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易(采购)中心组织参加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警示教育会

9月7日下午,按照202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和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综合监督单位警示教育会。会上,省纪委监委第二案件审理室杨万辉同志作纪法警示教育,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祁佑华主持会议。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俊明,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咏平、钟鸣、潘阳军,一级巡视员饶建国,中心相关领导张洪泽、闵洁、晏明辉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杨万辉以《公职人员常见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防范》为题,从全省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概况、原因特点以及如何预防等方面,结合《刑法》、《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的基本理论和大量案例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介绍了常见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防范,深刻剖析了当前职务犯罪给国家、集体、家人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不断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提升防范意识,守住底线,廉洁从政。

祁佑华指出,警示教育会具有强烈的现实教育意义和警醒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宣教月活动作为9月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扎实把各项活动抓实抓细抓到位。

祁佑华强调,要抓好统筹,精心谋划、严密组织、一体推进,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清廉湖北建设处于启动阶段,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拟制清廉机关建设五年行动方案,既要有五年的整体规划,又要有每年度具体计划。二是宣教月处于集中开展阶段,要聚焦“创清廉湖北 树新风气正”主题,对照省委、省纪委方案部署的“纪法同行”“清廉湖北”“镜鉴自省”“清廉有为”“护航发展”等五个方面,对照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导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以宣教月活动推动促进中心业务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宣教月活动效果。三是纠正“四风”工作既是一项长期工作,又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要围绕省纪委方案中的八个方面要求,抓好自查自纠和长效常态化机制建设。

祁佑华要求,实施措施上要有力有效。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谋划宣教月活动要从解决本单位突出问题角度出发,与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督管理高质量发展、与营造优良政治生态环境、与保障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相结合,把活动抓具体,抓出成效。二是细化任务分工。本次宣教月活动内容比较多,要开列活动清单,明确活动内容、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标准。三是抓好监督检查。机关党委要加强全程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全覆盖、受教育人员全覆盖,未按时参加的人员要组织补课。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按照省纪委要求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对只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虚假报告等问题,予以问责。

会后,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欲不遏自毁人生》,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镜、为戒、为鉴,守牢初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念,做到言有规、行有矩,争当守法表率,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中提高纪法执行力,决不碰触职务犯罪高压线,做严守纪律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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