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平镇红军驻地
保护范围:东至太平粮站家属房及太平小学西面围墙,南至老酒厂熊洪昌住宅,北至顺河街胡劲华住宅,西至顺河街牌坊口。占地面积约10公顷。
2.太平渡渡口
保护范围:东至袁代敏住宅,南至蔺郎公路,西至江自香住宅,北至老鹰石。东西长100米,南北宽70米,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
3.二郎红军街
保护范围:东起铜锣湾,西至蔺郎公路,红军街南、北两侧各外延30米。东西长450米,南北宽90米,占地面积约4.05公顷。
4.二郎滩渡口
保护范围:东至二郎大桥,南至蔺郎公路,西至污水处理厂,北为赤水河。东西长40米,南北宽30米,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
5.双沙毛泽东及总司令部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
毛泽东驻地旧址:东至旧址外5米唐树林住宅,南以旧址外10米双沙镇政府外围墙为界,西至旧址外12米老卫生院,北至旧址外17米双沙中学教师宿舍。东西长33米,南北宽35米,占地面积1,155平方米。
总司令部驻地旧址:东至旧址外30米老年门球场东外围墙,南至旧址外15米大田水渠,西至旧址外1米双沙镇政府大楼,北以旧址外8米徐光利宅为界。东西长46米,南北宽30米,面积1,380平方米。
6.观文云庄四渡赤水战斗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包包上,南至鱼塘湾三岔路岔点,西至战场遗址外50米至桥田,北至战场遗址外15米(至回龙村五社与六社乡村公路转弯处段)。东西长400米,南北宽215米,面积约8.6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以保护范围外延50米为界,北至保护范围外延5米。
7.镇龙山奔袭战战场遗址
保护范围:东以现龙山镇政府建筑外1.5公里至原拖拉机站,南至龙山小学,西至龙山街场口,北至现龙山镇政府800米至云盘山湾子头。东西长2,300米,南北宽900米,占地面积约207公顷。
8.鱼化红军村
保护范围:
毛泽东同志驻地旧址:建筑占地范围外延50米为界。
总司令部及军事法庭驻地旧址:以总司令部及军事法庭驻地旧址外延50米为界。
红一、五军团司令部驻地旧址:建筑占地范围外延50米。
9.金星乡岭上红军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东南至旧址外19米毕比寨环山乡村公路,西北以旧址外30米为界,东北以旧址外20米为界,西南以旧址外45米为界。西南至东北长85米,西北至东南宽70米,面积5,950平方米。
10.东新乡正峰寺红军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四周外延20米。南北长59米,东西宽52米。面积3,068平方米。
11.土城乡改路沟红军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旧址外25米王学军住宅,南至旧址外12米台桑公路,西至旧址坝子边缘外20米,北至旧址外20米。南北长62米,东西宽58米,面积3,59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