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甸武装暴动胜利纪念遗址

通甸武装暴动胜利纪念遗址

位于兰坪县通甸乡通甸村北通甸财神殿(纪念遗址)及今通甸乡政府驻地南山顶(立纪念碑处)。1949年5月1日,0通(甸)兰(坪)特委领导民青支部、农抗会成员200多人举行武装-,消灭了盘踞在通甸财神殿内的-反动武装,通甸-圆满成功。通甸-的胜利,打响了解放兰坪的第一枪,拉开了解放怒江的序幕,具有重要的历史和革命意义。

1949年10月成立的滇西人民行政公署第一分署也曾在通甸财神殿办公。1986年6月,通甸武装-胜利纪念遗址被公布为兰坪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3月,公布为怒江州州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1988年5月1日,0兰坪县委、县人民政府在今通甸乡政府驻地南山顶设立了“通甸武装-胜利纪念碑”。今天,通甸武装-胜利纪念遗址和纪念碑不仅是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还是怒江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