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历史 | 武氏姑侄、裴炎有“立武氏七庙”之争吗?
《旧唐书卷八十七•列传第三十七•裴炎传》有一段“奇文”:
“太后临朝,天授(690年)初,又降豫王为皇嗣。时太后侄武承嗣请立武氏七庙及追王父祖,太后将许之。炎进谏曰:‘皇太后天下之母,圣德临朝,当存至公,不宜追王祖祢,以示自私。且独不见吕氏之败乎?臣恐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太后曰:‘吕氏之王,权在生人;今者追尊,事归前代。存殁殊迹,岂可同日而言?’炎曰:‘蔓草难图,渐不可长。殷鉴未远,当绝其源。’太后不悦而止。”
这段话牛头不对马嘴。天授年是690年,加之后边还有“又降豫王为皇嗣”的话,更加确定是武则天践祚的690年发生的事。可是,裴炎已于光宅元年(684年)十月,被斩于洛阳都亭驿了。
这段话既然不对,就有个取舍问题。正确的取舍应该是取“天授初,又降豫王为皇嗣。时太后侄武承嗣请立武氏七庙及追王父祖”。因为,宗庙问题是国家大事。《左传•成公十三年》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封建社会的规制是:天子七庙,诸侯五庙。武则天只有当了皇帝以后,才能把“立武氏七庙”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所以,武承嗣提出“立武氏七庙”的时间节点只能是在天授元年武则天坐上了皇位之后。所以,什么“炎进谏曰……”就是胡说八道了。这实际上是封建史家强加给武则天的,很荒诞。但是,到了《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七•列传第四十二•裴炎传》,其取舍走向却与我们的分析截然相反。该传抹去了“天授初,又降豫王为皇嗣”,把这段话后半段稍加改造后复述了下来:
后已持政,稍自肆,于是武承嗣请立七庙,追王其先,炎谏曰:"太后天下母,以盛德临朝,宜存至公,不容追王祖考,示自私。且独不见吕氏事乎!"后曰:"吕氏之王,权属生人,今追崇先世,在亡迹异,安得同哉!"炎曰:"蔓草难图,渐不可长。"后不悦而罢。
奇怪的是,《新唐书》虽然在这里说“后不悦而罢”,但在《新唐书•本纪第四•武则天中宗》里却不尽然。即武则天虽没有“立武氏七庙”,但还是于光宅元年(684年)做了“追王父祖”的事情:
(光宅元年九月)己巳,追尊武氏五代祖克己为鲁国公,妣裴氏为鲁国夫人;高祖居常为太尉、北平郡王,妣刘氏为王妃;曾祖俭为太尉、金城郡王,妣宋氏为王妃;祖华为太尉、太原郡王,妣赵氏为王妃;考士皞为太师、魏王,妣杨氏为王妃。
《资治通鉴•唐纪十九》附和了《新唐书•裴炎传》的说法:
(光宅元年九月)武承嗣请太后追王其祖,立武氏七庙,太后从之。裴炎谏曰:“太后母临天下,当示至公,不可私于所亲。独不见吕氏之败乎!”太后曰:“吕后以权委生者,故及于败。今吾追尊亡者,何伤乎!”对曰:“事当防微杜渐,不可长耳!”太后不从。己巳,追尊太后五代祖克己为鲁靖公,妣为夫人;高祖居常为太尉、北平恭肃王,曾祖俭为太尉、金城义康王,祖华为太尉、太原安成王,考士彟为太师、魏定王;祖妣皆为妃。裴炎由是得罪。又作五代祠堂于文水。
请注意,《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所说对武则天父亲武士彟的追封,一个是“魏王”,一个是“魏定王”,基本一致,但是在两《唐书》《外戚传》里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三•外戚》:则天临朝,追尊士矱为忠孝太皇,置崇先府官属,五代祖已下,皆为王。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一•外戚》:后监朝,尊(武士彟)为忠孝太皇,建崇先府,置官属,追王五世。
那时武则天还没有当皇帝,就敢把其父追封成“忠孝太皇”吗?“皇”是一个非常忌讳的字眼啊,这意味着什么还用解释吗?两《唐书》迂阔起来直叫人目瞪口呆。再说,你《新唐书》在《武则天本纪》里可是说的“魏王”啊!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很显然,《新唐书》之所以犯迷糊是因为偷懒。这一段抄的痕迹十分明显。《旧唐书》犯了一个小儿科的错误,《新唐书》来了个“旧书新随”,也跟着犯。
就《新唐书》和《资治通鉴》的选择可以看出作者的倾向性,只要抹黑武则天的,他们就很一致,不管什么真假。但说实在,这个说法确实是站不住脚的。武则天临朝之初,既不可能有武承嗣“请立武氏七庙”之事,也不可能有裴炎进谏之事。除了上面所说诸史矛盾之处外,还有以下六条理由:
一、高宗去世后形势严峻,武则天只能够精心应对,不敢造次。
公元684年,对于武则天来说,是困难的一年。先是高宗于年初去世,千斤重担一下子落在了她一个人身上;接着接班的老三儿子李显视朝政如儿戏,引起大臣不满;继而忍痛撤下李显,换上没有做过一天太子的老四李旦。但由于李旦没有理政经验,不免茫然无措;最后没办法,武则天只好披挂上阵,亲自临朝。但是,内有宰相裴炎欲发动兵变,蠢蠢欲动,外有以徐敬业为首的一批受处分的官员起兵造反,一时黑云压城。但是武则天就是武则天,她以大无畏的精神,镇定应对,先抓裴炎,再出兵扬州,只用了三个月,就使国家重新走向安定。
在这种情况下,武则天怎么可能“立武氏七庙及追王其祖”?即便她此刻的皇帝梦炽烈如火,但条件远不成熟。试想,从高宗去世到武则天神授元年九月称帝,期间是六年多的时间。如果能够一蹴而就,她又何苦名不正言不顺地以皇太后的身份临朝?这说明在男权社会里,一个女人要成为最高统治者是很不容易的。不仅路漫漫其修远兮,而且中途风狂雨暴,必须十分小心。只要出现一步闪失就会前功尽弃,更何况刚刚起步?
