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言墓

刘德言墓

刘德言墓位于安福县寮塘乡小水村。

2002年5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02]33号)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前10米左右后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