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法院邦溪法庭调解一宗500多万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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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沙法院邦溪法庭受理一宗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供货1300吨钢材后迟迟收不到货款,被告认为实际使用量没有那么多,原告是合同诈骗。由此,双方产生了较大的误会和分歧,经过法官的调查和努力,双方消除分歧,达成了调解。

近日,海南某钢材供应公司来到白沙法院邦溪法庭起诉,其诉称,去年年初该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钢材供应合同》,然后按合同向被告承建的工地供货1300多吨钢材,然而直到年底,被告尚拖欠钢材款本金400多万元以及违约金100多万元,并申请法院对被告账户进行诉讼保全。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蒋湘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材料。

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告诉法官,其施工的工地不可能用到1300多吨的钢材,并认为原告存在合同诈骗,并以此为由向白沙公安局进行了报案,同时申请对工地钢材的用量进行司法鉴定。后来经公安机关调查,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予以立案。为了查清被告钢材的实际用量,蒋湘春法官多次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驱车到三亚寻找关键证人,最后查清原告给被告的1300多吨钢材,其中有400多吨是送到了曾某的工地,并非被告的工地。掌握这一关键案情后,蒋湘春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将曾某列为第三人,并约定现场调解。由于双方误会和分歧较大,第一次现场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办案法官没有放弃调解,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先易后难,将双方争议的问题逐一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多次进入僵局,原被告代理律师多次离席表示不想调解。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最终调解成功。被告扣除已支付款项还需向原告支付266万多元的货款,第三人曾某需要承担169万元的货款及违约金,三方还约定了还款时间和要求。调解协议签订后,原被告及代理律师十分感谢办案法官。

来源:白沙法院通讯员:羊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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