二、太庙是社稷归属象征,唐命未改就“立武氏七庙”,是自作死。
中国古代天子权力来源有二:一是来自所谓的“君权神授”,即所谓的天意,一般都是开国皇帝;一是来自王朝创始者、受命者的代代传递,即所谓的权力继承,多是接班皇帝。此时的武则天还在为李唐王朝打工,这两条都谈不上。如果武则天要当皇帝,就要革唐命,就必须有祥瑞出现,即证明你当天子是天命所在。但现在还拿不出来,即便你故弄玄虚拿出来,人们也不能接受;所以,此时你武则天就不能立武氏七庙。不能立硬立,就会适得其反。所以,武则天此时执政的重点,就是要好好表现,既拿出政绩,又要对李唐王室恩威并用,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拥护。说实在,武则天就是这么干的。例如,高宗去世不久,武则天就任命韩王元嘉为太尉、霍王元轨为司徒、舒王元明为司空、滕王元婴开府仪同三司、鲁王灵夔为太子太师。这是对老一辈的人,而对于高宗其他嫔妃所生的儿子同样予以安抚。三月初五,改封杞王李上金为毕王,鄱阳王李素节为葛王。四月初十,改封毕王李上金为泽王,授任苏州刺史;葛王李素节为许王,授任绛州刺史。确实,在皇帝还姓李的情况下,在李唐王室主要成员还在狐疑之际,武则天怎敢轻举妄动?武则天,也包括武承嗣,怎敢说出“立武氏七庙”的话?这不是明显要取李家天下而代之?此时出手,基本没有胜算,会让武则天死无葬身之地!所以,说什么“太后将许之”,完全是想当然!
三、事后赐裴炎河东县侯,与“后愈衔怒”的情况矛盾,不太可能。
《新唐书》记载:裴炎反对立武氏七庙,“后不悦而罢。承嗣又讽太后诛韩王元嘉、鲁王灵夔,以绝宗室望,刘祎之、韦仁约畏默不敢言,炎独固争,后愈衔怒。未几,赐爵河东县侯。”试想,裴炎先后两次触怒武则天,武则天怎么可能还会对裴炎晋升爵位?除非这两件事不存在。也就是说,当时武则天对繁重的朝政独木难支,迫切需要取得宰相的支持与帮助,就把裴炎由永清县男拔成了河东县侯。按照爵位公侯伯子男的顺序看,裴炎是连升三级。应该说,这时候正是武则天与裴炎合作的最好时期,双方没有什么矛盾。后来之所以反目成仇,主要是裴炎与扬州徐敬业暗中来往,平叛不力,又阴谋发动对武则天的兵变。所以,由《新唐书》这段记载来看,裴炎与武则天之间因为立武氏七庙发生争执不太可能。
四、承嗣重在“立武氏七庙”,裴炎所诘则是“追王祖祢”,互相不搭。
如上所述,在“武承嗣请立武氏七庙及追王父祖,太后将许之”之后,裴炎进谏的话是:“皇太后天下之母,圣德临朝,当存至公,不宜追王祖祢,以示自私。且独不见吕氏之败乎?臣恐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根本没有提及“立武氏七庙”的话。同样,武则天的回答“吕氏之王,权在生人;今者追尊,事归前代。存殁殊迹,岂可同日而言”也没有提到“立武氏七庙”。其实,“立武氏七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说武则天只是追封她祖上三代为王,正如武则天所言“今者追尊,事归前代”,问题还不是很大,但要“立武氏七庙”就涉及大是大非的根本大问题,就是僭越,有代唐的不轨之心。这么看来,就有两种可能:一是所谓的武承嗣所请根本不存在;二是武承嗣所请的内容只是“追王父祖”,并没有“立武氏七庙”。那“立武氏七庙”从何而来?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哎,咋说呢,就武断地臆测一回吧,除了封建史家做小动作,塞入其非武私货外,别无他途。
五、武则天垂拱四年(688年)正月,立崇先庙以享武氏祖考,始有此议。
据《旧唐书卷二十五•志第五•礼仪五》:
