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金融史(二十四):闽浙赣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

1934年,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闽浙赣苏区创始人及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第一任主席方志敏于狱中写下《可爱的中国》,次年英勇就义,时年36岁。

一、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创建概况

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是由方志敏、陈昭礼、黄道、徐履峻及其战友们前仆后继、领导创建的,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重要的苏维埃区域之一,中央苏区的右翼屏障。

1927年8月下旬,方志敏潜回江西弋阳家乡,在革命的关键时刻根据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同邵式平、黄道等同志一起,以赣东北为基地,举起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旗帜,组织农民暴动。从党的八七会议到国共第二次合作进行全面抗战之前,闽浙赣根据地的斗争主要分为几个阶段:

1927年8月至1930年7月,赣东北、闽北两大根据地创建后合并,成立红十军和赣东北苏维埃政府;1930年7月至1933年10月,形成包括福建崇安,浙江开化,江西婺源、弋阳、横峰等26县的闽浙赣革命根据地,进入了根据地发展的全盛时期;1933年10月至1934年底,根据地军民投入到保卫和巩固苏区的斗争中;1935年初,由于第五次反“围剿”失利,红十军转入三年游击战争,直到国共第二次合作。

闽浙赣革命根据地鼎盛时期,包括江西、浙江、福建、安徽四个省,由赣东北、闽北、浙西三个苏区根据地和皖南、浙南两个游击根据地所组成,四省边界地区80多个县、苏区人口100多万人,游击区人口达1000万人,在这块红色热土上诞生并发展壮大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团、红十军转战在赣东北、闽北、皖南、浙西地区,与敌战斗千余次,为创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保卫中央苏区,以及掩护中央红军主力战略大转移浴血奋战,功不可没。

方志敏是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创始人之一,是早期闽浙赣省委书记、第一任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在方志敏的正确领导下,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广大军民在对敌斗争、根据地建设、财政金融建设等方面都有许多创造。军事斗争方面,创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实行工农武装割据,依靠人民战争,开展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胜利地粉碎国民党军的多次“围剿”。在党的建设方面,到1931年9月中共赣东北省委成立时,全省有442个党支部,党员1.2万人;1932年11月,中共赣东北省委改组为闽浙赣省委,全省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特别是在根据地经济金融建设上,闽浙赣苏区有许多建树,创设苏维埃银行、发行红色股票,鼓励开放的边贸活动,形成几条对外贸易路线发展国民经济,以增加财政收入。

方志敏等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创建根据地积累的经验丰富了毛泽东关于红色武装割据的理论与实践,被毛泽东誉为“方志敏式”“有很好创造”的“坚强的苏维埃阵地”。

二、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政府的财政与经济

赣东北地区以自然经济为主。革命根据地建立之前,农业凋敝、工商业衰败、市场萧条。农村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劣绅手中,80%以上的土地被占人口总数9.5%的地主、富农所占有。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地租对半开、三七开,极为苛刻,除粮食要交租外,其他种种苛捐杂税如人丁税、烟酒税、夫子捐、军队过境招待费等,多达百种;在城镇,仅有一些铁器、染坊、槽坊、酱坊等个体手工作坊,生产力落后,工人工资微薄;市场上工农业剪刀差严重,据《弋阳县志》记载,当时要以两升米价才能买到一块肥皂和半斤洋油。广大群众生活入不敷出,80%以上的农民不得已靠高利贷借债度日,最低年利3分,6—7分也是常事,流传甚广的民谣“一担谷子借九年,九十九担送堂前”,是当时百姓受重利残酷盘剥的真实写照。

早在1926年秋,邵式平、黄道、江宗海等革命同志活跃在赣东北地区组织工农运动,反抗地主豪绅的压榨剥削。大革命失败后,以方志敏为领导的赣东北党组织,自1927年12月发动弋阳、横峰两县农民革命暴动,在信江沿岸燃起革命之火,成功开辟信江革命根据地之后,接连粉碎国民党四次局部“围剿”,创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并于1931年4月击溃蒋介石反动集团第二次反革命“围剿”,发展形成以横峰葛源为中心,包括信江沿岸各县的赣东北特区革命根据地。

革命斗争一步步地胜利推进,红军将广大群众从暗无天日的压榨剥削中解放出来,翻身当家作主,改变贫苦命运,每一块新创建的根据地都需要展开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以巩固根据地政权,进而巩固来之不易的革命成果。

从信江根据地时期开始,苏维埃政府加强对经济金融工作的领导,实行优先发展农业、扶持发展工商业的经济政策。1929年10月1日至3日方志敏在弋阳县九区主持召开了信江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信江苏维埃政府政纲》,《政纲》关于财经、经济方面的主要内容有:没收一万元以上的工厂、作坊或商店,由当地苏维埃政府与工会共同管理;没收豪绅地主、寺庙祠堂的土地财产分配给贫苦农民;销毁一切田契,宣布一切高利贷无效;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1930年3月20日,信江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颁布《信江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在执行委员会之下,分设内务、财政、军事、惩治反革命、人民经济、土地、教育、红色救济等八个委员会,管理各项工作。

1931年11月,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政府改建为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后成为闽浙赣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江西省上饶横峰县葛源镇枫林村

