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制令 甘肃省 • 天水市 • 清水县 在陕西省略阳县城南7公里处的灵崖寺内,有一通南宋淳熙八年(1181)刻制的,仪制令.石碑。石碑上部刻“仪制令”3个大字,下部刻“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竖排4行,这是一通交通规则石刻,比福建省松溪县出现的一通南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仪制令>石刻要早24年,所谓:“贱避贵“,指一切等价车马皆避官轿驿骑、邮车,奴仆及巧苦力人等给官吏、贵人、主人让路;”少避长“是指年轻人让路于年长人的;”轻避重“是指轻身轻骑让路于负重的脚夫及轿、车;”去避来“是提下坡人让路于上坡人,行人让其同行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