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1处文物列入省级文保单位及保护范围,猜猜是哪个?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公布甘肃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96处)保护范围。甘肃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文物。其中,位于康县白杨乡的黎氏民居(黎家大院)被纳入保护范围。

黎家大院院内南面景观

黎家大院位于康县白杨乡金钗峪村上坪社,为四合院建筑。建于道光二十一年,座北朝南,门庭上有匾额“树德务滋”。院内门窗雕有花鸟人物等图案,现由黎玉生、黎玉良、黎福全、黎贵全四户人家居住。占地面积为707.2平方米,单层建筑面积577平方米。

黎家大院东厢房

黎家大院大门上方匾额

上坪民居位于康县白杨乡金钗峪村,在撤乡并镇前隶属贾安乡。根据大门上方牌匾落款记载,该四合院始建于清道光二十年(1841)。上坪民居为土木结构四合院建筑,结构精巧,布局合理,门窗雕花精美,卵石天井独特,对研究我县古代建筑艺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该民居地处康南旅游环线,旅游开发前景广阔。

黎家大院卵石镶嵌的天井院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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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甘政发〔2017〕8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划定的甘肃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96处)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一、古遗址(23处)

柳州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城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小川瓷窑遗址

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标志碑为基准点,东至黑石岘遗址区东侧道路以东300米,南至磁窑沟道路南侧山体以南250米山脊处,西至靖远瓷窑厂旧址西侧磁窑沟道路以西90米山脊处,北至大水沟遗址北侧道路以北200米山脊处。

老人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基准点为基点,东至遗址所在东山山脊线,向南延伸300米,西至遗址所在西山山脊线,向北延伸300米。

宽沟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城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雁掌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基准点为基点,东至焦家沟西崖边缘以西50米,南至贺家崖山根以北100米,西至万崖沟东崖边缘以东50米,北至清水河石咀下(河滩)南缘以南200米。

风云雷雨坛

保护范围:以坛体基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米。

干城城址

保护范围:以城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坪山小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基准点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50米,向南、北各延伸200米。

安家庄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瓮城城墙最东端以东30米,南至南城墙外侧以南30米,西至西城墙外侧以西30米,北至北城墙外侧以北30米。

过会台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延伸200米,向南延伸300米,向西延伸200米,向北延伸300米。

百齐堡遗址

保护范围:以堡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各延伸100米。

桥湾城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东城墙外侧以东400米,南至南城墙外侧以南250米,西至西城墙外侧以西250米,北至北城墙外侧以北120米。

鹰窝树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基准点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250米,向南、北各延伸500米。

河州堡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四周堡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敦煌汛卡

包括空心墩及其东侧、东北侧建筑遗址,疙瘩井墩、呵呵沙石墩、旱峡沟墩、沙枣墩、山阙峰烽燧、山水沟大墩、甜水井墩、土窑墩新店子墩。

保护范围:

空心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北各延伸20米,向西延伸65米。

空心墩东侧建筑遗址:以四周残存墙基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各延伸30米,北至瓜敦公路附线南侧。

空心墩东北侧建筑遗址:以四周残存墙基底边为基准,向东、西各延伸20米,向北延伸10米,南至瓜敦公路附线北侧。

疙瘩井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米。

呵呵沙石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旱峡沟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沙枣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山阙峰烽燧:以烽燧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山水沟大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甜水井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土窑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新店子墩:以墩台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各延伸30米,向北延伸至新店台村五组棉花加工厂南墙南侧。

石家遗址及墓群

保护范围:以遗址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延伸450米,向南至石家沟北沿,向西延伸400米,向北延伸1250米。

渭源堡址

保护范围:以堡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墩坪遗址及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及墓群所在台地边缘,南至遗址及墓群所在台地边缘,西至遗址及墓群所在台地边缘,北至大山山麓。

