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古塔——清代流人文化与东北开发的见证者
本文系《中国国家历史》纸刊第21期·原创文章,转载请后台留言,欢迎转发到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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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制度的起源与剖析
我们在观看清代宫廷题材影视剧时,经常会看到这么一个场景:某某官员犯错,总是被皇帝下令发配宁古塔。宁古塔究竟是什么地方?为什么那里会成为流放地呢?
什么是流刑
在介绍宁古塔之前,首先要说说流刑,也就是流放这种刑罚。流放是中国清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笞、仗、徙、死并列的五刑之一,其刑罚程度仅次于死刑。流刑不仅仅是把犯人放逐到遥远边界之地,使他们身体上饱受恶劣环境的摧残,更带有一种精神上的惩罚意味。遭到流放的人将被驱逐出原有的社会与家庭之外,在没有规则可循的荒远地界煎熬余生。
图 1-1 清代杖刑
古代中国是以农为本的国家,土地是人们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和精神纽带。人们普遍安土重迁,重视家族的凝聚力,把“儿孙满堂”作为生活理想,把客死他乡当作人生之大不幸。因此,历代刑罚的制定者都把流放作为仅次于死刑的刑罚。
中国历史上有史籍记载的,最早遭到流放的人是夏王朝最后一个统治者夏桀——他被商汤打败后,被流放到今天的安徽巢县西南地区。流放作为一种对有罪之人的惩罚方式,起源虽早,但到秦汉时期才逐渐形成体制。
到了隋代,流刑开始被列入刑罚正刑的五刑之中,犯人被判罚的流放里数也有了明确的层级规定,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和两千里作为流放的三个里程等级,初步形成“三流制度”。
唐代时,流刑的刑罚更加严苛,开始以两千里作为三流的起点,最高里程可达三千里。我们所熟知的唐代诗人中,比如李白、刘禹锡,都遭受过流刑之苦,被发配到人烟稀少的遥远荒僻之地。
图 1-2 驱逐流放
宋至清代基本沿袭了隋唐时期的三流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军事需要,不断“优化”流放政策。比如,从宋代以后,流放地有南北之分。政治犯大多被流放到南方,特别是素有烟瘴之称的湖广地区。当时这些地区虽然仍是蛮荒之地,但基本在国家政权的控制之下。而一般罪犯则被流放到受到少数民族政权控制的北方,流放犯在这里可以充当边界军队的劳力,带有戍边的目的。这种形式其实就是在《水浒传》中提到的“充军”。像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流放时,就叫充军沧州。“充军”正是宋代最流行的一种流放形式,将流刑与军事守备紧密结合。
明代的时候,充军制度更是发展到极致。流放犯的身份不仅仅限于犯人本身,而且要父死子继。被判流刑的人世代都要在流放地承担军事任务,这与明代实行世代为兵的卫所制度是一致的。
到了清代,出于边疆开发的需要,迁民实边仍在不断进行,但世代为兵的制度已然打破。
清代初期流放的地点,主要包括今天的黑龙江、吉林和辽宁省在内的东北地区。东北是清王朝的政权起源地,一直牢牢在清政府的控制下,特别在清初入关的顺治一朝,全国部分地区尚在战争之中,南方没有完全得到控制,西北也还没有安定下来,把“危险”的政治犯流放到东北再合适不过。清兵入关,定都北京后,把中原地区的一些人口强行移置到东北一带,在圈定的官庄里耕种放牧。流人们被发配到旗人名下披甲为奴,充当劳力干各种繁重的农活。
