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巡检景点 洛南巡检古镇

导读:洛南巡检景点 洛南巡检古镇 1. 洛南巡检古镇 2. 洛南巡检古镇书记 3. 洛南巡检镇旅游景点 4. 洛南古城镇 5. 洛南巡检镇花海小木屋 6. 洛南巡检古镇好玩吗 7. 洛南巡检老君山 8. 洛南县古镇 9. 洛南巡检古镇民宿

1. 洛南巡检古镇

商洛文物古迹、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丰富多彩,具有开发旅游产业的潜在优势。全区有古遗址古建筑等文物保护点1200多处,其中省以上文保单位20多处。洛南旧石器地点群被评为1997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商洛景点推荐

金丝峡国家森林公园

金丝峡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商洛市商南县境内的西南部新开岭腹地。园内风光秀丽,风格独特,风景如画,具有有窄、长、秀、奇、险、幽的特点,集峰、石、洞、林、禽、兽、泉、潭、瀑等自然景观于一体,步移景异,景象万千,被誉为“峡谷奇观,生态王国”。

门票

4月-11月:90元

12月3月:70元

交通

客车

商南汽车站每天有两班车直达金丝峡,时间:7:30、14:30,车票20元,约1.5小时可到达。

金丝峡返回商南,每天7:00、16:30有两班车,周末可能会加车。可以电话(13992452553)或在景区停车场找“商南到金丝峡的班车,和司机确认好时间。

洛南老君山

老君山旅游风景区地处华山之阳,位于陕西省洛南县巡检镇,占地面积1500余亩,开发区域68平方公里,与陕西潼关县、华阴市、河南省灵宝市相邻,在建中的洛南-潼关二级公路附近(距洛南县城47公里,潼关县城43公里),并与310国道、312国道、陇海铁路相接,相传中国道教的创始人--太上老君在此修炼成仙,故而得名。

春季山花烂漫,馨香四溢;夏季翠绿可餐,清爽宜人;秋季红叶似火,热情奔放;冬季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门票:50元

交通

客车

1.从商洛汽车站乘坐发往洛南巡检镇的长途车可达。

2.从西安出发,在西安汽车站乘到落难的班车,33.5元,3小时可到达,再到洛南东站搭乘到巡检镇的班车,票价10元,1小时左右可到。

从巡检镇回洛南的班车最晚一班在下午5点左右。

丹江漂流

丹江漂流景区位于秦岭南麓的丹凤县,是丹江在商洛市丹风县一段上的著名旅游项目,共有上中下三段,近40公里。1993年以来,海内外无数游客来此漂流,无不为之陶醉。盛赞“既有北方之粗犷,又江南之抚媚,是理想的天然消暑度假胜地。”

门票:旺季65元;淡季55元

交通

客车

西安、商洛均有班车可到丹凤县,在丹凤县汽车站下车后乘出租车或三轮车前往即可。

丹凤船帮会馆

丹凤船帮会馆位于丹凤县的龙驹寨,是清代由水手和船工集资建起的会馆,在当时供帮员食宿、聚会、娱乐之用,是现在国内保存最完整的船帮会馆之一。龙驹寨自古是“北通秦晋,南结吴楚”的交通要冲,是丹江航道中水陆换载的著名码头。因会馆内供着汉水水神,以祈求神灵保护风平浪静、船行安全,故又称平浪宫。

门票:15元

漫川关古镇

漫川关古镇位于商洛市山阳县东南70公里的漫川镇,地处金钱河与靳家河之汇合处,以地貌广大水域宽阔而得名。漫川关昔疆秦楚之塞,今界陕鄂之边,历代均于此设防,陇海铁路通车前,漫川为水旱码头,是陕鄂豫蜀物资交流重要集散地之一。古镇漫川关不仅古风犹存,且新貌迷人,难怪人们赞曰:“漫川关,景色鲜,不似江南胜江南”。