险崖栈道

保护范围:东至栈道所在崖体山脊线以东30米,南至上陈家坝村西500米,西至国道212线东侧,北至笼床沟南沿。

青泥河栈道遗址(秦、汉 成县

包括飞龙峡栈道遗址、石门沟口栈道遗址、三镢崖栈道遗址。

保护范围:

飞龙峡栈道遗址:遗址主体边缘向南、北各延伸5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山脊线为基准向西延伸3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10米。

石门沟口栈道遗址:遗址主体边缘向南、北各延伸5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山脊线为基准向西延伸3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20米。

三镢崖栈道遗址:遗址主体边缘向南、北各延伸5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山脊线为基准向东延伸3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底边为基准向西延伸20米。

火烧关栈道遗址(明 文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米。

阴平栈道遗址三国 文县)

包括周家坝西古栈道遗址、周家坝东古栈道遗址、曹字头古栈道遗址、曹家河坝古栈道遗址。

保护范围:

周家坝西古栈道遗址:遗址主体边缘向东、西各延伸2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山脊线为基准向北延伸30米,南至212国道北侧。

周家坝东古栈道遗址:遗址主体边缘向东、西各延伸1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山脊线为基准向北延伸30米,南至212国道北侧。

曹字头古栈道遗址:遗址主体边缘向东延伸20米,向西延伸10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山脊线为基准向南延伸20米,北至白水江南岸

曹家河坝古栈道遗址:遗址主体边缘向东延伸10米,向西延伸100米,以栈道所在崖壁山脊线为基准向南延伸20米,北至白水江南岸。

石门沟栈道与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东至两峡公路东侧以东20米,南至石门南端以南20米,西至西石崖山脊线以西50米,北至石门北端以北30米。

二、古墓葬(6处)

黄湾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延伸700米,向南延伸500米,向西延伸900米,向北延伸350米。

刘坪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0米。

李虎墓

保护范围:以墓葬基准点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20米,向南延伸25米,向北延伸10米。

阎维家族墓

保护范围:以墓葬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 米。

武家塬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内二级提灌蓄水池左侧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北延伸300米至山间林带路西南侧,向东南延伸1000米至上山小路西北侧,向西南延伸900米至新华、新胜村居民区东北侧,向西北延伸450米至河沟东南缘。

王竑墓

保护范围:以墓园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三、古建筑

天齐庙

保护范围:以庙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铁柱宫

并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白衣寺塔及白衣菩萨殿,不再单独划定保护范围。

柳合山堂

保护范围:以院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河口古民居

包括河口南街42号、河口南街44号、河口南街4号、河口南街13号、河口南街19号、河口街27号、河口街13号、河口街5号、河口街12号、河口街19号、河口街昌荣商店、张公祠、河口东门外72号、河口东门外张正武家、河口东门外11号、河口张家祠堂、河口南街65号、河口北街9号、河口北街10号、河口北街40号、河口北街48号、河口北街50号、河口北街52号、河口北街刘家祠堂、河口北街49号、河口街67号、河口南街9号、河口南街16号、河口南街11号、河口南街5号、河口北街36号、河口北街14号、河口街152号、河口南街15号、河口南街22号、河口街42号、河口街47号共37处院落。

保护范围:以每处院落院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三沟魁星阁

保护范围:以魁星阁台基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

屈吴山朝云寺

保护范围:东至庙沟东侧山脊线,西至庙沟西侧山脊线,南至朝云寺大门基座南侧底边以南30米,北至戏台北侧山脊线。

秦州文庙

保护范围:以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山陕会馆

保护范围:以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石门山古建筑群

包括无量殿、赵公殿、圣母殿、王母殿、三仙庵、文昌宫、灵官殿、财神殿、玉皇殿、三官殿。

保护范围:

无量殿: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5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3米。

赵公殿: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4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3米。

圣母殿: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3米,向南延伸1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3米。

王母殿: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4米,向南延伸5米,向西延伸4米,向北延伸3米。

三仙庵:以建筑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6米,向南延伸3米,向西延伸6米,向北延伸1米。

文昌宫:以建筑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4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5米,向北延伸5米。

