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边的一块碑刻,引出一位人称“二不公”的明代廉吏
这是一张北京西长安街街景的老照片。照片中右侧的双塔玲珑秀丽,相挽而立。这就是如今已经无法看到、位置曾在西长安街电报大楼前一带的双塔庆寿寺。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率大军攻破北京城,崇祯帝在煤山(今景山)吊树而死,明朝灭亡。崇祯帝的大臣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范景文在双塔旁投井殉节。
据考,双塔寺之西,头条胡同西口外有井,上竖碑二,一书刻曰:明大学士范文忠公殉节处;一书明史本传。根据近代历史学家张江裁和许道龄编著的《北平庙宇碑刻目录》所记载,碑刻为“清如山刊范文忠公明史本传碑”(赫舍里如山书,光绪九年即1883年6月立)和“清立明大学士范文忠公殉节处碑”(碑为何年所立无考)。
新中国成立后,历经变迁,双塔被拆除,碑刻原物也已佚失,但参考《四库全书》《明史·范景文传》,碑刻具体内容应大致如下:
“范景文,字梦章,吴桥人。父永年,南宁知府。景文幼负器识,登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东昌推官。以名节自励,苞苴无敢及其门……天启五年二月,起文选郎中,魏忠贤暨魏广微中外用事,景文同乡,不一诣其门,亦不附东林,孤立行意而已。尝言:‘天地人才,当为天地惜之。朝廷名器,当为朝廷守之。天下万世是非公论,当与天下万世共之。’时以为名言。视事未弥月,谢病去……(崇祯)十七年二月,命以本官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未几,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师……就道旁庙草遗疏,复大书曰:‘身为大臣,不能灭贼雪耻,死有余恨。’遂至演象所拜辞阙墓,赴双塔寺旁古井死。景文死时,犹谓帝南幸也。赠太傅,谥文贞。本朝赐谥文忠。”
大意如下:“范景文,字梦章,河间府吴桥(今属河北)人。其父范永年,官南宁知府。范景文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得中进士,授东昌推官……天启五年(1625年)二月,为吏部文选郎中,不依魏忠贤,亦不附东林党,认为:要爱惜人才、对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不久,以病辞去……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师,众臣请帝南幸,景文劝帝固结人心,坚守待援,不久崇祯自缢。景文留下遗书曰:身为大臣,不能灭贼雪耻,死有余恨。后赴双塔寺旁的古井自杀。赠太傅,谥文贞。清朝赐谥文忠。”
人生际遇各有不同,但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一致的,那就是要坚守道德和节操。范景文历官东昌府推官、吏部文选郎中、右佥都御史、南京右都御史、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等职。为官期间,以名节自励,从不收人贿赂,遇到有德才之人皆无私相助。对于亲朋好友登门相求,他一律谢绝说:“若是有利国利民的好事,我自会关照你们,若是自利肥私的小人之事,恕我不能从命。”他在府门上写了六个大字:“不受嘱,不受馈”,被人称为“二不公”,百姓们都十分仰慕他。同僚中的正直之士以范景文勤政廉政为内容撰成一联:“不受嘱,不受馈,心底无私可放手;勤为国,勤为民,衙前有鼓便知情。”
中华民族历来重气节,像范景文这样讲品行、保气节的仁人志士,之所以令人钦佩,正是因为他们为了理想和信念,为了维护正义,在逆境压力面前不屈服,表现出高尚的人品。君子慎其独也,每一个人应当做有人格有品质的人,不负国家,不负时代。(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南街社区党支部 刘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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