门票:免费

交通

客车

1.西安汽车站每天7:20有一班车发往漫川,6小时左右可到,车费63.5元。

2.山阳县华龙车站有到漫川关的班车,车次较多,人满即走,约3小时可到,路况不是很好。

仙娥湖

仙娥湖位于商州城西北5公里丹江上游,本名仙娥溪,1973年二龙山水库建成, 蓄水成湖。湖面呈 “丫”字形,水域面积6000余亩 蓄水容量8100万立方米。湖周山崖峻峭,风光旖旎,仙娥 削壁、溪岸桃花等景观隔岸相望。湖中有岛,广约20亩;四周有山,起伏如龙,昂首与岛相 向,状如四龙戏珠,别成一大景观。仙娥湖湖区有仙娥峭壁、湖心岛、关帝庙等景点。早在唐代,李白、杜甫、白居易等众多文人墨客不远千里跋涉来此吟诗放舟、游览观光,从那时起,该处已成为古都长安的旅游胜地。库区两岸悬崖峭壁,状如刀切,峰峦峭峙,怪石嶙峋,林木葱郁,溪流潺潺,鸟语花香,有一种幽清明净的自然之美。

2. 洛南巡检古镇书记

驾车路线:全程约129.4公里

起点:潼关

1.渭南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北方向出发,沿X204行驶1.3公里,稍向左转进入X319

2) 沿X319行驶580米,直行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860米,直行进入连霍高速公路

3.沿连霍高速公路行驶33.8公里,过罗敷河大桥,在罗敷/大荔/S202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1.3公里,朝罗敷/G310方向,右转进入S202

5.沿S202行驶970米,左转进入G310

6.沿G310行驶1.9公里,右后方转弯进入S202

7.沿S202行驶64.5公里,左转进入潼洛路

8.沿潼洛路行驶24.2公里,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石墙村

3. 洛南巡检镇旅游景点

老君山地处华山之阳,位于陕西省洛南县巡检镇,海拔1700米,是我国的道教名山。所在地陕西省洛南县巡检镇地处洛南县,潼关县交界处,属洛南县。老君山处于东秦岭腹地,与著名华山为邻,老君山亦有观景台,在天气情况好的时候可远眺华山,也是老君山的一大特色。

4. 洛南古城镇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古城镇页山河村邮编是726107

5. 洛南巡检镇花海小木屋

194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动强大攻势,连克咸榆公路以东各县。其间,国民党陕西省第八行政区专员兼保安司令韩子佩,密派亲信在华阴义合村设仓库,储存粮食、武器准备顽抗。大荔县解放后,韩率残部渡河,盘踞华阴西岳庙,收容散兵,编为国民党陕西保安第六旅。

次年5月中旬,中国人民解放军大荔军分区路东总队在渭河北岸集结,待命南进。韩闻风带特务营勤务连和旅部人员约100余人,逃往华山,依华山三面悬崖如削,上山道路奇险,企图顽抗。5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大荔军分区路东总队(简称“路东总队”)开进华阴。国民党保六旅副旅长姜秉公带领警卫排逃往洛南山区,驻孟塬国民党保六旅三支队一大队一中队队长孟俊甫、二大队副大队长冯维岳、二中队队长徐志林率部起义。路东总队派第三营驻玉泉院,封锁了华山峪、黄甫峪。时韩子佩原旅部参议张道远携中共大荔地委书记刘文蔚劝韩投降信来华阴。路东总队派孟俊甫陪张上山送信,张在青柯坪向韩部营长说明来意。缩居西峰的韩子佩接电话后,下令将张、孟二人就地处决。张被杀害,孟借机逃跑,从仙峪返回县城。路东总队决定,发动群众,深入调查,了解韩的兵力部署、武器装备、粮食储存。知己知彼,然后出奇制胜。

