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昌丨《语石》校字记
《语石》校字记
姚文昌
姚文昌,山东大学文学院博士后,专业为中国古典文献学。研究方向为目录版本学、石刻文献学。整理有《语石》等。
提要:《语石》的版本已经有很多,但原刻本仍然是迄今为止准确度最高的文本,后来各本都在原刻本的基础上产生了新的讹误。美中不足的是,原刻本也存在文字缺讹的情况。本文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利用原刻本所涉及的传世文献、碑石拓片等材料,对《语石》原刻本进行订补,希望为广大《语石》研读者提供参照。
关键词:《语石》;原刻本;文本缺讹;校正
《语石》一书,由晚清著名学者叶昌炽撰写,宣统元年(1909)印行于世。该书既是中国古代石刻学的集大成者,也是近代石刻学的开山之作。时至今日,《语石》确定的研究范畴和构建的理论体系仍为石刻学者所沿用。或云《语石》“之于石刻学犹叶德辉《书林清话》之于古书版本学,而精谨或过之”[1],实非溢美之词。
自清末问世以来,《语石》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各种版本也相继出现。关于各个版本之间的关系,之前已有专文讨论[2]。文中着重辨析了《语石》翻刻本与原刻本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两个刻本的对校指出,翻刻的异文只是刊刻过程中造成的错讹,并无优于原刻之处。然而,《语石》原刻本也并非尽善尽美,文本之中间有缺讹之处,学界先后出现了章钰、欧阳辅、韩锐、王其祎等学者的校勘成果[3]。尽管如此,就文本的准确性而言,原刻本仍然是迄今为止最为可靠的本子,此后的翻刻本和各种排印本都在原刻本的基础上出现了新的错讹,即使是有校勘成果的韩锐校注本与王其祎点校本,排印产生的文本错误数量上也远远超过了本身的校勘条目。正因如此,《语石》原刻本的文本订补工作也就显得重要而迫切。
笔者在阅读《语石》的过程中,吸取四位学者的校勘成果,通过检核《语石》所征引的传世文献、碑石拓片等相关资料,对原刻本的文本进行全面订补,以期为学界提供一个更加准确完整的文本。
现将文本订补的条目胪列如下:
1.卷一第2页第1行:申徒驯《重摹会稽碑跋》。○欧阳辅校:“申屠駉”误作“申徒驯”。○笔者按:参见都穆《金薤琳琅》卷二“秦会稽刻石”条及阮元《两浙金石志》卷一“秦会稽刻石”条。
2.卷一第2页第6行:欧公云“二十七字”。○欧阳辅校:“一”误作“七”。○韩锐校:“七”当作“一”,《汝帖》存十四字,加已损之七字,正二十一字也。○笔者按:参见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一“之罘山秦篆遗文”条。
3.卷一第6页第5行:方士初纤奏改代为万年。○王其祎校:“初”,《魏书·崔浩传》作“祁”。○笔者按:《魏书》卷一百一十四《释老志》亦载:“河东祁纤,好相人。世祖贤之,拜纤上大夫。”赵明诚《金石录》卷二十一“大代华岳碑”条引《崔浩传》时误作“初纤”。(乾隆)《孟县志》卷七“魏代杨州长史南梁郡太守宜阳子司马景和妻墓志铭”条引文沿误。
4.卷一第6页第13行:而魏《修中岳庙碑》于“大代”太和两见。○笔者按:“太和”当作“字凡”。参见武亿《金石一跋》卷三“后魏司马景和妻墓志铭”条。叶氏此则转引自王昶《金石萃编》卷二十八“司马景和妻墓志铭”条。《金石萃编》“字凡”作“太和”,当系涉下而误。
5.卷一第7页第18行:大业《李子赟》、《梁□仁》。○笔者按:“梁□仁”当作“梁伯仁”。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二“隋”下载:“《泰兴梁伯仁造象记》,正书,大业十三年七月,河南洛阳。”卷五第1页第9行“《梁□仁》”缺同。
6.卷一第8页第3行:以“隋”从“辵”,周、齐奔走不宁,故去“辵”从“隋”。○笔者按:第一处“隋”当作“随”,第二处“从”当作“作”。参见王昶《金石萃编》卷三十八“杜乾绪等造象铭”条。
7.卷一第8页第17行:隋所图儗。○笔者按:“儗”当作“拟”。参见吴玉搢《金石存》卷十一“隋安喜公李使君碑”条。
