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桃源桃纺墓群考古发掘收获

桃纺墓群位于湖南常德桃源县漳江街道,墓群分布在沅江西侧的台地上,面积约300余亩。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因房地产项目建设,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考执字2021第036号)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桃源县文旅广体局对项目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墓群区域开展配合性考古发掘工作。本次共发掘墓葬307座,其中战国墓70座、唐墓1座、宋墓89座、明墓27座、空墓120座,出土器物472件(套)。还发掘宋代遗址一处,发掘面积625平方米。现将桃源桃纺墓群墓葬考古发掘收获简要介绍如下:

图一 桃纺墓群墓葬航拍(局部)

01

墓葬形制

1

战国墓

按墓底宽度分为A型(宽坑墓)、B型(窄坑墓)、C型(狭长型墓)三类。

A型墓 39座。一般长大于宽,部分墓长宽尺寸差别较小,接近正方形。墓底宽度一般为1.4米以上(不含1.4米),其中带斜坡墓道的墓葬7座。部分有葬具,葬具为单棺、一椁一棺或两椁一棺。

M179:带斜坡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90°,墓圹上部被破坏且被Y2打破,墓壁内收呈斜坡状,墓口长3.84—3.98米、宽2.9—3米,墓底长3.22—3.23米、宽1.96—2.06米,残深2.6—2.8米,墓道残长2.4米,宽1.3—1.5米,残深0.92米,距墓口1.9米出现棺椁,棺椁盖板已腐烂,无头箱和边箱痕迹。椁底由四根方木拼接而成,保存较完整,棺椁侧板及挡板均由2块木板上下垒砌而成,枕木呈圆柱形,直径0.12米,中有凹槽,深0.05米。墓底两端有枕木沟,枕木沟长2米、宽0.38米,深0.1米。随葬品置于椁室东侧,包括陶鼎1件、陶敦1件、陶壶2件、陶豆2件。

图二 M179墓葬形制

图三 M179随葬陶器

B型墓 15座。长度均大于宽度,墓底宽度一般大于0.86米,小于或等于1.4米。部分有葬具。

M180: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90°,墓圹上部被破坏,被M182打破,墓壁斜直内收呈斜坡状,墓口长1.92~2.76米、宽1.22~1.3米,墓底长2.52米、宽1~1.1米,残深0.5~0.7米。随葬器物置于墓底东北角,为陶罐1件。

图四 M180墓葬形制

图五 M180随葬陶罐

C型墓 19座。墓底宽度小于或等于0.85米,墓坑较狭长,无葬具、部分有头龛。

M50: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92°,墓圹上部被破坏,墓壁微内收呈斜坡状,墓口长2.26米、宽0.7~0.76米,墓底长2.16米、宽0.58~0.68米,残深0.94~0.96米。西侧墓壁距墓口0.12米处有一长方形头龛,宽0.46米、高0.28米、进深0.24米。随葬器物置于头龛,包括陶罐1件、陶豆1件。

图六 M50墓葬形制及结构

图六 M50墓葬形制及结构

2

唐墓

1座。竖穴土坑墓。

M71: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135°,墓圹上部被破坏,墓壁微内收呈斜坡状。墓口长2.68~2.75米、宽0.8~0.92米,墓底长2.62~2.68米、宽0.8~0.88米,残深1.35米。随葬器物位于墓底中部与东北角,包括四系壶、陶罐、硬陶钵、硬陶小杯、瓷碗、瓷碟、铜镜、铜钱各1件,瓷盏3件。

图八 M71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

图九 M71随葬部分器物

图十 M71随葬四系壶

3

宋墓

89座。按墓葬形制可分为砖室墓和竖穴土坑墓两类。

砖室墓 5座。均为长方形砖室墓,以长方形青砖垒砌而成,其中1座较完整,其余残损严重。

M170:长方形砖室墓。墓向264°,墓圹上部被破坏并被现代基槽打破,墓壁由青砖错缝砌筑,共19层,青砖长0.25米、宽0.11米、厚0.04米,墓底无青砖铺设,墓顶由八行花岗条石封口,其缝隙以青砖密封,条石均被压断。墓底四周用石灰填充,石灰层厚0.3米、宽0.1~0.25米。墓圹长3.08米、宽1.2米,墓室长3.05米、宽1.1~1.16米,墓室内长2.64米、宽0.94米,残深0.82米。随葬品集中放置于墓底中部,包括铜镜1件、铜扣1件、铜钱数十枚。

