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古城镇金代铁钟已被修复,并套上了“金钟罩”!

“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保护文物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今后我们一定要把文物保护好,把文化传承好……”在莘县古城铁钟修复现场,莘县文化和旅游局与古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向莘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检察官这样说道。

修复前

事情源于今年11月,莘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古城镇镇政府驻地附近的一座金代铁钟,钟体内外壁被人为污损。考虑到文物保护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该院邀请县文物保护部门和古城镇政府共同走访、实地勘查。经调查发现,铁钟钟体内外壁被游客擅自使用石子、土块、碳灰等工具在文物本体上乱涂乱画,尤其是钟体内壁污损严重,影响和损害了铁钟的建筑美观和文物价值。

于山东省莘县古城镇镇政府驻地附近的金代铁钟,铸造于金代承安四年(1199年),距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此钟原存于古城(原范县县城)东门内,系文殊寺的镇寺之宝,后寺毁钟存。铁钟通高2.9米,圆周长5.56米,底部直径1.77米,重8000斤。钟体铭文花饰设计精美,历经八百年风雨侵蚀钟体铭文仍条缕可见,其形制之巨,工艺之精,历史之久,保存之完整,在聊城市辖区内堪称无双。2014年10月21日金代铁钟被聊城市人民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优秀的古文化遗存,莘县铁钟昭示着莘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更是莘县文明精神的“金色名片”。

修复中

修复后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莘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向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莘县文化和旅游局及对文物保护具有保护职责的古城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对古钟的恢复与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切实保护好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

古城镇人民政府与莘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积极行动。为更好开展保护工作,莘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带领工作人员赶赴古城镇,在铁钟修复现场与古城镇党委书记共同查看铁钟污损状况,并邀请专业人员对古钟受损程度进行评估测量,旨在为修复工作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

一方面考虑到铁钟存在严重的乱涂乱画的现象,另一方面又要满足游客的观赏需求。两部门共同协商探讨后,派出专业人员,首先利用专业洗剂对铁钟进行清洗彻底清除污刻,然后在铁钟外加装六边形钢化保护罩,并设立保护警示标识,既可以杜绝对铁钟的污刻行为,减少日晒、风化等对铁钟表面造成的侵蚀,又可以满足游客的观赏需求,最大程度保留铁钟的历史与时代价值。12月16日,保护罩安装工作全部完成。

修复工作完成后,古城镇人民政府与莘县文化和旅游局都表示将会积极做好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明确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在切实保护好古钟修复整改工作成果的同时,重视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形成文物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与良好氛围。

来源:莘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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