8.卷一第9页第22行至第10页第1行:开元以来溯八分,尚书韩择木,骑曹蔡有邻。○韩锐校:“溯”字《杜集》作“数”。○笔者按:《杜工部集》卷七《李潮八分小篆歌》云:“尚书韩择木,骑曹蔡有邻。开元已来数八分,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
9.卷一第11页第10行至第11行:“年”、“月”、“日”亦写作“”、“”、“”。○笔者按:“‘’、‘’”当作“‘’、‘’”。据《宣和书谱》,“月”作“”,“日”作“”。
10.卷一第12页第16行:贞观二载。○王其祎校:“二”,碑文作“三”,见《金石萃编》卷八十九《中岳永泰寺碑》。○笔者按:武亿《金石二跋》卷二“唐永泰寺碑”条录文误作“贞观二载”。
11.卷一第12页第17行:隋仁寿二载。○笔者按:“隋”当作“随”。参见《中岳永泰寺碑》拓片及武亿《金石二跋》卷二“唐永泰寺碑”条录文。
12.卷一第14页第5行:附以郭子函、王兰泉所纪。○欧阳辅校:“赵”字误作“郭”。○韩锐校:证以以下二段所引文,知此“郭子函”应作“赵子函”,即明人赵崡,《石墨镌华》的作者。○笔者按:卷一第16页第22行“郭氏”、卷四第41页第11行“郭子函”、卷七第2页第11行“郭子函”误同。
13.卷一第15页第6行:《晋州刺史裴□□碑》。○笔者按:“裴□□”当作“裴府君”。赵明诚《金石录》卷四载:“唐《晋州刺史裴府君碑》,上官仪撰,正书,姓名残缺,贞观二十三年。”陈思《宝刻丛编》卷九载:“唐《晋州刺史裴艺碑》,唐上官仪撰,褚遂良书。《京兆金石录》。”
14.卷一第18页第14行:《兖州都督于志微碑》。○欧阳辅校:“知”字误作“志”。○王其祎校:“志”,应作“知”,见《金石萃编》卷七十一《于知微碑》及新、旧《唐书》。○笔者按:赵明诚《金石录》卷五载:“唐《于知微碑》,姚崇撰,开元七年六月,正书,无姓名。”知微,字辨机,立政子。
15.卷一第18页第16行:张□文。○笔者按:“张□”当作“张孚”。陈思《宝刻丛编》卷十载:“唐《赠扬州都督臧希晏碑》,唐张孚撰,韩秀弼八分书,大历五年立,在三原。《诸道石刻录》。”
16.卷一第19页第10行至第11行:世以和少师为硕果,今惟见《韭花帖》。其《华岳题名》,余所收二百余通而无凝笔。○欧阳辅校:“杨”字误作“和”,“凝”下当加“式”字,杨名凝式,和则名凝也。○韩锐校:从所举作品《韭花帖》及下文“无凝笔”来看,此人非“和少师”,而应作“杨少师”,即杨凝式。凝式,字景度,陕西华阴人,历仕梁、唐、晋、汉、周五代,累官至太子太保,人称杨少师。有和凝者字成绩,汶阳须昌人,后梁进士,仕晋、汉,官至左仆射太子太傅,封鲁国公,然不闻其善书,恐叶氏记忆偶误也。
17.卷一第21页第6行:《灵景□庆赞斋记》。○韩锐校:《灵景寺庆赞斋记》,亦称《阖会弟子庆赞斋记》。○笔者按:金武祥《粟香随笔·四笔》卷一“阖会弟子庆赞斋记”条有“舍己俸铜钱二百贯文于容州都峤山灵景寺”语。
18.卷一第22页第8行:天复七年。○笔者按:“七年”当作“八年”。“丁卯”为唐哀帝天祐四年,是年四月,唐亡,故次年戊辰,钱镠无可称“天祐五年”。丁卯九月,王建帝蜀,以唐昭宗天复元年为辛酉,沿其年号称“天复七年”,次年戊辰,改“武成元年”,钱镠亦无可称“天复八年”。施国祁《礼耕堂丛说》“龙简文说”条误,蒋光煦《东湖丛记》沿误。
19.卷一第22页第15行至第16行:《后舜井记》。○韩锐校:按《东湖丛记》,此“后”字作“浚”。○笔者按:叶奕苞《金石录补》卷二十四“吴越舜井石记”条载:“吴越国王宝正三年八月十九日重开舜井。”参见施国祁《礼耕堂丛说》“龙简文说”条。
20.卷一第23页第13行:南唐李氏自泰交改元后。○韩锐校:“泰交”应作“交泰”,叶氏下文云交泰只一年,即此交泰。○王其祎校:“泰交”,应作“交泰”,为五代南唐李璟年号。○笔者按:戊午年三月,南唐中宗李璟改年号“中兴”为“交泰”,五月,奉周正朔,用其“显德”年号。