韩为减少粮食消耗,逼赶道士下山。路东总队热情招待道士,了解到韩部情况:韩上山所带勤务连连部驻青柯坪,把守五里关和青柯坪。60余人分布于千尺幢、群仙观、北峰、苍龙岭。韩及旅部住在西峰。北峰由1个排20人余把守。而且韩部亦知黄甫峪至北峰之险道亦有爬上之可能,故在东坡口筑构工事,堆放大量石块、滚木以备顽抗。总队政委王生荣和起义官兵谈话了解情况,并询问孟俊甫(华阴人)有无别的路可以登山,孟说:“听说有人不走华山峪路而上过北峰,但不 清楚走哪条路。”

6月1日,总队决定派侦察参谋刘吉尧带领杨建东、路德才、孟俊甫、崔朝山、张自发、张世芳、刘玉山、张志明、杨党成组成侦察小分队。

6月5日,小分队进入黄甫峪,路遇农民王银生。当晚,小分队在两岔口宿营。经过对王银生开导,了解到从黄甫峪攀登华山北峰的路线。6月8日,刘吉尧派人下山向部队报告并同王银生之母谈心,动员王给小分队带路。6月9日,总队政委王生荣和二营营长何信德至两岔口,把带来的蔬菜、大米、猪肉分给群众,并帮助群众打柴、种玉米,王银生母夸说“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好的兵”。6月11日晚,大雨,王家屋破漏水,战士冒雨抢修。王母深受感动,王政委提出让王银生给小分队带路,王母欣然同意。

王生荣政委当即决定上山侦查,令战士准备绳索、铁钩等工具,王母、王妻帮部队准备干粮,小分队张世芳和张志明留守。侦察参谋刘吉尧率领杨建东、孟俊甫、路德才、张自发、崔朝山、杨党成6名侦察员,由王银生带路,于6月13日清早出发,经猩猩沟,中午至梁张山上。刘吉尧用望远镜观察到北峰东侧崖坡上设有铁丝网,堆放滚木石块,石牌坊处有流动哨兵,庙前又站一哨兵,哨兵时而进入北峰庙内。是夜12时,刘率小分队越过“老虎口”等险路到达北峰东侧山谷。因北峰有韩部官兵20多人,刘吉尧和大家研究决定以少胜多突袭北峰,战斗中号称刘吉尧、王银生为一排,路德才、杨建东为二排,杨党成、张自发为三排,孟俊甫、崔朝山为四排。一、二、三排进攻大庙,四排埋伏庙外,封锁老君犁沟,监视苍龙岭及三元洞之韩部。

6月14日凌晨1时许,乘哨兵回庙之机,杨建东、路德才剪断铁丝网一跃而至北峰庙前,制服哨兵,冲进庙里,杨建东、路德才踢开房门,高喊“交枪不杀”,杨党成、张自发一边往进冲,一边低声呼“一排快上”以惑韩兵,韩部一排长企图抵抗当场被击毙。战斗仅20分钟即结束,俘虏21人。大庙下有间小屋,床上被窝尚有微热。经审问俘虏,知营长关仕珍等3人逃掉。拂晓,电话铃响,刘吉尧命令俘虏接电话,对方问:“为什么打枪?”刘吉尧小声命伤虏回答说:“是哨兵走火了!”对方责备:“谁再走火就毙了谁!”奇袭北峰战斗结束后。小分队肃清三元洞、群仙观之韩部,封锁苍龙岭、千尺幢。

6月15日,道士叶兴文下山向总队报告北峰战斗情况,峪道韩部得知北峰解放即溃散。总队命令政治处主任邓远带1个排从华山峪,二营营长何德信带1个排从黄甫峪分两路上山增援。援兵到北峰后,何德信带领1个班把俘虏押送总部,邓远派人给韩子佩送去劝降信,韩回信可以投降,但还需要时间做下属的工作。

6月18日,邓远同王希文(中共大荔地委干部)去西峰与韩谈判,签订《华山和平条约》。谈判初始,韩子佩向秘书口授谈判条约序文,声称他不愿参加互相残杀的国内战争,邓远马上打断他的话说:“应该是不愿参加蒋介石发动并指挥的反人民反革命的国内战争。”谈判陷入僵局。王希文提议,不写序文,直接谈具体条文,最后达成两条协议。

