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江西进贤磨盘洲等12处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西进贤磨盘洲等12处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
赣府字〔2017〕82号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进贤磨盘洲等12处省级湿地公园的请示》(赣林护字〔2017〕2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西进贤磨盘洲、江西彭泽长江、江西浮梁三贤湖、江西萍乡南岗口、江西丰城玉龙河、江西高安瑞州、江西宜丰新昌湖、江西德兴洎水河、江西南城盱江、江西黎川黎滩河、江西南丰琴湖、江西金溪白马湖等12处省级湿地公园。面积和地理坐标分别为:
(一)江西进贤磨盘洲省级湿地公园位于进贤县城境内,主要包括马颈港与幸福港交汇而成的磨盘洲及马颈港部分河段,规划总面积49.5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41.05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6′09″—116°28′01″,北纬28°36′55″—28°37′56″。
(二)江西彭泽长江省级湿地公园位于彭泽县,主要包括彭泽县县域范围内的长江部分水域及滩涂地,其中长江规划区域为西起棉洲圩,东至江西长峰实业有限公司长江码头上沿,北与长江的安徽省界相接,南至长江南堤岸;以及江中岛、珍珠湖、渊明湖、狄公湖的水域和滩涂地,其中渊明湖北以龙城大道为界,南、东以渊明路为界,西以渊明湖岸广场最西端为界;狄公湖北、西、东以湖堤岸为界,南以狄公路为界;珍珠湖以湖堤岸为界。规划区域东西长约13.5公里,南北宽约7.7公里,总面积为2929.11公顷,湿地面积为2611.11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5′4″—116°33′36″,北纬29°52′5″—29°54′45″。
(三)江西浮梁三贤湖省级湿地公园位于浮梁县西城新区,南起朝阳西大道,北至白居易路,东起高岭北路,西至规划的三贤路,总规划面积41.36公顷,湿地面积为23.19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0′—117°13′,北纬29°20′—29°26′。
(四)江西萍乡南岗口省级湿地公园位于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总面积102公顷,湿地面积63.9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0′15″—113°41′16″,北纬27°26′21″—27°25′07″。
(五)江西丰城玉龙河省级湿地公园位于丰城市新城区,南起二纬路,北至剑南街,公园南北长约11公里,东西宽约0.105公里,规划总面积235.7公顷,湿地面积228.7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7′48″—115°47′51″,北纬28°10′16″—28°10′32″。
(六)江西高安瑞州省级湿地公园地处高安市中心城区锦江以西流域,高安市城西路以南,锦江以西,三联村以北,规划总面积56公顷,湿地面积55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0′54″—115°21′57″,北纬28°24′54″—28°25′16″。
(七)江西宜丰新昌湖省级湿地公园位于宜丰县新昌镇内,规划总面积33公顷,湿地面积25.6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7′55″—115°48′25″,北纬28°23′26″—28°23′48″。
(八)江西德兴洎水河省级湿地公园位于德兴市银城镇、花桥镇辖域,西接天门山饶守坤公园,北临德兴至花桥公路,南接新城区,东至花桥镇,规划总面积353公顷,湿地面积255.1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2′56″—118°05′48″,北纬28°38′06″—29°15′48″。
(九)江西南城盱江省级湿地公园地处南城县境内,主要包括南城县城所在的盱江段、黎滩河以及周边一定的区域,由南向北呈狭长型廊道走向,最南端至京福高速公路盱江大桥段下游0.5公里处,最北端至旧万年桥下游2.5公里处,东西两侧大致以现有公路为界。规划总面积632.6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603.3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7′22″—116°39′23″,北纬27°31′51″—27°36′58″。
(十)江西黎川黎滩河省级湿地公园位于黎川县境内,主要包括黎川县潭溪乡新庄村至日峰镇石子岭段黎滩河及潭溪乡大芸村至黎滩河段潭溪及周边部分区域,规划总面积150.75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116.64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3′41″—116°57′10″,北纬27°16′14″—27°18′37″。
(十一)江西南丰琴湖省级湿地公园位于南丰县城东南部琴城镇,沿盱江向南至曾巩大桥,北至南建大桥,包括此区域内的盱江、周边滩地、部分山林地及南丰县琴城镇的琴湖公园城区南部。规划总面积195.52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170.10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0′27″—116°31′53″,北纬27°11′58″—27°13′18″。
(十二)江西金溪白马湖省级湿地公园位于金溪县,北起陆坊乡官桥村,沿瑶河流域向上游至刘家村为止,包括区域内白马湖库区所有水域面积、瑶河河道、白马湖总干渠、象山公园以及周边的林地、河流、泛滥地、沼泽等其它土地类型,规划总面积629.56公顷,湿地面积为375.85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18″—116°52′37″,北纬27°53′53″—27°58′10″。
二、要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湿地的保护、恢复和管理,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切实加强科研监测,建立湿地资源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保障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宣传教育功能,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湿地的生态效益和功能,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对保护湿地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湿地保护意识。
本批复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编辑 | 杨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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