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文物无声人有声,看这场公开听证会让文物不再“受伤”

通讯员 储涛)12月25日上午,河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晓阳在市检察院主持召开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安国寺天王殿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推进洛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该案是一起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洛阳市安国寺位于老城区西南隅敦志街41号,河南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该寺现存文物建筑两座,为大雄宝殿和天王殿。新中国成立后,洛阳安国寺一直被洛阳市第一中学使用,大雄宝殿为教师寝室,天王殿为校办工厂使用。20世纪90年代后期,洛阳市第一中学把大雄宝殿移交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天王殿仍为洛阳市一中校办工厂仓库。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洛阳市文物管理部门对安国寺大雄宝殿进行了抢救性维修。而安国寺天王殿由于年久失修,目前已出现屋面漏雨、木结构糟朽、内墙抹面剥落、砖墙酥碱等严重损毁的情况。

该案涉及洛阳市古城管理委员会、洛阳市文物局、老城区人民政府、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第一中学及一中校办工厂(后改制为洛阳市灯具厂)等多家单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且各单位对安国寺天王殿保护责任和其中牵涉到的行政、民事法律关系有较大分歧,修缮保护工作迟迟难以推动。为解决争议、凝聚共识,督促安国寺天王殿修缮保护工作有序推进,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主任、洛阳市人大代表张彦立,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家栋,西南隅办事处公园巷社区书记、老城区人大代表、检察联络员张建利,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黄权伟,河南科技大学老师王江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主办检察官结合PPT介绍了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容,洛阳市古城管理委员会、洛阳市第一中学、洛阳市灯具厂、洛阳市教育局、老城区人民政府、洛阳市文物局等单位代表就履行安国寺天王殿使用、修缮、维护情况进行说明。5名听证员结合案情,围绕争议焦点分别进行提问,并进行了闭门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尊重法律、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督促涉案单位依法履职,统筹解决文物保护与民生保障问题,形式和效果都很好。同时,听证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指出:洛阳是历史文化名城,我们应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文物。文物所在地地方政府、相关行政机关、文物管理人、使用人应当积极履行文物保护义务,主动配合、支持、推进相应修缮、保护工作。对案件中涉及到的行政、民事法律问题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解决思路。

最后,谢晓阳副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总结点评。他指出,召开听证会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中,把公益诉讼案(事)件的依法处理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推动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和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的具体实践,更是不断改革和完善司法办案方式,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洛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刻领会开展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将听证与调查核实相结合,将听证与矛盾化解相结合,将听证与跟进监督相结合,确保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 赵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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