图十一 M170墓顶

图十二 M170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

图十三 M170随葬铜镜、铜扣及铜钱

竖穴土坑墓 84座。部分带有头龛或侧龛。长度普遍小于2.4米,宽度普遍小于1米。

M42: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202°,墓圹上部被破坏,墓壁北侧有一长方形头龛,底宽0.5、高0.43、进深0.26米。墓壁竖直。墓口长2.46米、宽0.78~0.86米,残深0.41~0.61米。随葬器物置于头龛与墓底南侧。包括魂瓶2件、铜簪1件。

图十四 M42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

图十五 M42随葬魂瓶

4

明墓

27座。按墓葬形制可分为石灰椁墓和竖穴土坑墓两类。

石灰椁墓 3座。墓顶均被破坏,墓室四周以石灰包裹形成椁层。

M6:石灰椁墓,方向88°,墓圹上部被破坏且墓室东部被现代坑打破,墓壁竖直。石灰椁宽0.14~0.2米,墓口残长2.3米、残宽0.8~1.04米,残深0.05~0.13米。随葬器物置于墓底中部的腰坑内,为瓷罐1件。

图十六 M6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

图十七 M6随葬瓷罐

竖穴土坑墓 24座。长度普遍小于2.3米,宽度普遍小于0.8米。

M15: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方向210°,墓圹上部被破坏,墓壁竖直。墓口长2.38米、宽0.8~0.84米,残深0.18米。墓室南端用2块青瓦铺架成一两侧高中间凹的瓦枕,随葬器物位于墓底中部与南侧。包括铜镜1件、铜簪3件、铁发箍1件。

图十八 M15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

图十九 M15随葬铜簪及铁发箍

图二十 M15随葬铜镜

02

随葬器物

桃纺墓群发掘墓葬307座,其中战国墓70座、唐墓1座、宋墓89座、明墓27座、空墓120墓。

战国墓70座,出土陶器、铜器、琉璃器等72件(套)。其中,陶器有鼎、敦、壶、豆、勺、匕、匜、罐、钵、纺轮等,陶器组合较为固定,以仿铜陶礼器鼎、壶或鼎、敦、壶的组合及日用器豆、罐的组合为主;铜器有剑、戈、矛、匕首、镜、环、带钩等,无铜礼器;琉璃器仅出土蜻蜓眼1件。

唐墓1座,出土陶器、瓷器、铜器共11件。

宋墓89座,出土陶瓷器、铜器、玉器、铁器、金器、水晶等316件(套),其中陶瓷器有瓶、壶、罐、瓮、碗、钵、盏、碟、杯等;铜器有铜钱、铜镜、铜簪等,铜钱大多为宋钱。铜镜以素面圆镜为主,另有方镜、葵花镜、桃形镜等,部分为湖州镜。此外还出土有水晶簪、玉环、玉料、金箔、铁发箍等装饰品。

明墓27座,出土瓷器、铜器、铁器等73件(套),其中瓷器有瓷罐;铜器有铜镜、铜钱、铜簪等,铜钱大多残损严重,无法辨识,部分铜簪经鎏金处理,做工精致。

03

初步认识

本次发现的战国墓葬均为中小型墓葬,随葬器物以陶器、铜器为主,同时随葬有陶器与铜器的墓葬极少,仅有4座。桃纺墓群中的战国墓葬既有典型的楚式墓,亦广泛分布有巴濮等文化因素,其文化内涵较为复杂。这批战国墓葬距离桃源县西北部采菱城遗址仅5千米,且墓葬时代与采菱城沿用时代大致重合,推测墓群的主人应为采菱城及周边居民。

唐墓虽仅发现1座,但其随葬瓷器非常有特色,多为北方定窑系,鲜见湖南本地及周边瓷器,墓主人很可能为中晚唐时躲避战乱而来的北方人。

大量宋墓与宋代遗址的发现,印证了桃源县志中宋乾德二年(964年)桃源设县的历史记载,墓群所在的区域应为当时桃源县城的西郊,该区域除墓葬外,另发现有房址、灰坑、窑址等遗迹,共同构成了一处功能较为完备的小型聚落。

明墓的清理为了解明代桃源地区的墓葬制度、地方史、社会史提供了新的视野,填补了本区域内的研究空白。

桃纺墓群发现的墓葬虽大部分遭破坏,多数墓葬仅存底部,但其规模庞大、内涵丰富,墓葬年代从战国延续到明代,为我们了解本区域内墓葬的空间分布情况、聚落形态及不同时期的丧葬习俗、社会经济、文化面貌等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转载自 湖南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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