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或法律遵守交通规则辩论会
报载,2002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10.9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这不啻为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顷刻间就不见了。逝者去矣,却把绵绵哀痛留给了生者。车祸,已经成了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 造成车祸的因素固然很多,但从公安交管部门统计的数字表明,道路交通事故80%的还是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致。其实,绿灯行,红灯停,遇到拐弯“一慢、二看、三通过”,这样浅显的道理,连幼儿园小朋友都懂。问题出在我们大人走了几十年路,由于习惯使然,至今还没有学会走。 国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已是见怪不怪了,生活在这样一个氛围之中,我们谁也不觉得它有什么不对。几年前,我在德国慕尼黑街头的一个十字路口看到,一对德国老年夫妇手牵着手站在道口,耐心地等待行人绿灯亮。而不管它红灯绿灯直管横穿马路的都是我们。而且每到一地,我们都是这样,倒是人家驾车的外国人见状,都很友好地示意让我们先过,这让我和我的同胞们很是尴尬、汗颜。 后来,我也试图按交通规则行走。然而却行不通,多少次,我居然在上下班经过的丁字路口一等就是十几分钟。为了遵守交通规则,红灯亮时,只有我规规矩矩站在路边,所有人都和往常一样不管不顾地横穿马路,而且所有从我身边走过的人都回头看我,目光怪怪的,我成了另类。而等行人绿灯亮时,左行右驶的车辆又将我夹在中间,前进不得,后退不得。 这让我想起了一位中国留学生写的因为过马路两次和女友分手的文章。这位中国留学生的第一位女友是在国外找的,一次携女友过马路,他按照中国人的习惯,不看红绿灯,只看两边有没有车就穿过了马路,那位金发碧眼的女友很难理解,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教养。”为此和他分了手。他的第二位女友是在国内找的。一次过马路,他吸取第一次的教训,站在路口耐心地等待行人绿灯。女友几次拉他,他都说:“等绿灯亮了再过。”这位女友很不理解他的行为,怒目圆睁:“还没见过你这样迂腐、刻板的人。”于是又分手了。这位留学生把这归结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我个人认为,这主要还是一个养成的问题。一个人的行为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道德的养成、良好习惯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需要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20字公民道德规范要求人们从最容易忽略的点滴小事做起,从最具体的事情做起,就是这个道理。 这里就提出了怎样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要求人们必须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学会走路,养成良好习惯。 说到这里,问题又来了。就像我上边提到的,行人学会了走路,驾车的人是不是学会了按交通规则行车。在我居住的这座城市,常见一些公交车和出租车不按交通规则行车,全然不顾行人,横冲直闯,肆意超车、抢道,为此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行人在学会走路的同时,还得学会躲避车辆。近日,兰州市在全市范围开展“文明走路、文明驾驶、文明监管”活动,这 失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举措。如果人人有了这种意识,个个从自我做起,事情就好办多了。在这里,我借用道路交通安全招牌上的一句话提醒大家:人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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