21.卷一第25页第2行:行书若《义鹘行》。○韩锐校:“《义鹘行》”应作“《画鹘行》”,此为韩琦所书之杜甫诗,乃其后人摹刻于广西融县真仙岩者,摩崖大字径十厘米,见《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八十一。○笔者按:《杜工部集》卷二“古诗四十三首”载《义鹘》、《画鹘行》二诗。董更《书录》“中篇”载:“魏国忠献公韩琦,字稚圭。《书史》云:‘韩忠献公好颜书,士俗皆学颜书。’世有石刻《画鹘行》大字一卷。”《徐霞客游记》“粤西游日记二”载:“(明崇祯十年六月)二十七日,憩息真仙洞中,有搨碑者以司道命来搨《党籍碑》。午有邑佐同其乡人来宴,余摩拭诸碑,不辄得。韩忠献王所书《画鹘行》并黄山谷书二方,皆其后人宦此而勒之者。”《宋学士文集》卷三十七“跋韩忠献王所书《义鹘行》后”条载“右韩忠献王书杜甫《画鹘行》端严厚重,古所谓‘颜筋柳骨’,殆无以过之”,题名误而内文不误。至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三百三十七、《佩文斋书画谱》卷七十六引《宋学士集》,则题名、内文均误作“义鹘行”。
22.卷一第26页第11行至第12行:每折地方百里。○韩锐校:检《金石萃编》卷一百五十九《禹迹图》后所引《关中金石记》跋文,知原文即如此。此图后之《华夷图》后王昶自跋作“界方格,每方折地百里”,始知此句之义指图上一格为宋里一百,而一方格为平方里一万也。《关中金石记》误倒。
23.卷一第28页第12行:同里彭诵田刺史。○笔者按:“彭诵田”当作“彭颂田”。(光绪)《甘肃新通志》卷五十九《职官志》载:“彭福孙,字颂田,江苏长洲举人,由刑部主事改知县选授秦安,光绪十八年,调署皋兰知县……后调补武威。”
24.卷一第28页第20行:乾祐六年丙申岁。○笔者按:“六年”当作“七年”。本则录文有“大夏乾□七年岁次丙申”云云。据方诗铭《中国历史纪年表》,西夏乾祐七年,当南宋淳熙三年,干支纪年为丙申。
25.卷一第30页第4行:圣神赞普,万里化均,四邻庆□。○笔者按:“庆□”疑当作“庆附”。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P4640号”为《吴僧统碑》,窦良骥撰,有“圣神赞普,万里化均,四邻庆附”[4]语。叶氏所得疑即《吴僧统碑》残拓。
26.卷二第1页第18行:初平《校官》一刻。○韩锐校:刻于光和四年十月,非初平刻。○王其祎校:“初平”,碑文作“光和”,见《金石萃编》卷十七《校官碑》。○笔者按:碑文末题“光和四年十月己丑朔廿一日己酉造”。
27.卷二第2页第22行:《玄袐塔》。○笔者按:“袐”当作“祕”。此当为抄刻之误。卷二第3页第16行“袐为至宝”、卷二第9页第11行“山潜冢袐”、卷二第11页第5行“藏之枕袐”、卷二第25页第10行:“袐文龙虎形”、卷二第26页第20行“袐不出”、卷二第37页第16行“辛袐题字”、卷七第6页第5行“王袐监”、卷七第6页第7行“官至袐书少监”误同。
28.卷二第3页第16行:《文安公主》。○笔者按:“公主”当作“县主”。叶昌炽《缘督庐日记抄》卷四载:“(丁亥二月)二十六日,谒清卿中丞,遍示所藏彝器,内外签押房罗列几满。又出示在秦中所得石墨,以《西夏国书碑》、唐《杨智积墓志铭》见赠,又赠唐《裴可久墓志》、《文安县主墓志铭》、《比丘尼法灯法师墓志铭》、《松资县令汤府君妻伤氏墓志铭》、《范阳县令杨府君夫人韦氏墓志铭》、《刘氏幼子阿延墓志铭》,皆中丞藏石,亦自秦中辇归者也。”贞观二十二年《大唐故文安县主墓志铭》,清嘉庆间陕西醴泉县昭陵出土。另有大和二年《大唐故文安公主墓志铭》,1985年5月出土于西安东郊霸桥乡草滩砖厂取土场[5]。
29.卷二第4页第9行至第10行:北至深、定。○韩锐校:清代顺天府辖区比今北京市范围大,但如从其中心北京城着眼,则“北至深、定”之“北”字作“南”字较确切。
30.卷二第9页第6行至第7行:亦间为棃邱所眩也。○笔者按:“棃邱”当作“黎邱”。《吕氏春秋》卷二十二“疑似”篇载邑丈人惑于黎丘之鬼而杀子事。
31.卷二第17页第3行:《刘□造象》。○笔者按:“刘□”当作“刘恭”。陆心源《唐文续拾》卷十一“刘恭造象记”条有“八菩萨十二神王一部众”语。
32.卷二第19页第5行:《新修试院记》。○欧阳辅校:“使”字误作“试”。○韩锐校:《新修试院记》,按应作《使院新修石幢记》,亦为八棱石柱,元和六年立,见《金石萃编》卷一百〇七。○笔者按:卷四第32页第1行“元和十二年《试院新修石幢记》”误同。
33.卷二第20页第21行:《武穆排衙石诗刻》。○韩锐校:按“武肃”为钱镠之谥号,作“武穆”,则为岳飞矣。今订正。○笔者按:参见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五“钱武肃王排衙石诗刻”条及阮元《两浙金石志》卷四“吴越武肃王排衙石诗刻”条。