灵官殿: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5米,向南延伸3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3米。

财神殿: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3米,向西延伸3米,向北延伸3米。

玉皇殿: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5米,向北延伸2米。

三官殿: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5米,向南延伸1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1米。

人民街古建筑群

包括1—11号、15—21号、26—41号、45—69号、73号、74号、76—80号、87—93号、96—98号、104—109号、141—170号、185—205号、217—259号、274—277号等180间商铺。

保护范围:东至130号商铺与137号商铺台明东侧底边连接线以东5米,西至1号商铺与277号商铺台明西侧底边连接线以西5米,以建筑群东西向主街道中轴线为基准向南、北各延伸35米。

贯寺李家祠堂

保护范围:以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大靖古建筑群

包括马神庙火庙大殿及财神阁。

保护范围:

马神庙:东至南、北厢房东墙外侧连接线以东7 米,南至南厢房南墙外侧以南2米,西至大殿西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北厢房北墙外侧以北2米。

火庙大殿:东至大殿基座东侧底边以东10米,南至大殿基座南侧底边以南10米,西至大殿基座西侧底边以西10米,北至大殿基座北侧底边以北10米。

财神阁:已划定保护范围,本次不再重新划定。

土门古建筑群

包括罗汉楼、山陕会馆及三义殿

保护范围:

罗汉楼:以楼体基座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10米,向南延伸5米,向西延伸10米,向北延伸5米。

山陕会馆:东至会馆东院墙外侧以东2米,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2米,北至北院墙外侧以北2米。

三义殿:已划定保护范围,本次不再重新划定。

圣经楼

保护范围:以楼体下墩台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10米,向南延伸20米,向西延伸10米,向北延伸20米。

崆峒山塔群

包括道成和尚塔、怀睿和尚塔、灵峰塔、灵秘塔、普通塔、隐相塔和大彻塔。

保护范围:以每座塔塔基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关帝庙戏楼

保护范围:以戏楼基座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10米,向南延伸10米,向西延伸20米,向北延伸20米。

道德楼

保护范围:以楼基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西云观

保护范围:以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何家寺窑洞庙宇

保护范围:东至庙院东墙外侧以东10米,西至庙院西墙外侧以西10米,南至庙院南墙外侧,北至庙院北侧山崖山脊线以北10米。

桥儿沟积善桥

保护范围:东至桥身东侧以东20米,南至桥南侧台基以南15米,西至桥身西侧以西20米,北至桥北侧台基以北15米。

新堡庙

保护范围:东至东侧配殿东墙外侧以东10米,南至玉皇楼南墙外侧以南30米,西至西侧配殿西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菩萨楼北墙外侧以北10米。

巩昌府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

普陀寺大殿

保护范围: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头天门牌坊

保护范围:以牌坊基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临洮城隍庙大殿及寝宫

保护范围:分别以前殿和后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临洮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以大殿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清水关帝庙

保护范围:东至子孙殿后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庙门台明外侧底边以南5米,西至寺庙西侧院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大殿后墙外侧以北5米。

理川泰山庙(清 宕昌

保护范围:以泰山庙中心轴线上的中心点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50米,向南延伸20米,向北延伸120米。

黎氏民居(清 康县)

保护范围:以院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象龟寺(清 西和县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东墙外侧以东15米,南至菩萨殿南墙外侧以南5米,北至牌坊北侧底边以北15米,西至西厢房西墙外侧以西5米。

徽县清真寺姆拉楼民国 徽县

保护范围:东至姆拉楼东门外侧以东3米,南至姆拉楼南墙外侧以南3米,西至姆拉楼西门外侧以西3米,北至姆拉楼北墙外侧以北6米。

徽县文庙大成殿(明 徽县)

保护范围:以大成殿基座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杨店古建筑群(明至清 两当县

保护范围:东至红崖河沟底中心线以东5米,南至晒麦场南侧以南10米,西至国道316线东侧,北至杨店学校路北侧以北10米。

杰迪寺

保护范围:以寺院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千家寨堡子

保护范围:以堡子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察干外香寺

保护范围:以大经堂建筑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130米,向南延伸90米,向西延伸60米,向北延伸190米。