宁古塔没有“塔”
宁古塔是清王朝在盛京(今沈阳)以北设置的重镇。当地实际并没有什么“塔”,这个地名来自满语的音译。相传曾有六个满族人坐在当地的一个土丘上,一开始被称为“宁古特”,“宁古”的汉语意思是 “六”,“特”为“坐”,后来渐渐传成“宁古塔”。宁古塔早先也并非城市的专用名,而是所辖区域的总称,包括东北的宁安、海林、穆棱、绥芬河、东宁、依兰等广大地区。
清代东北地区的流放地很多,宁古塔一开始并非流放的首选地点。最初犯人被遣戍到盛京、尚阳堡(今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后来才到宁古塔等地。身陷清代文字狱、被流放东北的第一人是函可和尚。函可本姓韩,是明末礼部尚书韩日缵的长子。年轻时因不满腐败的明末朝廷,27岁愤然出家。清军南下时,他目睹人民深陷战乱,便写下了《再变记》一书。几年后,书稿被清廷截获,函可最终被流放到盛京。
宁古塔之所以后来成为安置流人戍边的重镇,与当时抗击沙俄入侵的需要是分不开的。从 1652 年开始,宁古塔便逐渐成为抗击沙俄的前沿阵地。为抗击沙俄侵略者,清廷在此地设立三十二官庄,规定除旗人及年逾六旬的老人,一律要纳入服役。每庄由十人组成,一人为庄头,九人为庄丁。每人每年要负责筹集粮十二石,草三百束,猪肉一百斤,炭一百斤,石灰三十斤,芦一百束,专为宁古塔地方提供军需物资。
顺治十年(1653),清廷在宁古塔地区设“昂邦章京”(又译“大将军”,正一品衔),宁古塔便成为东北北部政治和军事中心,专门负责管辖今天的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以及乌苏里江以东、外兴安岭以南的广阔区域。当时将军衙署就设立在今天的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乡。首任宁古塔将军为沙尔虎达,曾于顺治十一年(1654)率部队征讨入侵的沙俄侵略者,最终在松花江口岸击溃俄军。
图 1-3 宁古塔将军驻地旧城遗址
顺治十二年(1655)冬,吏科给事中陈嘉猷携带家眷,一路历经艰险抵达了东北塞外的宁古塔,成为清代被流放到宁古塔的第一人。自此,清代流放到宁古塔的犯人便接踵而至了。
顺治十四年(1657)冬,工科给事中阴应节上疏,参奏主持当年江南乡试(南闱)的主考官方犹与中试的举人方章钺是同宗关系,有作弊的嫌疑。此事让顺治皇帝大为光火,因为不久前在顺天(今北京)乡试中刚刚发生了主考官收取贿赂的案件(北闱科场案)。方章钺的父亲方拱乾,时任詹事府少詹事,他再三向皇帝说明自己与方犹不是同宗,没有作弊的可能,但盛怒之下的顺治帝并不相信。第二年三月,他亲自命题复试这些江南举人。为了保证考试绝无猫腻,复试时,每名举子身后都站有两名持刀侍卫,专为监视。据《清世祖实录》记载,复试结束后,涉及此案的主考官方犹、钱开宗以及其他十八位考官都被定为死罪,方章钺、吴兆骞等八名举人及家眷数百人皆被流放宁古塔。这就是清初著名的“南闱科场案”。
从这以后,因科场案、文字狱和各地反清斗争等引发的各种大案犯人,多被逐出山海关,经宁远,过辽河,最后流放到东北牡丹江边的宁古塔。宁古塔百年流放史的帷幕被正式拉开。
图 1-4 吴兆骞
艰苦的流放生活
南闱科场案中的方家是安徽桐城的名门望族,在明清两代出了很多高官。清代文坛的桐城派鼻祖方苞就是方家的后人。被发配的举子之一吴兆骞,是江苏吴江人,其家族也是当地的望族,祖上曾出过两位尚书及诸多官员。吴兆骞是个颇有傲骨的文人,当时在京复试时,清兵持刀监考,据说只有他不肯蒙受侮辱而上交白卷。他先被判处死刑,后被从轻发落,转而踏上前往宁古塔的流放之路。
“君独何为至于此,山非山兮水非水。”这是清初著名诗人吴梅村所作的《悲歌行赠吴季子》,其中吴季子指的就是将要踏上流放之路的吴兆骞。从流放开始,吴兆骞也走上了他作为清代第一位,也是我国文学史上最后一位边塞诗人之路。他从山海关写起,一直写到流放地宁古塔。此后二十几年的塞北风霜,让他在东北文化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创作了《秋笳集》《归来草堂尺牍》等重要作品。
