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最新16处允许摆摊的夜市地点来啦!(转发收藏,持续更新)

6月15日

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岱岳区关于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岱岳区关于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为加快我区“ 小店经济”“ 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拉动和刺激消费,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我区城区内首批设置1处夜间临时摊点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及联系人

金牛山路与龙泉路交汇处路北

联系人:聂兆波,电话:8566809。

即日起,请有意向者与联系人联系,按照规定持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二、经营时间及范围

1、经营时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临时占道摊点早市结束时间控制在7:30前,晚市开市时间控制在18:30后。4月1日至10月31日,早市结束时间控制在7:00前,晚市开市控制在19:00后,其余时间段内禁止设摊经营。

2、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饰鞋帽、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化妆品、五金交电、花鸟鱼虫、冷饮等。所有街区内严禁露天烧烤、活禽生鲜宰杀等造成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

3、经营要求:强化新冠病毒疫情期间防控意识,严格落实防护要求;严格遵守夜市管理规定,不得在摊位处设置固定设施;经营活动应符合安全、环保方面有关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排放要求,不得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经营期间,需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污物勤洗勤扫,垃圾倒入垃圾容器内。

4、管理主体: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监管”,夜市所在区域的行政单位为管理主体。

三、设置标准及管理要求

1、实行划线定位。商户按照划定范围入线归位经营,商品按照指定位置和要求摆放,做到统一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2、每个经营业主限定一个摊位,不得多占、抢占,不得转租转借,不得移作他用,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摊位资格,并采取相应处罚。

3、所有摊点均要确保商品质量,自觉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4、所有摊点均要注意消防、用电安全,严禁在经营场所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堆放杂物;严禁设置固定设施,严禁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噪音扰民。

5、所有摊点均要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扰乱市场秩序的,执法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取缔摊位。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各摊点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夜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2020年6月13日

6月12日

新泰肥城发布关于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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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关于设置临时夜间市场及

便民修理点的实施方案

为响应上级 召,满足市民夜间消费需求,活跃“夜经济、小店经济”,拉动城市经济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城区部分街区设置首批临时夜间市场(以下简称夜市)及便民修理点,进一步刺激拉动消费,更好的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带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设置原则

坚持“便民不扰民、服务不放任”的原则,合理布局,明确数量;坚持“业主自治为主,属地管理为辅、部门规范指导”的原则,明确责任,科学统筹;坚持“定时定点、安全环保、服务到位、文明有序”标准,实现活跃市场经济与规范市容秩序双赢。

二、区域设置及管理主体

(一)临时夜市:

青云国际夜市(府前街北与顺河西路交叉口)

管理主体:华通物业公司

责任主体:青云街道办事处

服务联系人:赵士宾 电话 13953839435

不夜城夜市(府前街南)

管理主体:新兴物业公司

责任主体:青云街道办事处

服务联系人:王安华 电话 13562828156

吾悦夜巷(新泰吾悦广场外广场)

管理主体:新城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责任主体: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

服务联系人:时琳 电话 13335293789

新易泰夜市(新易泰物流有限公司院内)

管理主体:山东新易泰物流有限公司

责任主体:汶南镇人民政府

服务联系人:李合亮 电话 18364800866

新矿体育中心夜市(新矿路南

管理主体:泰兴物业公司

责任主体:新汶街道办事处

服务联系人:王文 电话 13370625622

(二)便民修理点:

在两城区视情设置“便民修理点”,解决部分低收入人群就业和周边群众修自行车、配钥匙、修鞋等微服务需求。

管理主体:各社区村居

责任主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服务联系人:

云城区 郅建营 电话 18653880220

新汶城区 张 涛 电话 18562352137

三:设置标准

(一)临时夜市:

1.经营时间:每天18:30-22:00,其余时间段内禁止设摊经营。如有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高考、中考等特殊情况要按要求闭市。

2.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饰鞋帽、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化妆品、五金交电、花鸟鱼虫、冷饮等,禁止露天烧烤、活禽宰杀的摊点进驻。

3.经营要求:强化新冠病毒疫情期间防控意识,严格落实防护要求;严格遵守夜市管理规定,不得在摊位处设置固定设施;经营活动应符合安全、环保方面有关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排放要求,不得噪音扰民。经营期间,需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污物勤洗勤扫,垃圾倒入垃圾容器内。

(二)便民修理点:

8:00-17:00为营业时段,只能在划定区域从事自行车、电动车小修理,禁止随地乱摆乱放和挂靠售卖其他商品。

肥城发布设置夜间便民市场通告

为发展活跃肥城“夜经济”,丰富人民群众夜间文化生活,更好地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按照上级要求,本着依法、有序、适度放开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城区在保留原有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基础上,增设3处夜间临时便民市场(以下简 称“夜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夜市设置区域

本着相对集中经营、便于管理服务、确保安全有序的原则,划定夜市经营区域。具体如下:

