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洞崖墓群汉代崖墓葬位于长宁县古河镇保民村,岷溪河北岸的红砂岩峭壁上,共28座。因有7座;集中建于高约3~8米的绝壁,远望7个墓门若洞,故名“七个洞”。各墓早被破坏,无随葬物,唯墓室结构和石刻画像、题记保存完好。
“七个洞”的7座崖墓从上至下排作四列,单室,拱顶或弧形顶,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长2.4~4.2米,宽1.7~2.6米,高1.3~2米,室内凿双石棺的3座,凿1具石棺的2座;棺具与室壁相连。墓门呈方形,三层门楣由外到内逐层缩小。墓群的石刻图像,分布在墓门周围石壁上的多阴刻;分布在室壁及石棺上的均为浮雕。其内容有伏羲、女娲、卫士、舞女、侍女、车马出行、宴饮、伎戏、阙、青龙、白虎、朱雀、钱范纹等。题记计有7处,分二类:一为纪年,有“熹平元年”、“延光元年”等;二为姓氏,有“李”、“黄”、“赵之门”等。
199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七个洞崖墓群为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北至8号崖墓,南至小溪瀑布,上至山顶向后5米,下至七个洞崖墓山脚向前5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由8号崖墓外延5米,南由小溪瀑布外延30米,上由山顶向后外延15米,下至绵溪河(又名乌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