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曾因棉花事件导致由市变镇
1948年10月中下旬,在临清市发生了一起华北与华东两大解放区国营贸易机关争相抢购棉花的事件。在当时,这一事件造成了物价暴涨、私商投机经营、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市场出现险恶状况的严重后果。
一
临清位于冀鲁两省交界处,古老的京杭大运河和卫运河在此交汇。这里又是邢(台)济(南)公路的中继站,水运陆路交通方便,是鲁西北地区经济贸易中心和连接北京、天津、河北以及沟通豫、皖、晋、陕等省的重要交通枢纽。早在明清时期,临清已发展为闻名全国的商业重镇,素有“富庶甲齐郡”、“繁华压两京”的美誉。
1945年9月1日,临清县城解放。此前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已作出决定,以临清城区为基础建立临清市。初定为专(地)级市。同年11月,随着冀南行署建制的恢复,上级领导机关通令将冀南一专署、一地委和一军分区迁驻临清,临清市遂改为县级市。在此前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冀鲁豫行署、冀南行署以及华北人民政府等领导机关相继在临清设立了诸多经贸金融机构,包括晋冀鲁豫边区贸易公司、冀鲁豫区贸易公司(后改称德丰裕货栈、冀鲁豫区贸易公司临清货栈)、冀鲁豫军区临清裕仁商店、冀南区贸易第一公司(后改称大成公司、华北区贸易总公司临清货栈简称华茂公司或华贸货栈)、冀南烟草专卖总公司、冀南银行办事处、瑞华银行、冀南军区建华总公司、建华第一分公司(后改称唐华公司)、冀南一专署公义货栈等,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临清经济的发展繁荣和冀鲁交界地区中心城市的形成。据档案资料记载,1947年度临清市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850. 64亿元(均系冀钞,下同),其中进口额为697. 57亿元,出口额为1153. 07亿元,上交税款为15. 136亿元,占冀南区外汇总收入的2/3。
二
冀南区是华北区产棉中心,临清市又是冀南最大的棉花市场,当时仅运往天津、济南、青岛、上海的棉花每年就高达4000多万斤,所以棉业素为临清百业之首。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华东和华北两大解放区连为一体,从而使东至烟台,南至临沂、徐州以及陇海沿线的商业贸易畅行无阻,两解放区货币也开始统一流通。当时,华东区的渤海、烟台等地极少生产棉花,在那些地区除了海盐、烟草、粮食之类价格较低以外,其他产品的价格都比临清市高。以棉绒土布为例,济南市价格高于临清市22%,益都(青州)高于50%,潍县一度高于81%,其他各地也均高出50%左右。同时,华东区和华北区两地货币比价失当,在济南解放以前,华东区和华北区的贸易基本上是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进行的。从山东东部输出的主要是海盐、烟草,而华北区对上述两种货物的需求量是有限的,致使华东区流行的北币(北海票)和华北区流行的冀钞(冀南票)形成一定的比价。
为了避免在两大区货币统一流通后可能引起的市场波动,1948年9月下旬,两区贸易总公司在德州召开了联席会议,明确规定在货币统一流通之前的半个月内,华东区国营贸易机构要压价出售物资,华北区国营贸易机构则抬价大量购进物资。但因受到资金不足、货物运送周期较长等多方面的限制,实际上临清市场上购进的物资并不多,加之对胶东、鲁南等地的情况事先调查了解甚少,对于市场可能出现的险情也没有制定出必要的防范措施,致使10月5日两地货币通行以后,持北币的华东区商人云集临清抢购棉花并其他物资,从而引起了棉价和其他物价的暴涨。
三
棉花抢购始于1948年10月8日,当时驻临清市的华北区贸易机关华茂公司及冀中、冀南、冀鲁豫、华东、渤海、胶东等地行政贸易机关及其他机关开设的公营商店等20余家争相抢购,从而引起棉价暴涨。10月8日每斤皮棉2035元,15日涨到2345元,22日涨到2920元,25日涨到3097元,26日涨至3186元,在半个月时间内,棉价上涨了57%。在棉价上涨的同时,粮食等作物的价格也相应上涨,同一时期小麦上涨15%,土布上涨580-/0,引起市场的极度混乱。
在此次棉花抢购风潮中,许多公营贸易部门缺乏整体观念,从本位利益出发争相抢购,起到了很坏的作用。从购进棉花的总量看,在棉价波动期间成交的200万斤棉绒中,公营商店购进的为150万斤,占75%;从成交方式看,公营部门不仅与私营部门争购,公营部门之间也相互争购,有几家公营商店还通过私商代购,不仅在临清市场上争购,还派员到临清县之下堡寺、丘县之香城固、威县之大寺庄、清河县之王官庄及黄金庄、馆陶县之里官庄、清平县之胡里庄及康庄、堂邑县之堠堌等地设摊收购。
