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得钊烈士纪念碑

李得钊烈士纪念碑

李得钊(1905—1936),又名德昭,永嘉县港头村人。1920年春,以优异成绩考入温州艺文中学,在校期间,和金贯真等学友积极参加进步学生组织的“溪山学友会”。1924年毕业后,受聘在母校附属小学任教。是年冬,由谢文锦介绍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1925年冬,受中共中央指派,赴苏联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者大学学习。1927年回国后,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并担任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编辑。1930年,任中共中央军委秘书,是军委书记周恩来的得力助手,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的建立作出了贡献。1933年,调到中共中央特科总务部工作,后又到中共上海中央局工作。1934年6月26日晚7时左右,在中共中央分局机关(上海马立斯新村)被捕,后移送南京-看守所。在狱中,他坚贞不屈,翌年8月被判15年徒刑,随后移送到南京军人监狱。1936年9月,被折磨致死,年仅31岁。全国解放后,周恩来总理在李得钊烈士家属写给他的信上亲笔批复:“李得钊同志是一位很好的同志,为革命事业牺牲了自己”。李得钊烈士的遗像、遗作及其革命事迹陈列在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

李得钊烈士纪念碑,位于永嘉县港头村,修建于1990年。碑坛为正方形,边长8米,计64平方米,每边有六根青石方柱,围以栏杆。正中碑座为凹形小水池,长1.6米、宽1.2米;青石碑体,高3.9米,宽0.8米,正面刻着原国家主席杨尚昆的手书“李得钊烈士永垂不朽”,背面刻着烈士生平简介,碑顶为云彩浮雕。此碑小中见大,象征着烈士立足五湖四海、头顶蓝天白云、一颗红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不息的光辉形象。

李得钊烈士纪念碑是永嘉县文物保护单位、永嘉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信息来源: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