垂拱四年正月,又于东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庙,四时享祀,如京庙之仪。别立崇先庙以享武氏祖考。则天寻又令所司议立崇先庙室数,司礼博士、崇文馆学士周悰希旨(迎合),请立崇先庙为七室,其皇室太庙,减为五室。春官侍郎贾大隐奏曰:“臣窃准秦、汉皇太后临朝称制,并据礼经正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盖百王不易之义,万代常行之法,未有越礼违古而擅裁仪注者也。今周悰别引浮议,广述异文,直崇临朝权仪,不依国家常度,升崇先之庙而七,降国家之庙而五。臣闻皇图广辟,实崇宗社之尊;帝业弘基,实等山河之固。伏以天步多艰,时逢遏密,代天理物,自古有之。伏惟皇太后亲承顾托,忧勤黎庶,纳孝慈之请,垂矜抚之怀,实所谓光显大猷,恢崇圣载。其崇先庙室,合同诸侯之数,国家宗庙,不合辄有移变。臣之愚直,并依正礼,周悰之请,实乖古仪。”则天由是且止。
垂拱四年武则天的权威已经很高,称帝只是时间问题。尽管如此,在立武氏七庙上仍持谨慎态度。她的做法非常周密,就是先“于东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庙,四时享祀,如京庙之仪”,然后再“立崇先庙以享武氏祖考”。李氏放在武氏之前,尊武先要尊李,堵住李唐王室的口,让李唐王室无话可讲。在这种情况下,她才发出制命,“令所司议立崇先庙室数”。于是崇文馆学士周悰希旨,请立崇先庙为七室,但春官侍郎贾大隐依然坚持要符合“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的礼制。其实,这个规矩武则天心里清楚得很,她不过是试探一下,造造舆论。这时已经从嗣圣元年过来了近四年,立武氏七庙的条件依然不很成熟,更何况四年前?所以,由此就可以知道,所谓武承嗣请立武氏七庙,裴炎力谏之说不过是往裴炎脸上贴金,给武家姑侄脸上抹黑。
六、天授二年武则天称帝,建太庙奉武氏七代神主,合理合法。
同样据《旧唐书卷二十五•志第五•礼仪五》:
天授二年,则天既革命称帝,于东都改制太庙为七庙室,奉武氏七代神主,祔于太庙。改西京太庙为享德庙,四时唯享高祖已下三室,余四室令所司闭其门,废其享祀之礼。又改西京崇先庙为崇尊庙,其享祀如太庙之仪。
另据《旧唐书•本纪第六》:
(载初元年)九月九日壬午,革唐命,改国号为周。改元为天授,大赦天下,赐酺七日。乙酉,加尊号曰圣神皇帝,降皇帝为皇嗣。丙戌,初立武氏七庙于神都。追尊神皇父赠太尉、太原王武士彟为孝明皇帝。
这里把神皇父亲武士彟追赠前的身份说成是太原王,根本不提什么“忠孝太皇”,不知道两《唐书》《外戚传》里的“忠孝太皇”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从武则天嗣圣元年以皇太后身份临朝称制,到如今正式成为女皇,六年过去了。这时候,立武氏七庙才算水到渠成,情通理顺。此时,我们再回到《旧唐书•裴炎传》,就会发现,把“太后临朝,天授初,又降豫王为皇嗣。时太后侄武承嗣请立武氏七庙及追王父祖”放到这里是多么合适。也许有人会说,《旧唐书•裴炎传》只不过是把年份搞错了,就是笔误。其实不然。如果真是这样,后边的“又降豫王为皇嗣”怎么说?这可是天授初年发生的事啊?!再说,武则天一登基,也不能自己急不可耐地命令大臣“立武氏七庙”,而总要有人提请,对吧?这个提请的人应该就是武承嗣。因为这时他不仅是文昌左相,总领百官,还是武则天的侄子。可是,在光宅元年,他才是个秘书监。
所以,任何六年前所谓的武氏姑侄就要立武氏七庙的说法都是扯淡。
结论:嗣圣元年所谓的武承嗣、武则天与裴炎的“立武氏七庙”争论纯属子虚乌有。
作者 | 宋宗祧
来源 | 洛阳市隋唐史学会
编辑 | 洛阳市隋唐史学会 (ID:suitangshixuehui)
Hash:8d123408b539ed08b05935a9270645c83cc10f19
声明:此文由 隋唐史学会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