路东总队简称甲方,国民党保六旅简称乙方。

一、乙方将武器、弹药、军用物资、公款、公物造册登记,限两日内送交北峰甲方。

二、甲方接收完毕后,乙方整队下山,由甲方护送至大荔,甲方保证乙方的个人财产受到保护,人格受到尊重,愿留者安排工作,愿回家者发给路费。

是日下午3时,谈判结束,4时,邓、王返回北峰,双方按协议执行。

6月19日,韩子佩缴械投诚,盘踞华山的国民 保六旅官兵被全部带下华山,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大荔军分区。在解放华山战斗中,国民党保六旅被击毙1人,被俘65人,投诚43人。缴获武器有:步马枪51支,轻机枪6挺,卡宾枪12支,短枪11支,电台1架,步机枪子弹三千七百余发。

6. 洛南巡检古镇好玩吗

首先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商洛,商洛位于陕西省东南部,与鄂豫交界,因境内有商山洛水因此而得名。商洛位于秦岭南麓,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空气湿润,气候温和,群山连绵,绿水环绕,境内旅游资源丰富,被称作“西安后花园”,森林覆盖率高,空气清新被大家称作“天然氧吧”。被大家赞美“秦岭最美是商洛”。頭條萊垍

其次给大家介绍下商洛各县区的旅游景点。垍頭條萊

商洛市商州区:江山风景区,位于商州区腰市镇。莽岭绿道,位于北宽坪镇。

洛南县:音乐小镇,位于洛南高速路口南过境路。老君山风景区,洛南县巡检镇。玫瑰小镇,洛南县古城镇。玉虚洞,洛南县石门镇。罗汉洞,洛南县柏屿寺镇。

柞水县:柞水溶洞,柞水县石瓮镇。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柞水县营盘镇。

镇安县:云盖寺,镇安县镇东路。合曼班若小镇,镇安县城。垍頭條萊

丹凤县:棣花古镇。桃花谷,位于竹林关镇。金山旅游度假区,龙驹寨镇。丹江漂流,丹凤县滨江北路。

商南县:金丝大峡谷,位于金丝峡镇。闯王寨,商南县富水镇。條萊垍頭

山阳县:天竺山,位于天竺山镇。漫川关古镇,位于漫川镇。

最后,商洛市境内旅游资源丰富,环境优美,4A 级,5A级景区众多,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神秘景区,没有一一介绍,希望能够帮助你。條萊垍頭

7. 洛南巡检老君山

老君山不属于太行山脉,属于伏牛山脉。

老君山,自然风景都很漂亮,老君山植被茂密,东部的寨沟景区和西部的追梦谷景区,处处可见飞瀑流泉,风景如画,北方名山大多缺水,不缺水的老君山自然平添了几分俊秀。

老君山文化景观突出,老君山因太上老君李耳在此归隐修炼而得名,山顶的老君庙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山下老子文化苑虽然是近年新建的,但是布局相当巧妙,依山就势,与周围的环境相得益彰。

老君山笔者去过多次,每次去都有不一样的风景,最难忘的是山顶伏牛山主峰处露营,夜间温度奇低,山风呼啸,好几次都被冻醒。早上打开帐篷,云蒸霞蔚,气象万千,顿时如入仙境,不得不感慨此景只应天上有。

8. 洛南县古镇

有洛南县古城中学洛南县高级中学两所。

古城中学是一所市级标准化农村高中,学校创建于1954年,文革期间发展为完中,1984年改制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2005年创建为商洛市首批市级标准化高中,属陕西省“平安校园”,2009年度陕西省“文明校园”。学校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学校素以校风端正、教风严谨、学风浓厚、管理严格而闻名县内外

9. 洛南巡检古镇民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农家乐(民宿)建筑火灾,规范防火改造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制定本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中农家乐(民宿)是指位于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 本导则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的农家乐(民宿)。