34.卷二第22页第16行:贵池刘埾卿。○韩锐校:“埾”字不识,或即“聚”字。刘世珩,字聚卿,号葱石,安徽贵池人。○笔者按:“埾”当为误字。
35.卷二第23页第4行至第5行:鲁公又有“关”二大字在青原山。○笔者按:“关”当作“关”。“关”石匾在江西吉安青原山净居寺。
36.卷二第23页第7行:《广乘禅师塔铭》。○欧阳辅校:“乘广禅师”误作“广乘”。○韩锐校:全称《唐故袁州萍乡县杨歧山禅师广公碑文》,惟碑文明云“禅师讳乘广”,至其称“广公”,钱大昕跋此碑云:“广公者,乘广也。古人称僧曰某公,皆以名下一字。”故作“广乘”误。○笔者按:郑樵《通志》卷七十三《金石略》误作“广乘禅师碑”,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四误作“广乘禅师塔铭”。
37.卷二第23页第10行:《福田寺山门记》。○欧阳辅校:“三”字误作“山”。○韩锐校:按庙宇之门皆三洞,称“三门”,音讹作“山门”,后世遂皆呼为山门。○笔者按:参见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四“处州雩都县福田寺三门记”条及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七“福田寺三门记”条。
38.卷二第25页第1行:惟邵武《黄仲美神道碑》耳。○欧阳辅校:“中”字误作“仲”。○笔者按:参见《黄中美神道碑》拓片及朱熹《晦庵集》卷八十九《朝议大夫致仕赠光禄大夫黄公神道碑》一文。卷七第24页第7行 “《黄士美神道碑》”,“黄士美”亦当作“黄中美”。
39.卷二第26页第22行:大中十三年《卢则志》。○章钰校:(“卢”下)脱“公”字。○笔者按:参见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大唐故范阳郡卢府君墓志铭”条录文[6]。
40.卷二第28页第7行:宝祐十一年《潼川王次畴题名》。○韩锐校:“宝祐十一年”恐有误,按宝祐为南宋理宗年号,只六年。○笔者按:“十一年”当作“元年”。“宝祐”为南宋理宗年号,共六年,“宝祐十一年”显误。(同治)《建始县志》卷一“石通洞题名”载:“宝祐元年岁在癸丑郡太守潼川王次畴侍亲游仙人洞。”
41.卷二第34页第11行:张劬文。○笔者按:“张劬”当作“张邵”。《宜州大奉国寺续装两洞贤圣题名记》原石题名下署“奉使礼部尚书历阳张邵撰,草茅士刘永锡书”。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十“奉国寺续装两洞贤圣题记”条误作“刘劬”。
42.卷二第37页第10行:唐文皇《泰山铭》。○韩锐校:按唐人称太宗曰文皇,称玄宗曰明皇。○笔者按:《泰山铭》,玄宗八分书。
43.卷二第37页第21行:北海在莱州。○韩锐校:按此“北”字应作“东”。唐代自天宝中加封四海、四渎之后,山东的莱州一直是祭祀东海之地,而北海以地处辽远,只于每年立冬日与济水同祭于济渎庙。(见《通典》及《唐会要》)○笔者按:阮元《山左金石志》卷二十一载“元至元二十六年《莱州知州史烜祭东海神庙记》”,卷二十四载“元至正十三年《重修东海神庙碑》,在掖县”。
44.卷二第40页第15行:狩谷望之《古金遗文》。○笔者按:“古金”当作“古京”。《古京遗文》,狩谷望之撰,收录日本古金石三十二种。卷二第41页第8行“《古金遗文》”、卷二第41页第12行至第13行“《古金遗文》”误同。
45.卷二第41页第6行:《盛奈大村墓志》。○笔者按:“盛奈”当作“威柰”。参见傅云龙《游历日本图经》卷二十三“威柰大村墓志”条拓片。
46.卷三第1页第16行:今佛寺揭大石铸文。○韩锐校:“铸”字,《四库全书》本《笔记》作“镂”,石非可铸文者,《四库》本是,当从。○笔者按:参见宋祁《宋景文公笔记》卷上“释俗”篇。
47.卷三第3页第18行至第19行:宋潼州府学《乡贤堂记》。○韩锐校:按此“潼州”应作“潼川”,即今四川省三台县。《八琼室金石补正》据《三巴孴古志》收潼川府学碑刻三通而不及此碑,俟再查。○笔者按:赵之谦《补寰宇访碑录》卷五载:“《乡贤堂记》,李时雍正书,陈鹏文,无年月。四川三台。”(光绪)《新修潼川府志》卷九载:“剑南东川《乡贤堂记》,宋朝散大夫知梓州军州陈鹏撰。碑存文庙《干禄碑》侧。”
