举报电话: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0712—5240212
公园虽美,也需要广大市民爱护!
这么美的安陆,
还不赶紧告诉身边的朋友们!
(来源:安陆同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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