按照当时的刑律,当刑部对案件作出判决后,流犯在一个月内必须出发,一天须行五十里。若流放里程为三千里,限期两个月必须到达流放地;里程两千五百里,则限期五十日。若在途中无故滞留,将受到惩罚。各省州县负责押解的犯人,一般要由所在州县派遣两名差役押解,称为“长解”;沿途经过的州县一般也要派出两名兵役,协助护送人犯,直至离开本州县所辖地域,是为“短解”。这样每押解一段都更换本地押送人员的过程,犹如接力传递,故被称为“递解”。
流人流放中所必需的食物均由途经地政府供给,食物品质和在监人犯的差不多,有时还不能足额发放。当时还规定,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能得到成人额定食物的一半。对于这些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的流人来说,这些供给的食物肯定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们时常处于饥饿状态。更为痛苦的是,当时很多流犯途中还要忍受押解兵丁的肆意虐待和勒索。因不堪承受非人的折磨以及对流放生活的畏惧,流犯中途逃脱和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
当然,由于身份不同,流人在途中的待遇也会有很大的区别。像方拱乾一家,毕竟出身于官宦阶层,所以押解的兵丁和沿途官员对他们还是多有照顾。当他们一行到达盛京时,还遇到了因北闱科场案被流放到这里的陈之遴。陈之遴被流放前,已是大学士,官职很高。在跟当地的行政长官盛京总管协商后,让他们在盛京休整了二十天。在离开盛京的前一天,被流放宁古塔的八个举人之一——吴兰友,因不堪路途劳顿,病死在这里。在埋葬了吴兰友之后,他们又开始了流放之路。
东北三省为关外,“关”指山海关。山海关古称榆关,距山海关三里外有一道岭,出关的人称之为“凄惶岭”,入关的人却称它为“欢喜岭”。一岭之隔,可谓天地两重。当三月的江南花红柳绿之时,关外仍是大雪纷飞。出山海关到盛京,流人们还能看到平缓的山峦,可出了盛京再往前走,道路越来越崎岖坎坷。他们先是到达了松花江边,过江之后在雨中行走了几日,抵达小乌稽。沿途遇到车马无法翻越的高山,他们只能先把车用绳吊上去,然后人再翻过去。
图 1-5 山海关城门
当时人们称东北地区山间多树木者为乌稽。清初,黑龙江和吉林地区的土地尚未开发,所谓“乌稽”,其实就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这些来自江南的流人们进入小乌稽,生平第一次看见遮天蔽日的高大树木。他们往往一走好几十里,不见人烟。顺治十六年(1659)七月,历经千难万险的流人们,终于抵达了宁古塔戍所。
图 1-6 今天的黑龙江省海林市(宁古塔旧城所在地)
宁古塔的流人生活
此时的宁古塔尚未开化,气候严寒,人烟稀少。城内居民只有寥寥数家,总管公署均在其中,需要耕种的土地远在城外十里处。吴兆骞曾在给母亲的书信中写道:“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吴兆骞刚抵达宁古塔旧城时,生活很困难。为了填饱肚子,他常常用斧头敲碎冰块,融化后去煮稗子充饥。
