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果马河普沙河纪事碑位于嵩明县嵩阳镇龙街村。
龙街治理果马河普沙河纪事碑立于龙街村西南果马河与普沙河交汇处河岸,方柱状,青石质地,高194厘米,宽50厘米。
碑身四面镌有文字。正面镌毛泽东语录,字体皆为隶书。其下镌刻纪事碑文,正书,阴刻,右行,文31行,满行38字。碑文以“文革-”特定的历史背景和语言,记述果马河和普沙河给沿岸人民带来的洪涝灾害及治理两河的原因和经过。记载了嵩明县在文革-时期治理果马河普沙河水患,改造农田的情况。这是昆明地区现存碑刻中,唯一一块记录了文革-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开始时间的碑刻。
2011年1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治理果马河普沙河纪事碑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