同年8月1日,赣东北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随即撤销,1931年3月,赣东北特区苏维埃代表大会在横峰县葛源召开,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方志敏任主席。赣东北特区时期,根据地在方志敏同志的主持领导下,颁布《临时土地法》《劳动法》,开展土地分配运动和耕种运动,开展“反懒惰斗争”,加强劳动教育,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增幅每年达到了10%以上;发动群众兴修水利,加固堤坝,1928年到1930年间,兴修的水利工程多达100多个,受益农田灌溉面积60多万亩;提出“大办苏维埃工业”“保护贸易自由”的经济方针,大力发展工业生产,建立合作社和国营商店、开办工厂,各县、区、乡开办了规模不等的兵工厂、印刷厂、织布厂、煤矿厂、制糖厂、造纸厂等工厂,雨伞、木器、铁器等生产合作社以及大大小小国营和集体经济组织达20多家;苏维埃政府根据1931年11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对土地税、农业税、商业税开征计税,增加财政收入,充实财政实力,1930年12月30日赣东北特委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到,从1928年到1930年根据地财政实现了年年都有结余,并可提供十万元的黄金上交中央。

经济的活跃少不了金融的调节。筹建劳动人民自己的银行,取消一切高利贷契约,调节资金短缺,支持经济建设,早早就提上了党和苏维埃政府的议事日程。在《信江苏维埃政府政纲》中,提出“组织农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经手办理低利储、贷”的金融事业计划,并将销毁一切田契及其他剥削农民契约,废除一切高利贷和封建债务列入《施政大纲》中。为解决废债后群众的资金短缺问题,对于民间的自由借贷,苏维埃政府规定不允许超过一分五厘。

三、成立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

1930年六七月间,信江苏维埃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成立银行事宜,会议决定由财委会主席邵忠负责筹建“信江苏维埃贫民银行”。不久,随着革命形势发展变化,7月,信江特委与负责领导景德镇、波阳、湖口的东北特委在江西弋阳县合并组成中共赣东北特委,于是正在筹建中的信江苏维埃贫民银行直接改称为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1930年10月16日,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赣东北根据地第一所苏维埃银行——特区贫民银行正式在弋阳县芳家墩成立,经方志敏提名,行长由财委会主席邵忠出任。特区贫民银行由苏维埃政府财经委员会直接领导,在行长之下设经理和干事股、会计股、出纳股等职能部门,初建时有6名工作人员。

在第一、二次反“围剿”的激烈战事中,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不断随军转移,到1931年冬迁往葛源。在随军转移的过程中,行长邵忠不幸去世,宁春生继任财委会主席兼任特区贫民银行行长。此后,宁春生调任消费合作社经理,方志敏将随红十军行动的供给部长张其德从前线调回,担任财委会主席兼任特区贫民银行行长。

成立以来,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坚持充实发行基金,严格适量发行苏区货币。苏维埃政府核定特区贫民银行发行基金为20万元,印发4万元贫民银行券,以银元为本位,代表本位币银元作为市场上流通交易的货币。银行成立后,以行长邵忠的名义发布了成立公告,先向工农群众集股1万元,财政拨款20万元筹集到最初的发行基金。1931年5月开始发行了面额为2角、5角的纸币,发行数量严格控制在1万元以内。

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2角银元券(正面)

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2角银元券(背面)

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5角银元券(正面)

1931年年中,由于国民党的“围剿”,根据地战事吃紧,经济困难,财政入不敷出。到1931年七八月间,特区贫民银行适时增发了3万元贫民银行券,以解决财政临时性困难,支援战争。存续期间,特区贫民银行坚持维护纸币信誉和保证财政有一定发行基金储备的基本原则,以20万元的保证基金总计发行了4万元纸币,大约只是当时1个月的军政费用,流通在信江两岸。

四、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政府的货币金融政策

为扩大银行券的使用范围,争夺货币流通市场,活跃内外贸易,苏维埃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货币政策:一是严禁私人银行纸币,只有苏维埃的银行有权发行货币,发行的纸币保证兑换银元;二是在苏区内一律使用苏区票,国营商店、消费合作社、工农药店只能收贫民银行券,不收银元,白区纸币只能用于到白区购买物资;三是允许白区商人到苏区做生意,但销售所得的贫民银行券只能用于苏区购买物资,不能兑换银元;四是到白区采购需经过批准,向银行兑换银元;五是对拒不收受苏币的商人,给以宣传解释,对有意拒收和破坏贫民银行券的奸商和敌人坚决予以打击;六是对旧的金属、铸币、银元、铜板、银毫加大政治宣传,结合政治军事形势,将贫民银行建立的目的和意义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将通过以上管控货币的政策和举措,保证贫民银行券在市场上顺畅流通。

这些政策原则还印在了银行纸币背面,即“本行钞票,现银一律,准备基金,十分充足,工农士兵,携带轻便,县苏区苏,都可兑现,买卖完税,毋许折扣”。

谢文清同志(曾任闽浙赣省财政部副部长)曾将贫民银行券占领市场的过程总结为“扩”“排”“变”“肃”四种策略,即扩大银行券的流通范围,排挤与取缔白区货币流通,逐步在白区变为敌我两种货币混合流通,进而随着根据地的巩固肃清白区货币。

五、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开展的主要金融业务

根据地革命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国民党频繁军事“围剿”,对苏区实行严密经济封锁,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各项经济工作尚未有大的发展,特区贫民银行开展的贷款业务80%投向财政。为贯彻苏维埃政府优先发展农业、扶持工商业、沟通对外贸易的经济任务,还向苏维埃商店、生产和消费合作社、对外贸易处、船舶检查站还有农户,发放一部分贷款。另外,收购金银、兑换银元所需纸币占到了整个货币发行量的20%。

特区贫民银行通过三种渠道回笼货币,一是通过苏维埃商店、工农药店、经销对外贸易处、船舶检查站,这些单位一年平均收入达到近万元,会有部分存入银行;二是通过财政税收,从1931年下半年开始,赣东北根据地征收累进征收制的农业税、商业活动营业税以及过往船只运载货物价值1%—5%的商品税,这些税收收入会存入银行;三是通过农业、工商业等国营、私营经济组织归还贷款本金与利息。

(作者: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红色金融史编写组)

来源: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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