宁古塔的流人们需要根据所犯罪行,服相应的劳役。劳役类型大致有为奴和当差两种。为奴实际上是清廷入关前奴仆制度的延续,入关后纳入到法律制度体系中。被流放为奴的人都是犯了大罪,比如谋反、叛乱、杀人放火,到达流放地后,他们会被赏赐给当地的官员和驻防的兵丁。按照大清律例,奴主有权处死为奴的犯人而不受任何追究,为奴的犯人不仅自己不能赎身,后代子孙也要为奴,不准出户为民。通常来说,被判罚到这里劳役一段时间后,就要把户口落在当地,每至朔望之日(农历每个月初一和十五),都要到当地官府签到,表明本人还在当地,并未脱逃。当差是对流人的另一种惩罚形式。流放犯的身份不同,所当的差自然也不一样。有官员背景的官犯到达戍地后,大多会受到一些照顾。清初,被发配黑龙江、吉林当差的官犯,大多在驿站、官府、官庄等处承担一些杂役,而一般平民犯人则要从事一些艰苦的差使。
吴兆骞来的时候,宁古塔地区已设立三十二官庄,专用流放犯耕地。吴兆骞在一封家书中描述道,他们每日五更起床,日落时才收工。期间没有休息时间,要持续进行耕种活动。秋天收获时,粮食大多还要上交官府,自己的口粮所剩无几。
对于流人来说,这里的流放生活并不比沿途的行走更加轻松,还是更大苦难的开始。当然也不乏例外。
因为拥有丰富的学识,方拱乾一家到宁古塔后,很快赢得当地人的尊敬。方拱乾为自己的草屋起名“何陋居”,并将自己在宁古塔写的几百首诗合编成《何陋居集》。这是黑龙江地区现存的第一部诗集。在这部诗集中,首次出现了有关唐代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的记载。上京龙泉府遗址位于黑龙江省宁安市。在流放的岁月中,方拱乾、吴兆骞等人意外地发现了这座规模庞大的古城废墟,并记录在他们的诗文中,为这座古城留下了最早的文字记载。
不过方家人在宁古塔并没有待多久——方氏族人为了营救他们,斥巨资报请认修北京前门城楼,这使得方拱乾一家得以在顺治十八年(1661)告别吴兆骞等人,离开这块绝域之地,再次回到南方。据记载,方拱乾晚年定居在扬州,以卖字为生。在流放期间,方拱乾记录下自己在宁古塔的所见所闻,完成了关于宁古塔的第一部风物志《绝域纪略》,又叫《宁古塔志》,成为后人研究东北历史的珍贵史料。
图 1-7 《宁古塔志》书影
康熙元年(1662),清廷改昂邦章京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宁古塔将军的管辖范围有所拓展。第二年初,吴兆骞迎来了前来陪伴他的妻子葛采真——这无疑是最好的心灵安慰。一年后,他的次子吴晨臣出生。随后,没有民族偏见的宁古塔将军巴海聘请他为家庭教师,专门负责教自己的两个儿子念书,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吴兆骞一家的衣食问题。
和吴兆骞一样,其他几个同时期的流人在日后也都受到了当地官员的照顾。
根据史料记载,康熙皇帝曾发过圣旨,指责东北流放地的将军们,不仅包庇照顾流放犯,甚至还重用他们。这在当时也很好理解。因为流人中不少是知识分子,他们和当地的少数民族不同,具备学问和治理之才。当地长官很愿意任用这些人,那就不免要照顾他们,不可能严格执行流放制度。因而在宁古塔的日子里,日子虽然艰难,但吴兆骞等流放文人还是能够经常在一起饮酒唱和,谈经论史。
战斗、开发与文化传播
康熙年间,因与沙俄边界作战的需要,流人们被编入当地的驻防军队和水师营。因浙东通海案流放宁古塔的杨越、祁班孙等人在康熙三年(1664)二月被派往吉林乌喇充任水兵,吴兆骞也曾作为宁古塔将军的随军书记参加了抗击沙俄的战斗,转战于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等处。
图 1-8 康熙
不仅在军事领域,流人们在东北经济开发过程中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宁古塔的土著满族人世代以渔猎、游牧业为生,很少种植粮食蔬菜,以致当地的农业水平不高,定居的人少,变得更加荒无人烟。当来自中原和江南的流人们来到这里以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里的萧条状况。他们将各类种子及耕种方法带到这里,对宁古塔农业进步作出了显著贡献。宁古塔地区原来店铺很少,几乎没有贸易活动。在流人杨越的建议下,宁古塔将军设立互市贸易场所,仅一年时间,宁古塔就开设了三十多家贸易货栈。当地的人参、蘑菇、毛皮等特产得以流通出卖,很快吸引了其他地方的客商到来。康熙五年(1666),宁古塔将军府因河水泛滥成灾,由原先旧城(今海林市)迁至新城(今宁安市)。