48.卷三第3页第22行至第4页第1行:邑社曹思等石象之碑。○笔者按:“石象”当作“石像”。参见《宋显伯造象》碑阴拓片及陆耀遹《金石续编》卷二“宋显伯等造像龛记并阴侧”条。
49.卷三第4页第4行:《文庙新门记》篆额六寸。○韩锐校:“篆额六寸”,《金石萃编》作“篆额六字”,是。○王其祎校:“寸”,应作“字”,见《金石萃编》卷九十九《文宣王庙新门记》。
50.卷三第8页第10行至第11行:皇祐三年《复唯识院廨记》。○王其祎校:“院廨”,应作“廨院”,见西安碑林藏《复唯识廨院记碑》。○笔者按:参见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三十四“复唯识廨院记”条。
51.卷三第9页第6行:曹翰《顔鲁公新庙碑》。○韩锐校:撰文者曹辅,其名叶氏作“翰”,误。○笔者按:参见阮元《山左金石志》卷十七“颜鲁公新庙记”条及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七“颜文忠公新庙记”条。
52.卷三第11页第13行至第14行:天保三年岁次壬申四月八日建,都维那伏波将军防城司马穆洛书。○韩锐校:《金石续编》卷二著录,“穆洛”作“程洛”,叶氏所录二句,《续编》收入时颠倒。○笔者按:检《宋显伯造象》碑阴拓片,末题“都维那伏波将军防城司马穆洛文并书,大齐天保三年岁次壬申四月八日建”,叶氏引文颠倒。
53.卷三第11页第21行:神龙三年刻石。○韩锐校:唯“神龙三年”,《金石萃编》作“神龙二季”,是。○笔者按:检《升仙太子碑》拓片及王昶《金石萃编》卷六十三“升仙太子碑”条载:“大唐神龙贰年岁次景午水捌月壬申金朔贰拾漆日戊戌木开府仪同叁司左千牛卫大将军上柱国安国相□旦奉制刊碑刻石为记。”叶氏误“贰”为“三”,韩氏误“年”为“季”。
54.卷三第12页第22行至第13页第1行:此由碑阴之轶之也。○章钰校:“之”当为“而”之误。○欧阳辅校:“而”字误作“之”。○笔者按:“之轶之”当作“以轶之”。参见王芑孙《碑版文广例》卷六“碑侧略例”条。章氏、欧阳氏误“以”为“而”。
55.卷三第21页第16行:按惕甫先生又据王弇洲云。○笔者按:“弇洲”当作“弇州”。王世贞,字元美,号弇州山人,明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撰《弇州山人四部稿》一百七十四卷。卷三第21页第17行“弇洲”、卷六第1页第11行“弇洲”误同。
56.卷三第21页第16行:闽人林焯。○笔者按:“林焯”当作“林㷆”。参见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百三十五“唐玄宗御书《太山铭》后”条。
57.卷三第22页第17行:玄宗择令、长一百六十人。○笔者按:“一百六十”当作“一百六十三”。参见陈思《宝刻丛编》卷四“唐令长新诫”条引《集古录目》文。
58.卷三第32页第7行:《提据常平司公据》。○章钰校:“提据”应是“提举”。○韩锐校:按书中标题“提举”之“举”误作“据”,当系误刻。
59.卷三第36页第22行:金天德三年《山阳界至图记》。○韩锐校:《山左金石志》作《灵岩山场界至图刻》,是,“阳”字误。
60.卷四第2页第13行:北朝以《刁魏公》为第一。○王其祎校:“魏”,应作“惠”,见《金石萃编》卷二十八《刁遵墓志》。○笔者按:《刁遵墓志》拓片碑文载:“赠使持节都督兖州诸军事平东将军兖州刺史,侯如故,加谥曰‘惠’,礼也。”卷四第10页第3行“《刁魏公志》”误同。
61.卷四第2页第19行至第20行:飘然如“曹带当风,吴衣出水”。○韩锐校:见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吴带当风,曹衣出水”。○笔者按: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一“论曹吴体法”条载:“吴之笔,其势圜转,而衣服飘举,曹之笔,其体稠叠,而衣服紧窄,故后辈称之曰:‘吴带当风,曹衣出水。’”
