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矿区市场,萍乡王家屋场、谢家冲又要开始拆迁了!
7502矿区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老城区旧城改造步伐,拟对7502矿区市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危旧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依法依规对征收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制定补偿方案和测算征收成本等相关工作,需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先就有关调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7502矿区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调查范围
东至前村永新巷,南至昭萍西路,西至安源第一中学,北至前村巷6栋范围内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调查内容
1、房屋的合法性;
2、房屋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结构;
3、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
4、房屋的附属物;
5、土地属权、面积、用途以及取得方式;
6、被征收人家庭情况;
7、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四、调查时间
2019年9月5日到9月11日进行入户调查。
五、调查实施主体
此次调查由7502(矿区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注意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不得在征收调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突击装饰装修房屋,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违规部分一律不予丈量和补偿,且将依法拆除(含相关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对违规改建房屋及突击装饰装修房屋等依法下达过拆除通知的调查房屋及地面附属物)。调查期间改建的房屋按原结构调查。
2、调查期间,征收范围的产权人及公房承租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明)、房屋建筑登记资料、房屋用途变更批准文件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积极主动配合房屋征收调查工作。
特此公告
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4日
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王家屋场城中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2019-9-5 10:2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王家屋场城中村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王家屋场城中村项目范围东起天津金桥焊材萍乡有限公司门口,南至G319与萍安南大道交界处,北至萍安南大道册雷村中段,西至五福大道范围内房屋及地面附着物。征收范围内共有被征收房屋约44户,征收拆迁面积约5800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或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五陂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安源区五陂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李博逸
电话:18079905519
邮箱:44652806@qq.com
评估单位:萍乡巨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艳
电话:15579938991
邮箱:624018350@qq.com
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谢家冲(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2019-9-5 10:2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谢家冲(一期)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谢家冲(一期)项目的征收范围为南起乐源国际学校与中环南路交界处,北至五陂镇与丹江街交界处,以华源中路中线东西各40米涉及被征收房屋约21户,征收面积约3500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或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五陂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安源区五陂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李博逸
电话:18079905519
邮箱:44652806@qq.com
评估单位:萍乡巨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市洪山大道16号萍乡市创业孵化基地511号
联系人:刘艳
电话:15579938991
邮箱:624018350@qq.com
来源:萍乡之窗综合
Hash:a6c682095e1df2f28bc8cd2bfe2101735dc8522b
声明:此文由 萍乡萍城网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