康熙二十年(1681)九月二十日,在好友顾贞观的协助下,在宁古塔生活整整二十三年的吴兆骞终于与家人被赦免重返京师。康熙二十二年(1683)春,吴回到了苏州,在友人资助下,筑屋三间,命名“归来草堂”,最终在那里了却余生。
与其他流人相比,能够活着返回家乡的方拱乾、吴兆骞已是万分幸运,和他们一同流放宁古塔的其他人,最终都留在了那里。康熙三十年(1691),七十岁的杨越病逝于宁古塔。按照当时的法令,流放犯死后也是不能归乡的,他的儿子杨宾整日在刑部衙门前跪哭恳求,两年后才得到朝廷准许将其棺木运回故里浙江绍兴。
图 1-9 杨宾书法
此时,方家人还不知道,他们家族的流放命运并没有终结。方拱乾的长子方孝标随父亲被赦免后,在云南、贵州游历,最终写成《滇黔纪闻》。他死后,同乡戴名世著《南山集》一书,其中引用了《滇黔纪闻》中的南明永历年号。康熙五十年(1711),此事被人参奏,指其私刻文集,语多狂悖,这就是著名的文字狱“南山案”。结果戴名世被斩,方孝标被开棺戮尸,方孝标的子孙及家眷则被判流放卜奎(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方拱乾的孙子方登峄和他的儿子方式济都死在了流放地。
雍正七年(1729),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吕留良案。雍正十年(1732),吕留良惨遭开棺戮尸,其孙辈全族 12 户 111 口人被发配宁古塔。谁能想到吕氏家族在医药卫生方面,为宁古塔做出了前所未有的贡献。吕留良的孙子吕懿兼擅长医术,抵达宁古塔后开始在本地行医。据史料记载,他曾被任命为宁古塔戍所的医官,后来朝廷下令不许流放人员任官,才被迫免职。
历经顺治、康熙两朝,到雍正时期,流人们给宁古塔当地带来的农业成果开始散发闪耀的光芒。除了本地粮食产量有了极大的提升,粮食品种也由原来的四五种增加到十余种,宁古塔将军所辖可耕种的土地扩展至原来的十倍。
这群才气超群的文人们在流放时期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文化精神与文化情怀,而是各显神通,让中原文化在荒僻的苦寒之地生根发芽。
流刑的终结与历史的回响
能够在宁古塔留下姓名的流人终是少数,更多的人只是在这里默默地用自己的苦难,将关内文明倾注在这片土地上。整个清代,东北流人总数达 150 万以上,仅在清初顺治年间,就有数千人被流放到东北地区,而这些人大多数来自江南。在宁古塔的旧城与新城,也就是今天的黑龙江省海林市和宁安市,汉族姓氏的居民比东北任何一个地方都多,其中郑、吕、朱、陈四大姓都是清代不同时期流人的后代。
随着时间流逝,流放作为法律刑罚越来越不合时宜,不免走向终结。1910 年,清政府公布《大清新刑律》,这是中国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刑法典。它采用资产阶级国家的刑法体系,将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五种,彻底废除了流刑。从此,流放制度彻底在中华大地上消失了。
图 1-10 今天的黑龙江省宁安市(宁古塔新城所在地)
时至今日,当那些苦难已随风而逝,我们再次凝望宁古塔,流人们带来的灿烂文化已和东北黑土地上的文明深深融合,不断创造着新的历史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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