62.卷四第3页第16行至第17行:前汉杜子春临终作文,刻石埋于墓前。○笔者按:“杜子春”当作“杜子夏”,“墓前”当作“墓侧”。班固《汉书》卷八十五《杜邺传》载:“杜邺,字子夏,本魏郡繁阳人也。”《西京杂记》卷三“墓志”条载:“杜子夏葬长安北四里,临终作文曰:‘魏郡杜邺,立志忠款,犬马未陈,奄先草露,骨肉归于后土,气魂无所不之,何必故丘,然后即化,封于长安北郭,此焉宴息。’及死,命刊石埋于墓侧。墓前种松柏树五株,至今茂盛。”陶宗仪《说郛》卷十录冯鉴《续事始》“墓志”条载:“鉴按《西京杂记》,‘杜子夏临终作文曰’云云,‘及死,命刊石埋于墓前’。”高承《事物纪原》卷九“墓志”条载:“冯鉴《续事始》云:‘按《西京杂记》,前汉杜子春临终作文,命刻石埋于墓前。’”前蜀冯鉴《续事始》引《西京杂记》“杜子夏”不误,而“墓侧”误作“墓前”。北宋高承《事物纪原》引《续事始》,“杜子夏”误作“杜子春”,“墓侧”亦误作“墓前”。王昶《金石萃编》沿误。
63.卷四第6页第15行:《李黼光》。○笔者按:“李黼光”当作“李辅光”。参见顾炎武《金石文字记》卷四“内侍李辅光墓志”条及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四“内侍李辅光墓志”条。
64.卷四第7页第21行至第22行:天宝六载《义兴周夫人志》之。○笔者按:“之”当作“云”。参见王芑孙《碑版文广例》卷九“一时自有沿用异文例”条改。
65.卷四第10页第9行:《曹琮志》。○韩锐校:此志应作《功曹李琮墓志》,北齐武平五年刻,见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二十二。○笔者按:卷四第10页第18行“《曹琮》”误同。
66.卷四第13页第1行至第2行:大唐故下邽郡林氏夫人墓志。○韩锐校:按“下邽郡”之“邽”字,王昶、陆增祥著录皆作“下邳郡”,是。○笔者按:“大唐”当作“有唐”。参见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十四“下邳郡林夫人墓志”条及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七十五“下邳郡林夫人墓志”条。
67.卷四第15页第4行:《孟友直女十四娘》。○韩锐校:见《金石萃编》卷七十,题《唐将作监主簿孟友直女墓志》,开元三年四月九日葬,惟其名志文作“十一娘”,非“十四娘”。
68.卷四第15页第13行至第14行:上距建中二年实一千三百年。○韩锐校:“建中”乃唐德宗年号,二年辛酉,当公元七八一年,下距道光三年实一〇四二年。○笔者按:“一千三百年”当作“一千百三年”。赵之谦《补寰宇访碑录》卷三“宣城尉李君妻贾氏墓志”条载:“建中二年三月廿三日。碑末书一行云‘后一千三百年为刘黄头所发’。石以道光三年出土,实一千百三年。”叶氏误“百三”为“三百”,始有“滕公夕室”之论。
69.卷四第16页第4行:公先遵象外之谈。○笔者按:“先遵”当作“克遵”。参见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七十“宫闱令西门珍墓志”条。
70.卷四第17页第8行:安阳慈润寺有《□□法师塔颂》。○笔者按:“□□”当作“慧休”。中原石刻艺术馆编《河南碑志叙录(二)》载:“《慧休法师塔颂》,位于安阳灵泉寺,唐贞观二十一年刻。”“《慧休法师塔记》,全称‘慈润寺故大慧休法师灰身塔’,位于安阳灵泉寺,唐贞观二十一年刻。”[7]
71.卷四第19页第17行:趋之若骛。○笔者按:“骛”当作“鹜”。趋之若鹜:似野鸭成群而往。
72.卷四第19页第21行:魏太和十二年《晖法寺三级浮图》。○欧阳辅校:“福”字误作“法”。○笔者按:卷四第20页第8行“《晖法》”误同。
73.卷四第26页第19行:顶轮王陁罗尼。○笔者按:“陁罗尼”上脱“大”字。参见简丰祺校注《古梵文佛教咒语全集》“大佛顶大陀罗尼”条[8]。
74.卷四第37页第2行:句容之崇圣寺有《金刚经》。○韩锐校:据《江苏金石志》卷十,此经在句容之崇明寺,绍圣元年七月刻,非崇圣寺,叶氏下文言《贤劫千佛名经》在句容崇明寺则不误。
75.卷四第41页第9行至第10行:《太上天尊说生天道德经》。○王其祎校:“道德”,应作“得道”,见西安碑林藏《太上天尊说生天得道经碑》。