郎木寺

保护范围:东至白龙江河堤南侧,南至马热司住宅外墙北侧,西至白龙江东侧,北至尼布沟山峰南侧。

临夏北寺照壁

保护范围:以照壁基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黄家清真寺

保护范围:以寺院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四、石窟寺及石刻(9处)

野麻滩黄河岩画

保护范围:东至黄河西岸,南、西、北以岩画所处山体岩石基准点为基点向外各延伸50米。

红水姜窝子沟岩画

保护范围:以岩画所在岩石为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米。

五佛沿寺石窟

保护范围:以石窟前檐楼阁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西、北各延伸50米,向南延伸20米。

河峪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以石刻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

童子寺石窟

保护范围:东至石窟所在崖体山脊线以东100米,南至1号窟南侧窟沿以南100米,西至石窟所在崖体底部边线以西50米,北至8号窟北侧窟沿以北100米。

老道呼都格岩画

保护范围:以老道呼都格井为基点,向东延伸2500米,向南延伸200米,向西延伸1005米,向北延伸1000米。

青崖子沟岩画

保护范围:以岩画所在三块岩石四周边缘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八峰崖石窟(宋至清 西和县

保护范围:以石窟基准点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200米,向南、北各延伸100米。

佛爷崖摩崖造像(北周 徽县)

保护范围:以摩崖造像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西路军永昌战役遗址

包括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大沽政治部旧址、八坝阻击战旧址。

保护范围:

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以旧址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大沽政治部旧址:以院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延伸30米,向南延伸50米,向西延伸20米,向北延伸20米。

八坝阻击战旧址:以院落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靖远县黄河铁桥

保护范围:以铁桥桥身四周边沿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红堡子红军战斗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东堡墙外侧以东20米,南至向前路北侧,西至207国道东侧,北至王家堡子北堡墙外侧以北20米。

宣化冈

保护范围:以围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汪家墩红西路军战斗旧址

并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泽红西路军烈士陵园,名称变更为临泽红西路军战斗旧址及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以墩体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5米。

靳氏民居

保护范围:东至靳文章家西墙外侧,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1米,北至北院墙外侧。

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

并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艾黎与何柯陵园。

保护范围:东至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东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南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西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东、西侧展厅北侧连线以北10米。

界石铺红军长征旧址

保护范围:以红色通道旗杆底座中心为基点,向东北延伸98米至纪念馆东北墙角,向西北延伸84米至纪念馆西北墙角,向西南延伸76米至纪念馆西南角,向东南延伸100米至纪念馆东南角。

通渭中学木楼

保护范围:以木楼基座四周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陇右工委地下印刷所

保护范围:以楼体台明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合作化桥(1956年 文县)

保护范围:东至桥体基座东侧以东20米,南至桥南侧台基以南20米,西至桥体基座西侧以西20米,北至桥北侧台基以北20米。

两当兵变旧址(1932年 两当县)

保护范围:以旧址院墙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临潭一中大门

保护范围:以大门基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八坊十三巷80号院

保护范围:以院墙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六、其他

黄河母亲塑像

保护范围:以雕塑基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渭源水磨群

包括祁兰英水磨坊、乔建珍水磨坊、张杰水磨坊、张新荣水磨坊、张芳水磨坊、宋德吉水磨坊、王建国水磨坊、赵治华水磨坊、宋德海水磨坊、闫福祥水磨坊、乔立军水磨坊。

保护范围:以每座水磨坊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洮惠渠

保护范围:以渠中心线为基准向东、西两侧各延伸20米,南至玉井镇中营村渠起点处以南20米,北至中铺镇下石家村下石家小学桥以北20米。

来源:甘肃发布、康县发布综合

编辑:小杜电话:0939—5187777 1819390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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