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大洲谈判旧址

光泽大洲谈判旧址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后,蒋介石虽然被迫接受了中共中央提出的“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在北方实现了和平。但在南方,却加紧了对红军游击队的进攻。企图“抽干塘水捞大鱼”,在短期内消灭红军游击队。

闽北是中国人民反日抗顽的重要支点。闽北红军游击队面对几十倍于自己的国民党军,一面进行独立、顽强斗争,一面分析了国内外急剧变化的形势,作出了《关于开展抗日反帝斗争的决议》,向江西、福建两省国民党当局发出“停止内战,联合抗日”的呼吁。但是,国民党当局却置民族大义于不顾,无视闽北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的呼吁,继续执行其“北和南剿”的反动方针。直到“卢沟桥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并在全国上下一致呼吁抗日的压力下,才被迫作出反应,答应派代表来闽北谈判。

1937年9月底到10月初,国民党江西省当局派第七保安副司令周中诚、光泽县长高楚衡为代表,中共闽赣省委派黄知真、邱子明为代表,双方在光泽县霞洋乡大洲村举行抗日合作谈判。我方代表提出的条件是:1.实现抗日合作;2.国民党方面释放政治犯;3.划出地方给红军游击队集中休整;4.我方派一代表去请示中央,对方要保证安全;5.将闽北红军改编为闽赣边抗日义勇军,给养问题由国民党政府负责。经过7天的艰难谈判,双方终于达成协议。1938年初,闽北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五团,开赴皖南抗日。

大洲谈判,宣告了闽北三年游击战争的最后胜利,同时也在新四军战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笔。1995年,中共光泽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重建了大洲谈判会址,陈列了历史照片和文物,供后人瞻仰。

信息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