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村木子堂

湖村木子堂

湖村木子堂坐落在伏岭镇湖村村中,建于清代,占地122.5平方米,该宅为上下对堂,中置天井,下堂为人字顶,不设楼,上堂为二层楼房,撑拱承挑出檐,-封火墙,三合土地坪,抬梁、穿斗並用式梁架,大门内有木质影壁,整幢建筑保存完整,艺术价值较高。2011年6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批准文号为绩政【2011】46号;2,湖村木子堂,湖村木子堂简介,湖村木子堂-宣城市绩溪县湖村木子堂旅游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