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允故里石刻

董允故里石刻

董允故里石刻,嵌于宽13.5米,高3.5米的岩壁上,坐西北向东南,离地面高1.27米,刻于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石刻宽2.42米,高0.53米,正文刻行楷“蜀汉尚书令董允故里”九个大字,字径宽0.21米,高0.28米,题款模糊,难以辨认。此石刻对研究蜀汉人物有重要的参考价值。1988年2月,泸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