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曹妃故里》北伐时期李八廒的一桩旧案

北伐时期李八廒的一桩旧案

一、《益世报》的一则短讯

国民革命军二次北伐,以张学良在东北易帜,接受国民政府领导为标志,实现了形式上的全国统一。二次北伐从1928年初开始,到年底张学良通告全国,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虽然时间短暂,却意义深远。包括偏处一隅的李八廒都置身其中,可见其影响力。

今天解剖这桩旧案,从微观的角度审视二次北伐,可能更具特色。这桩旧案的主人公是民国时期本地大名鼎鼎的“仁和堂”主人李殿杞兄弟。

曹妃甸区域,时至今日,对李殿杞及其“仁和堂”,人们仍然津津乐道。1996年版《唐海县志》,在《人物传》里,单列“罪恶人物”一节,而且只收录了李殿杞一人:“李殿起,男,同治三年(1864年)生于李八廒村(现属第十农场)。 自幼游手好闲,年轻时为李八廒地主万福堂的帮凶。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大水成灾,李殿起借机放高利贷,盘剥鱼肉当地百姓。并从外地廉价购入发霉小米,以霉米换土地,斗米亩地,发了一笔灾难财,开始发迹。李殿起积财为富后,巧取豪夺、为富不仁、横行乡里。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起,仰仗贪官污吏,在几十年内以‘跑马划圈、扬鞭为界’的手段,吞并当地贫苦农民的草泊、荒滩、坨地约数十万亩,方圆七十余里。并用其掠夺的财富,筑起13座宅院,共计300间房屋。每年役使长工300人、短工1000人,被当地群众称为‘南霸天’、‘海大王’。民国八年(1919年),与皖系军阀段祺瑞相勾结,以营建北大港为名,欲将4万亩土地卖给北洋军阀,后交涉未果。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月24日,暴卒”。

这段文字,明显带有政治倾向,其真实性和准确性难免会大打折扣。一百多年前,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没有文字记载,已经很难有人准确说清楚了。幸运的是,发现了一张1929年8月26日的《益世报》,刊载了一篇有关李殿杞弟兄与北伐军发生交集情况的报道。这对我们了解李殿杞,无疑提供了很好的第一手材料。当事人记载当时事,尽管可能也带有一定的时代性,但至少是比较真实的。

《益世报》是民国时期一家隶属于天主教会的报纸,由比利时籍神父雷明远于 1915年10月10日在天津注册创办,是与《大公报》、《申报》、《民国日报》并称四大民国报纸之一,其地位和知名度仅次于《大公报》,在中国北方影响力甚至超过其他三家。报纸当时采编刊发的一些时讯,对今天来说,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益世报》以公正、公允、中立著称,对李殿杞与北伐军之间发生的事情,是不是也秉持这个原则,我们只能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去观察。短讯的标题为“李殿桓惨死在铁蹄之下”,副标题为“兄弟三人一死两生”。全文内容如下:“丰润县李八厰(实为廒)村富户李殿棨(杞)、李殿栋、李殿桓,兄弟三人,以务农为业,因与地方赵书铭有隙,于春间被赵勾结当地驻军,将李氏父子兄弟押往旅部,其李殿杞、殿栋,则由村众数百人之请求,以三千一百五十元赎金被释。李殿桓则以土豪论罪,执行枪决,村人皆敢怒而不敢言。现在驻军已他调,赵亦被县党部开除党籍。李之家属,始敢向法院提起诉讼。高等法院检察处,已令地方法院检察处,向丰润县调取卷宗,不久自有昭雪之一日云(亚)。”李家弟兄四人,殿杞为长兄,老二殿栋,老三殿梃,老四殿桓。从短讯称,除老三殿梃以外,其他哥三个全部被抓到北伐军驻地的丰润县城。