超过上述规 或新建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

本导则不适用于土楼、地坑院、窑洞、毡房、蒙古包等传统建筑。

已经投入使用的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本导则要求的,应按本导则要求进行改造,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防火改造措施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导则适用范围内的农家乐(民宿)不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第六条 文物建筑改造为农家乐(民宿)时应符合文物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消防基础设施要求

第七条 设有农家乐(民宿)的村镇,其消防基础设施应与农村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 设有农家乐(民宿)的村镇建设给水管网时,应配置消火栓。已有给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地区,村镇改造时应统一配置室外消火栓。无给水管网的地区,村镇改造时应设置天然水源取水设施或消防水池,山区宜设置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144m3,当村镇内的农家乐(民宿)柱、梁、楼板为可燃材料时,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200m3。

第九条 砖木结构、木结构的农家乐(民宿)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第三章 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条 农家乐(民宿)建筑应满足下列基本消防安全条件:

1. 不得采用金属夹心板材作为建筑材料;

2. 休闲娱乐区、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区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 位于同一建筑内的不同农家乐(民宿)之间应采用不燃性实体墙进行分隔,并独立进行疏散;

4. 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 每25m2应至少配备一具2kg灭火器,灭火器可采用水基型灭火器或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设置在各层的公共部位及首层出口处;

6. 每间客房均应按照住宿人数每人配备手电筒、逃生用口罩或消防自救呼吸器等设施,并应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

7. 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第十一条 封闭楼梯间、敞开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外的出口可以作为安全出口;当主体结构为可燃材料时,木质楼梯应经阻燃处理,楼梯的宽度、坡度应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第十二条 墙、柱、梁、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等均为不燃材料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 采用钢结构时应进行防火保护,柱的耐火极限应达到2.0h,梁的耐火极限应达到1.5h;

2. 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当房间门至楼梯入口的疏散距离小于15m,且使用楼梯疏散的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除首层外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3. 楼梯间隔墙、室外楼梯贴邻的外墙、楼梯的建造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第十三条 墙、柱、梁、楼板等均为不燃材料,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材料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 经营用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

2. 采用钢结构时应进行防火保护,柱的耐火极限应达到2.0h,梁的耐火极限应达到1.0h;

3. 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当房间门 楼梯入口的疏散距离小于15m,且使用楼梯疏散的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时,除首层外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4. 楼梯间隔墙、室外楼梯贴邻的外墙、楼梯的建造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第十四条 柱、梁、楼板等为可燃材料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 经营用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当经营用建筑层数为3层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当经营用建筑层数为2层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0㎡;

2. 每一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当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m2,房间门至楼梯入口的疏散距离小于15m,且使用楼梯疏散的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5人时,除首层外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第十五条 客房、餐厅、休闲娱乐区、零售区、厨房等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零售区、厨房宜设置在首层或其它设有直接对外出口的楼层。

第十六条 客房、餐厅、休闲娱乐场所、厨房等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确有困难时,可开向开敞的内天井。窗户不应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遮挡物,确需设置防盗网时,防盗网和窗户应从内部易于开启。窗户净高度不宜小于1.0m,净宽度不宜小于0.8m,窗台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

第十七条 厨房与建筑内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厨房墙面应采用不燃材料,顶棚和屋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灶台、烟囱应采用不燃材料。

砖木结构、木结构的农家乐(民宿)厨房防火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与炉灶相邻的墙面应作不燃化处理,灶台周围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地面,炉灶正上方2.0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

第十八条 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二层以上客房、餐厅设置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十九条 具备条件的砖木结构、木结构农家乐(民宿)建筑可适当进行阻燃处理,以提高主要建筑构件耐火能力。

第二十条 单栋建筑客房数量超过8间或同时用餐、休闲娱乐人数超过40人时,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给水管网压力不足但具备自来水管道时,应设置轻便消防水龙。

