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标准

原发布者:肖炳花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
评定细则
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细则二|细则三|
5A|950分|90分|90分|
4A|850分|85分|80分|
3A|750分|75分|70分|
2A|600分|60分|60分|
1A|500分|50分|50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一计分总表
分值情况|负责人签字|评定日期|
自检计分|推荐单位计分|评定单位计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10栏为打分点,所有10分值总和为1000分。
序 号|评 定 项 目|检 查 评 Dear guest:Name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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