从这则短讯的字里行间以及词语的使用上,无论是记者还是编辑,乃至报纸主审人员,并不全是客观记述,而是都带着一种情绪,我们不妨解读里边的几个名词。

1、“李殿桓惨死铁蹄下”。标题可谓鲜血淋漓、触目惊心,与现在的标题党好有一拼。“铁蹄”一词的意思是“铁制的蹄子”,比喻为“蹂躏百姓的残暴行为”,再加上一个“惨死”,其情景大有惨不忍睹之状了。这可以让读者,从这个血淋淋的画面里,想象出行凶者的强悍霸道和死者的软弱无助,自然而然会激发读者的憎恨之情和怜悯之感。使用这样一个吸引人眼球的标题,大概编写者的目的也在此吧。

2、“富户,以农为业”。《益世报》将李氏三兄弟的家庭出身定性为富户,职业为农民。之所以如此定性,应该是用心良苦。自古以来,农民生活在社会底层,是经常受欺凌被压迫的对象。作为农民的李氏三兄弟被人欺负,那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这种事情,最容易勾起人们的同情之心。

3、“地方赵书铭勾结驻军”。过去人们习惯上把地方官员简称为地方,说白了就是这个地方有势力的人。官员勾结当地驻军欺压农民,这也是最容易引起民愤的事情。

4、“村众数百人请求”。几百名民众同仇敌忾,齐心协力请求释放李氏兄弟,无论是受雇于人,还是纯粹出于自愿,都是一个了不起的举动。须知,李八廒本是一个灶户居民区,穷乡僻壤,当地百姓甭说见什么世面,就是认识字的人也不多。让这些大字不识的农民统一意志,共同向官府施压。要么是迫不得已,要么真的是正义的力量使他们坚定了不顾一切的信念,否则很难想象会搞出这么大动静。但不管从哪个角度说,都得承认李氏兄弟的不同凡响。

5、“自有昭雪之一日”。冤情总要平凡,血案才有昭雪一说。既然《益世报》言之凿凿,李殿桓终有昭雪之日,那就是说已经掌握了十足的证据,李殿桓真的是惨死于某种淫威之下,否则昭雪从何说起呢?

八十多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让《益世报》这样标称中立的报纸都带着观点参与其中,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可以通过《益世报》传递的信息,梳理一下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二、李家兄弟的身世

《益世报》将李氏兄弟的职业定性为以农为业,家庭成分为富户。《唐海县志》记载有失偏颇,2010年版《李八厫李氏家谱》相对比较客观:“李殿杞先后占有唐海境内的草泊、海滩等多达30万亩,方圆50里,并建起了3座宅院。每年役使长工100余人,短工近1000人。李殿杞成了百里闻名的富户。民国初年,‘仁和堂’经济实力达到鼎盛。”如此家产,不是一般的富户可比的了。又“李殿杞,清同治三年(1864年)出生于李八厫村,自幼家境贫寒,少年随父亲出海捕鱼,打短工为生,其父暴死于船上,无钱买棺葬之。”李家兄弟是如何由一个无钱葬父的穷光蛋,很快拥有那么多的土地,成为方圆百里闻名的富豪的呢?“后李殿杞到本村富户‘万福堂’去打工。并展露出头脑灵活、办事周全、善于应酬的能力,深受东家的信任。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李殿杞以万福堂的名义,从黄米厫的大户人家,借贷银元400元,向社会放贷。随后,自己办起了门店,经营水产品、杂粮等,用赚取的银元购置了几十亩坨地。从此,李殿杞开始发迹。”后来有了自己的堂号,名“仁和堂”。