1.颐高·新时代生活广场(工业二路与向阳街交汇处)

联系人:白雪

电话:18653895658

2.中高·蓝色港湾商业广场(凤山大街与文化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芳

电话:17662397233

3.春秋古镇(龙山路与康汇大街交汇处)

联系人:自永平

电话:0538-6382388 13105489396

即日起,请有意向者与联系人联系,按照规定持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二、夜市经营时间

每天18:30-22:00,其余时间段内禁止设摊经营。如有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高考、中考等特殊情况要按要求闭市。

三、夜市经营范围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饰鞋帽、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化妆品、小五金机电、花鸟鱼虫、非现场制售冷饮等。严禁油炸、煎炒、烧烤等产生油烟污染、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产生有害垃圾的餐饮摊点进驻。

四、夜市管理规定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夜市主办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依法依规进行管理,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监管执法措施,如出现不配合、不协助、不依照要求开展经营的,各相关部门依法进行闭市处理;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街道、社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管理、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过度集聚,守住防控底线。

2.主办单位要做好夜市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等秩序管理工作。

3.实行划线定位,商户按照划定范围入线归位经营,不得多占、抢占,不得转租、转借、互换,不得移作他用。

4.经营商品要按照指定位置和要求摆放,做到统一整齐、不出位。严禁在经营场所乱摆乱放、乱扯乱挂、堆放杂物;严禁搭建违章建筑、设置固定设施。

5.所有夜市摊点均要自觉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各类垃圾按照“谁产生、谁清理”原则,自带小型垃圾桶,对地面污物勤洗勤扫,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收容器内。

6.经营活动要符合环保有关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排放要求,不得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噪音扰民。

7.所有摊点均要确保商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用电安全以及消防安全。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夜市管理规定,不乱扔垃圾、烟头,不随地吐痰,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经营者要守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维护经营秩序,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扰乱夜市秩序的,执法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取缔摊位。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肥城市卫生健康局

肥城市应急管理局

肥城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2日

6月9日

宁阳东平发布关于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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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关于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为积极响 上级号召,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本着集中管理、逐步放开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县城规划区内首批设置2处夜间临时便民市场(以下简称:夜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夜市设置区域及联系人

1.亿丰商品城内(义乌小商品城东门南北街

联系人:王桂平,电话:15621344888

2.孔融街西段(七贤路以西)

联系人:宁波,电话:13854890806

即日起,请有意向者与联系人联系,按照规定持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二、夜市经营时间和范围

1.经营时间:每天18:30-22:00,其余时间段内禁止设摊经营。如有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高考、中考等特殊情况要按要求闭市。

2.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饰鞋帽、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化妆品、五金交电、花鸟鱼虫、冷饮等,严禁油炸、煎炒、烧烤等产生油烟的餐饮摊点进驻。

3.经营要求:强化新冠病毒疫情期间防控意识,严格落实防护要求;严格遵守夜市管理规定,不得在摊位处设置固定设施;经营活动应符合安全、环保方面有关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排放要求,不得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经营期间,需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污物勤洗勤扫,垃圾倒入垃圾容器内。

4.管理主体: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监管”,夜市所在区域的行政单位为管理主体。

三、摊点设置标准和管理要求

1.实行划线定位。商户按照划定范围入线归位经营,商品按照指定位置和要求摆放,做到统一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2.每个经营业主限定一个摊位,不得多占、抢占,不得转租转借,不得移作他用,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摊位资格,并采取相应处罚。

3.所有夜市摊点均要确保商品质量,自觉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4.所有摊点均要注意消防、用电安全,严禁在经营场所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堆放杂物;严禁设置固定设施,严禁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噪音扰民。

5.所有摊点均要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扰乱夜市秩序的,执法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取缔摊位。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各摊点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夜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本通告拟于六月九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关于在东平县城部分街区开设

夜市促进经济发展的通告

为满足市民夜间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东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城区部分街区开设夜市,进一步拉动和刺激消费,更好的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

经东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规划开放以下五个街区:白佛山广场、东顺超市楼顶广场、龙泉美食街、东原阁广场、体育馆广场东南侧(篮球场南)。

上述五个街区具备以下标准条件:街区相对封闭;有明确的开办主体;有专门的管理团队;街区内部配套公共卫生间、消防安全设施、环卫设施等相应的基础设施。< /p>

夜市开放时段:规划开放范围内的街区于晚6:30后开市。其中,龙泉美食街可开设早市,经营时间为夏季早8:00之前,冬季早8:30之前。所有街区内严禁露天烧烤、活禽生鲜宰杀。有意者即日起可向五个街区的主办单位申请入驻经营。

联系方式:白佛山广场:贾先生15905488899 龙泉美食街:马先生15253897130体育馆广场:冯先生13371014449东顺超市楼顶广场:陈先生13705483167东原阁广场:宋先生18364818777

东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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