你价高我比你更高,你敢买七斤潮的货,我敢买使十斤水的货,自己买还嫌不足,又大量委托私商代购,私商则掺水使假,如永昌、洪大等花店代收的棉花,打包时都能压出水来,最后是公家吃亏,私人从中取了利。各地使潮情况如下:
地点棉绒斤数使潮斤数
康庄 100 5-10
香城固 100 5-7
下堡寺 100 8-13
兴庄 100 5-8
堠堌 100 5-10
临清市 100 5-20
10月14日,驻临清国营贸易机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以“共同停止收购”姿态稳定物价。但由于态度不坚决,对市场缺乏严格管理,此举非但没有稳定住物价,相反地却让出了市场,从而助长了私商投机经营。10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告,指示:“各区公营商店不许在临清市直接购进棉花。如有需要,可由当地国营商店代购。”尽管如此,冀南区建华一公司出于赢利目的,仍然暗中收购了十七八万斤,继续加剧着市场的混乱。
至10月底,各公营商店停购退出市场。为了防止物价迅速下落和由于大落必然跟着来的再一次上涨,由华茂公司在市场上大力支撑,逐渐恢复了市场正常状态。从10月28日起棉价开始回落,月底每斤降至3019元,11月上中旬保持在3000元左右,一度非常严重的掺杂使假现象也基本杜绝,保证了收购皮棉的质量。
四
1948年12月8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临清事件》的长篇报道,指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严重事件。1949年1月20日,新华社发表了题为《临清事件与国营商业》的社论,剖析了临清棉花事件的原因,总结了这一事件的深刻教训。
社论指出,临清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这是由于:第一,有些国营贸易机关相当长时期没有明确认识自己领导市场的重大责任,并放弃了自己的责任,没能深刻了解市场的剧烈波动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危害性。第二,他们对商业资本的本质特别是它的投机活动的破坏性也认识不足。在临清事件中,他们对私人商业资本的投机活动既未认真防范,也未设法制止,终至推动并帮助它们进行了投机破坏活动。第三,不少的国营贸易机关工作人员还很不懂商业,很不懂得经济活动和市场发展的规律。第四,尤其主要的,这次事件是经济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各自为政、无集中统一领导、无政府无纪律状态必然产生的恶果。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虽然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营贸易机关拥有一切必要的条件,如雄厚的资本,便利的国家信贷,优先的交通条件,灵通的商业情报等,但是如果没有或不执行正确的政策,仍然不能达到国营贸易的目的,终会被私人资本主义打败,并断送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前途。
社论同时指出,国营贸易工作今后怎样才能担负起它的巨大而且重要的任务呢?怎样才能不犯或者少犯像临清事件一类的错误呢?首先,只有一切国营经济工作者树立起对私人商业资本的正确认识,然后才能谈到对私人商业资本的正确政策。第二,就是要彻底弄清楚并担负起国营贸易的任务。甲、国营贸易系统必须要有集中统一的领导,以便建立统一的收购和售出机关,统一的收购和售出计划,统一的收购和售出的价格政策等等。乙、国营贸易系统应开展科学的调查统计工作,就是说,应该对于本区和外区市场的供给能力与需要状况,包括人民生活消费品的需要状况及公私生产的供给能力与需要状况,逐步地作出周密的调查统计。丙、临清事件还告诉我们,国营经济没有可能直接从散漫的小生产者手中博得其需要拿出来进行交换的生产品,同样也没有可能把自己手中的生产品普遍地分配给他们,这个问题只有在国营经济与小生产者之间建立起了供销合作社与消费合作社的系统,也就是说建立起了国营经济与小生产者及消费者之间的联系以后才能解决。第三,临清事件说明,我们一部分同志还没有完全学会或者简直没有学会如何做经济工作,特别是如何做被人视为“市俗的”,“不体面的”商业工作。
社论最后指出,事实已证明了我们是完全能够把经济工作做得很好的,只要我们善于学习,我们就一定会得到像在军事方面一样重大的胜利。
1950年10月,根据中央商业部的指示,为了指导河北、山东、平原三省以及全国的棉花收购工作,在临清市(镇)建立了棉价委员会,临清棉花事件的余波才告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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