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窑遗址位于登封市区东南约7公里的东金店乡程窑村北的台地上,西临双溪河(书院河)、岳村,东临告成镇西范店村,北靠丘陵、南临程窑村,遗址北部有朱口至西范店乡间公路一条,遗址处在河岸的二级台地上,遗址范围地势高,周围低,该遗址于1977年河南省文物工作队(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在登封告成王城岗遗址发掘期间,组织对嵩山地区颍河两岸古文化遗址调查时被发现,1979年春河南省文物工作队赵会军、曾晓敏等同志对该遗址进行了试掘,试掘面积75平方米。1984年河南省第四次文物普查时,登封文物工作者对该遗址作了调查,1987年3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程窑遗址为第一批文物保持单位,2000年6月28日登封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程窑遗址的保护范围。
程窑遗址自发现以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登封工作站对该遗址进行过多次调查并试掘,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对遗址进行多次调查,经过调查及试掘,基本弄清了该遗址的文化内涵,它是一处河南龙山文化与二里头文化类型遗址,并有春秋战国文化遗存,它与王城岗遗址的文化类型相同,地域仅相距四公里,又都在历史文献记载的夏人活动区域,因此它对探索研究夏文化具有重要的价值。遗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层厚度1—3.5米,面积近10万平方米。
第五批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郑州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