有了淘得第一桶金的经验,以后淘金的门路就驾轻就熟了。当地人口口相传,李殿杞发迹大概用了以下几个招数。一是放高利贷。光绪二十六年,当地又一次发生大水灾,粮食颗粒无收。百姓为了活命,只得向“仁和堂”求借俗称“驴打滚”高利贷。这种利率,叫“大加一”。简单说,就是月息一倍。这个月的利息不交,就是下月的本金了。一个月后,本金增加了一倍,就是按几何级数增长的利率,债主最后不得不用房子和土地抵债。这样,当地不少农民的土地就都到了“仁和堂”的名下;二是善于经营。落潮湾水域,是李八廒李姓族人的公产,后由李殿杞承包经营。由于管理有方,产出效益很高。李氏族人提出解除合同,由族人共同经营,遭到李殿杞反对,形成诉讼案件。结局是族人败诉,法院判决,落潮湾永归李殿杞经营;三是巧取,最典型的就是与东、西玉坨的草泊纠纷,最终,李殿桓也因此事而丧命。事情是这样的:在西玉坨村子西南面,有一大片草泊,原为东、西玉坨两个村子的祖传公产,李家兄弟很希望能得到它。恰巧,这个村子有两个人出面,以这两个村子代表的身份,与仁和堂签订了出售这块草泊的协议,该草泊即为李殿杞所有。东、西玉坨两个村子的村民得知后,当然不予承认,便形成诉讼。官司从县到州,一直打到省里的保定府。但由于李殿杞四弟李殿桓精通法律,手里又有买卖土地的契约,两个村子的官司屡打屡败,直至发生械斗,李殿杞家人用快抢打死两个村民。愤怒之下,两村百姓聚众到丰润县政府请愿,要求归还草泊,惩治杀人凶犯;四是圈占荒地。李八廒往南的广大区域,包括今天的四、五、七、十一农场全部,原为盐场所辖。灶户脱离盐产后,这些盐碱荒滩便成为无主之地。李殿杞头脑灵活,模仿清初满足贵族跑马行圈的做法,骑驴圈地。他前边牵着驴走,后边随从堆土为记,将大片荒地变成自己的家产。李家很多土地,都是这样得到的。五是意外之财。段祺瑞政府曾经有在此地建设北方大港的计划,并以每亩地一块大洋的价格,从李殿杞手里购买四万亩荒地,并先行付款,后因军阀混战,建港动议搁浅,李殿杞白得了四万大洋。这不仅在当时,即便今天,也是一笔巨款,使其发迹有了雄厚的资本。从以上几点看,《益世报》将李氏兄弟定性为以农为业的富户,显然与事实相去甚远。

三、驻军是哪支部队

《益世报》短讯里特别提到,李氏兄弟被“赵书铭勾结驻军,押往旅部”。这是哪支部队,是什么原因,要介入地方事务,而且一定要与李氏兄弟过不去呢?要知道,民国时期也号称是法治社会。从《益世报》的短讯中也可以看到,诸如“高等法院检察处,令地方法院检察处,调取丰润卷宗”等语。东、西玉坨两村百姓到丰润县政府请愿,要求归还草泊、惩治凶手,属于民事纠纷案子,与驻军有何干系?

理清这个问题,要从革命军二次北伐说起。驻防丰润县的部队,是北伐军的一部,隶属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第三十六军,该军前身是湘系唐生智所属湘军一部。1926年3月,唐生智起兵赶走了湖南省长赵恒惕,自任代理省长。同年4月,湘军其他各部起兵反唐,唐生智被迫接受国民政府改编,其所属一部编为第4师和教导师,隶属第8军。1927年2月,第4师和教导师被扩编为第36军。该军组成后,便奉命参加北伐。同年11月,该军被桂系改编。1928年5月,该军在桂系军队的编成内,参加对奉军的二次北伐,进军至冀东地区。驻防丰润的是第三十六军第一师,师长颜仁毅。颜仁毅(1892年—1952年)。又名正刚,号伯刚,字毅之, 衡州府(今湖南衡阳市)人,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3期步科毕业。1928年9月8日(旧历七月二十五日),颜仁毅率部占领了丰润县城。

1929年1月20日,第三十六军被缩编成五十三师,颜仁毅被任命为157旅旅长,李氏三兄弟被北伐军拘押,就发生在该部缩编之后,所以《益世报》有“押到旅部”之说。该部虽然也是北伐军的一部分,但由于隶属关系,军饷须自己筹措。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与北伐军的构成有直接关系。所谓二次北伐,是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四派,联合北伐奉系军阀张作霖的战争。因国民党自称这次战争是1926年北伐的继续,故有“二次北伐”之称。蒋介石把北伐各军编为四个集团军,自兼第一集团军总司令,以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分任第二、三、四集团军总司令,湘军被编入桂系李宗仁所领导的第四集团军。湘系作为桂系的非嫡系,其军饷只能靠自己筹措。恰逢东、西玉坨村民与李殿杞发生草泊纠纷,这为颜仁毅部筹措军饷提供了极好机会。既可以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打击富豪,又可以借机筹措军饷,可谓一举两得。