76.卷五第3页第22行:《岑文本造东坩一佛二菩萨》。○笔者按:“岑文本”当作“李嗣宗”。陆和九重录陆蔚庭稿本《龙门造象目录》载:“《岑文本造西塔一佛二菩萨》、《李嗣宗造东坩一佛二菩萨》,贞观十五年六月五日,正书。”[9]
77.卷五第6页第12行:南山之。○笔者按:“之”当作“云”。王昶《金石萃编》卷二十七“孙秋生等造象记”条误。参见法云《翻译名义集》卷一“维那”小注。
78.卷五第8页第8行至第9行:河南密县有《索长宫画象并创塑部从记》。○韩锐校:河南密县塑象记见《中州金石记》卷四,云宋景祐二年三月。“索长宫”作“索长官”,“并”字下夺一“庙”字。○笔者按: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六载“索长官画象并创塑部从记”,无“庙”字。
79.卷五第8页第19行:如童菩萨赍银钱与玉女买花。○笔者按:“如童菩萨”当作“如意菩萨”。参见杜彤华《文化史上的瑰宝——记新乡市博物馆原著〈东魏武定元年道俗九十人造像碑〉》一文[10]。
80.卷五第11页第15行:王为听而写之。○笔者按:“王”当作“子”。参见《韩非子》卷三“十过”篇。
81.卷五第12页第18行至第19行:按画象大都雕刻圣贤古事及其人所历官职。○笔者按:“古事”当作“故事”。参见阮元《山左金石志》卷七“孝堂山画像”条。
82.卷五第13页第10行:曲阜白阳店。○笔者按:“白阳店”当作“白杨店”。参见王昶《金石萃编》卷二十一“《孔子见老子画像》题字”条。
83.卷五第18页第8行至第9行:薰修十乘,回向一善。○韩锐校:“薰修十乘,回向一善”,《前碑》作“薰修十善,回向一乘”,见《萃编》卷四十。
84.卷五第19页第18行:翟城乡□藻村。○笔者按:“□藻村”当作“刘藻村”。端方《匋斋藏石记》卷三十九“刘绪施义井栏记”条载:“定州望都县翟城乡刘藻村清信佛弟子刘绪。”
85.卷五第25页第15行:齐宣王之游也。○韩锐校:此“齐宣王”系“齐景公”之误。《孟子·梁惠王下》载:“昔者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欲观于转附、朝儛,遵海而南,放于琅邪,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
86.卷五第25页第17行:《朱明台》。○笔者按:“朱明”当作“朱阳”。于书亭《云峰天柱诸山北朝刻石》载“朱阳之台题字”拓片[11],释其文:“中岳先生荧阳郑道昭朱阳之台也。”
87.卷五第28页第22行至第29页第1行:常德易召皆同年所赠。○韩锐校:“易”当作“唐”,本书卷二即作“唐召皆”。○笔者按:唐右桢,字召皆,湖南常德人。光绪十五年进士。光绪二十五年令广西融县。
88.卷五第32页第8行:汉碑阴、侧书佐、椽、史姓氏。○笔者按:“椽”当作“掾”。汉代郡县多设掾、史、书佐等职。卷六第31页第8行“椽下辨”、卷九第5页第12行“椽属皆其私人”误同。
89.卷五第32页第19行:唐县智果寺。○韩锐校:《寰宇访碑录》有《北山智果寺傅勉之等同班题名碑》,云咸淳八年六月,浙江钱塘。叶氏既书“塘”为“唐”,又脱去“钱”字,其地遂入河北矣。
90.卷五第33页第15行:三班借职监西京伊河□木务。○笔者按:“□木务”当作“竹木务”。毕沅《中州金石记》卷四“龙门佛龛题名”条有“三班借职监西京伊河竹木务”语。
91.卷五第35页第15行:太上老君敕□诏书。○笔者按:“敕□”当作“勑青”。参见《马二十四娘墓券》拓片及邓之诚《古董琐记全编》“南汉买地莂”条录文[12]。
92.卷五第36页第15行:刘元简于百姓乔元□边。○笔者按:“乔元□”当作“乔元静”。参见端方《匋斋藏石记》卷三十三“刘元简买地券”条录文。
93.卷五第36页第17行:东至苍龙。○笔者按:“苍龙”当作“青龙”。端方《匋斋藏石记》卷三十三“刘元简买地券”条录文作“东至青□”。
94.卷五第38页第7行:《祝其卿》。○笔者按:“祝其卿”当作“况其卿”。参见拙文《〈金石录〉“祝其卿坟坛”刻石新考》[13]。卷五第39页第8行“《祝其》”误同。
95.卷五第39页第16行:其中有“徐长生”一味。○韩锐校:据《萃编》,“生”字当作“卿”。○笔者按:参见朱士瑞《强识编》卷四“徐长卿”条。
96.卷五第40页第17行:又有陈搏书“福寿”字。○笔者按:“陈搏”当作“陈抟”。陈抟,字图南。蒋超《峨眉山志》卷二载:“大峩石在神水侧,有吕纯阳书‘大峩石’三字、陈图南书‘福寿’二字。”