第二十一条 禁止采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不燃装修材料;疏散走道的顶棚应采用不燃装修材料,墙面和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装修材料;客房与公共活动用房的顶棚、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装修材料。建筑外墙不得采用可燃易燃保温材料和可燃易燃外墙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二条 应当在可燃气体或液体储罐、可燃物堆放场地、停车场等场所。以及临近山林、草场的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警示标志。在消防设施设置场所、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或防火公约。

第四章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

第二十四条 每日昼夜应各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检,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十五条 不应在燃煤燃柴炉灶周围2m范围内堆放柴草等可燃物。严禁在卧室使用燃气灶具。严禁卧床吸烟。砖木结构、木结构的农家乐(民宿)建筑内严禁吸烟。

第二十六条 农家乐(民宿)的客房内不得使用明火加热、取暖。在其它场所使用明火加热、取暖 或使用明火照明、驱蚊时,应将火源放置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与周围可燃物确保安全距离。

第二十七条 燃放烟花爆竹、烧烤、篝火,或有其他动用明火行为时,应设置单独区域,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饲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以及车辆停放区域。

禁止在农家乐(民宿)建筑周边30m范围内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并严格遵守当地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农家乐(民宿)临近山区、林场、农场、牧场、风景名胜区时,禁止燃放孔明灯。

第二十八条 室内敷设电气线路时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且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导线的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当必需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保护,或采用阻燃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擅自增设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

第二十九条 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不得随意更换大额定电流保险丝。客房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厨房内使用电加热设备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停电后应拔掉电加热设备电源插头。用电取暖时,应选用具备超温自动关闭功能的设备。

第三十条 照明灯具表面的高温部位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距离;靠近可燃物布置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使用额定功率超过100W 的灯具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使用额定功率超过60W 的灯具时,灯具及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

第三十一条 严禁贴邻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及燃气管线停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或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应具备充电完成后自动断电的功能,并具备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充电装置附近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三十二条 严禁在地下室、客房、餐厅内存放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宜在厨房内存储液化石油气;确需放置在厨房时,每个灶具配置不得超过1瓶,钢瓶与灶具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存放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房间应保持良好通风。

第三十三条 严禁超量灌装、敲打、倒置、碰撞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随意倾倒残液和私自灌气。

第三十四条 严禁在客房内安装燃气热水器。

第三十五条 严禁在客房、餐厅内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五章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施工时应指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人在进场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使用、维护方法,扑救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报警程序和方法等。

第三十八条 施工现场室外临时存放的材料应分类成垛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2m,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剩料。

在室内使用油漆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时,应保持通风、严禁明火、采用防静电措施。

第三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严禁动火作业:

1. 防火安全责任人不明确;

2. 周围的可燃易燃杂物未清除;

3. 附近固定可燃物未采取防护措施;

4. 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清洗彻底;

5. 受热膨胀、变形或破损的容器、管道,有爆炸危险;

6.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排除火灾爆炸危险;

7. 高空焊接或焊割前,附近及下方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

8. 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第四十条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时,应做到以下要求:

1. 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

2. 动火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发现有火灾危险,应立即停止动火;

4. 风力达到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5.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及时扑救并疏散人员。

第四十一条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完全熄灭,施工人员应留守现场至少30分钟。

第四十二条 施工中,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并应及时更换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60W以下的普通灯具距可燃物不应小于0.3m,高热灯具距可燃物不应小于0.5m。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第四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动用明火时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等内容。

施工现场应做好临时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维修和更换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

第四十四条 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第六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农民合作组、农家乐(民宿)行业协会应加强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十六条 农家乐(民宿)的业主(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

2. 配齐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

3.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4. 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 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6. 及时报火警,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第四十七条 农家乐(民宿)的从业人员应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第四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经营管理农家乐(民宿)的行业协会应建立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地区,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应有固定场所,配备消防车、手抬机动泵、吸水管、水枪、水带、灭火器、破拆工具等消防装备,设置火警电话和值班人员,有志愿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应组织队员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技能训练、1次消防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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