同年3月,蒋桂发生矛盾,蒋介石又联合唐生智共同对付桂军,便命唐生智携巨款,到唐山动员其所属部队脱离桂系。唐生智以“湖南儿女回湖南”为口号,遂将部队调回,这就是《益世报》所说的“部队调走”之事。也就有了随后《益世报》的赵书铭“被国民党县党部开除党籍”的善后事宜。因为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不少共产党员都加入了国民党,赵书铭也是其中之一。

四、是谁要了李殿桓的命

丰润北伐驻军拘押李氏兄弟,目的就是筹措军饷,只要钱并不想要他们的命。殿杞、殿栋哥两个“以三千一百五十元赎金被释”便是明证。但却有人一定要李殿桓的命,为什么会这样,要从李殿桓这个人说起。

李殿桓生于光绪七年(1881年)年,天津北洋法政学堂毕业。北洋法政学堂是中国最早的政法学校,为今天津大学的前身。该校创立于光绪23年(公元1906年),经历了清王朝、北洋政府和民国时期,解放初停办。这个学校培养出大批法律、政治、经济、商学等方面的人才,共产党的先驱李大钊就是毕业于这所学校。

李殿桓毕业后,回到家乡,帮助哥哥李殿杞操办家业。有如此学历,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的偏僻农村,可谓凤毛麟角,加之天生口才好,能言善辩,被当地人称为“铁嘴钢牙铜腮帮子”。依靠这种天赋,又有熟悉法律条文的优越条件,以及与各级官府建立起的关系,凡李家的官府,无往而不胜。特别是与当地东、西玉坨的诉讼,可谓典型。北伐军拘押李氏兄弟,共产党员赵书铭,认为这是除掉李殿桓的极好机会。借助被我中共地下党掌控的国民党丰润县党部力量,通过北伐军向县政府施压。

赵书铭(1909--1939年),滦南县东玉坨人,1926年在滦县省立师范学校上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地下党曾派其到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冬天,回到家乡,以教书为掩护,开展农民运动。

1928年秋,东、西玉坨两村百姓在与仁和堂纠纷中,村民两死两伤。赵书铭以东、西玉坨代表的身份,带领两村村民到丰润县政府请愿,要求归还草泊,依法严惩李氏兄弟。这就是《益世报》所谓的李氏兄弟“与地方赵书铭有隙”。与此同时,中共地下党组织进行了积极配合。当时,在北方,国共两党合作局面尚未破坏。以共产党员身份加入国民党的丰润县党部主要负责人李荫轩等,取得北伐军的支持,不到一个月就成立了丰润县国民党革命指导委员会,李荫轩为指导委员会负责人。

同时成立了新的县政府、工会、农会、教育会、妇女会、天足会等组织。当时的国民党丰润县党部里,大多数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员。他们一面支持东、西玉坨农民的控诉,组织当地群众与东、西玉坨群众一起,到丰润县城请愿;一面利用国民党员合法身份,通过李荫轩、苏乐饶、李子修等以国民党县党部的名义,多次发动农民、学生,进城游行,要求严惩李殿桓。同时,在地下党组织的倡议下,召开丰润县驻军及各界人士参加的县政会议。对此北伐军驻军给予积极支持。

在这种形势下,北伐军任命的县长李宪(德滋)召开了县政会议。会上,李荫轩等人全面揭露了李氏四兄弟几十年来所作所为,要求各界主持正义,严惩李殿桓,以平民愤。县政会议当场议决:枪毙李殿桓,草泊如数归还给东、西玉坨农民。随后,李殿桓背插刑牌,被押赴丰润县西门外刑场,执行枪决。北伐军撤走后,李氏兄弟上诉到高等法院,赵书铭遂被国民党开出党籍。他也因这次活动暴露了共产党员身份,随即中共地下党组织安排其离开所在地滦县,到冀中继续从事秘密工作。1939年,在与日伪斗争中牺牲,年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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