97.卷五第41页第16行至第17行:唐乾宁五年《赐钱镠铁券》。○笔者按:“五年”当作“四年”。阮元《两浙金石志》卷三“钱武肃王铁券”条载券文云:“维乾宁四年岁次丁巳八月甲辰朔四日丁未。”
98.卷五第41页第17行至第18行:泰华有如拳之石。○笔者按:“石”当作“日”。参见阮元《两浙金石志》卷三“钱武肃王铁券”条及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十八“赐钱镠铁券”条。
99.卷五第46页第16行至第17行:孙氏所收晋天福八年《李宾彦》一刻最古。○韩锐校:见《寰宇访碑录》卷五。《山左金石志》卷十四作《李彦宾》。○笔者按:石在山东青州博物馆,题记云:“随使押李彦宾/有愿造石香炉壹/者伏为与父司徒离/自亏参勤遂启丹□/此功德愿早父子相见/事官清吉合家安乐/永无哉苦天福八年九日记。”[14]
100.卷六第1页第5行至第6行:马匹磾。○王其祎校:“匹”,应作“日”,见《三国志·马日磾传》。○笔者按:参见赵明诚《金石录》卷十六“汉石经遗字”条及王昶《金石萃编》卷十六“石经残字”条。
101.卷六第1页第10行:书佐广丰郭香察书。○欧阳辅校:“新”字误作“广”字。○笔者按:参见都穆《金薤琳琅》卷六“汉西岳华山庙碑”条录文及严可均《全后汉文》卷一百“西岳华山庙碑”条录文。
102.卷六第7页第22行至第8页第1行:大中四年正月廿二日礼葬。○笔者按:“廿二日”当作“廿三日”。参见《王守琦墓志》拓片及王言《金石萃编补略》卷二“太原县开国男王公墓志铭”条录文。
103.卷六第10页第14行至第15行:韦询所录《刘宾客佳话》。○欧阳辅校:“绚”字误作“询”。○笔者按: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三载:“《刘公嘉话录》一卷。右唐韦绚撰。刘公谓禹锡。绚字文明,执谊子也,咸通中节度义武,幼从学于禹锡,录其话言。”武亿《金石三跋》卷四“唐韩昶墓志铭”条误。
104.卷六第10页第15行:则多忌者之谈也。○笔者按:“谈”当作“误”。参见武亿《金石三跋》卷四“唐韩昶墓志铭”条。
105.卷六第12页第2行:景龙元年《□部将军功德记》。○笔者按:“□部”当作“勿部”。洪颐煊《平津读碑记》卷五载:“《勿部将军功德记》,景龙元年十月。”卷八第23页第8行至第9行“唐景龙元年《□部将军功德记》”缺同。
106.卷六第13页第16行:富川《烈女蒋氏冢碑》。○韩锐校:《粤西金石略》卷四著录,“烈女”作“列女”。
107.卷六第15页第21行:李道□书丹。○笔者按:“李道□”当作“李道隆”。胡聘之《山右石刻丛编》卷三十八“重修龙王庙碑”条载:“承事郎冀宁路寿阳县尹李道隆书丹。”
108.卷六第16页第21行至第22行:书番碑旌讹典集冷□浑嵬名遇。○王其祎校:“□”,应作“批”,见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百二十二《感通塔碑铭》。
109.卷六第21页第5行至第6行:《眭村广教□院记》。○笔者按:“□院”当作“禅院”。张鸿杰主编《咸阳碑石》“广教禅院牒碑”条载录文:“《咸阳县眭村广教禅院记》,玉峰野叟王靖撰,九嵕散人徐颐书。”[15]
110.卷六第22页第16行:镌者程彦思。○韩锐校:“程彦思”,《萃编》卷一四九作“程彦忠”。
111.卷六第22页第19行至第20行:石师河南郡□阳县武□仁凿字。○笔者按:“□阳县”当作“洛阳县”,“武□仁”当作“武阿仁”。参见严可均《全后魏文》卷五十七“石门铭”条。卷六第29页第4行“石师武□仁”缺同。
112.卷六第23页第8行:晋原吴光□刻。○笔者按:“吴光□”当作“吴光逵”。(民国)《灌县志》卷六载:“常道观主甘遗荣勒字及题,晋原吴光逵刻字。”
113.卷六第26页第7行:《中兴军中书札子》。○笔者按:“中兴军”当作“永兴军”。参见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三十二“永兴军中书札子”条。
114.卷六第29页第12行至第13行:邑令翟世祺筑高,砌以砖石。○笔者按:“高”下脱“台”字。(雍正)《陕西通志》卷七十一“汉太史公司马迁墓”云:“邑令翟世祺筑高台,砌以砖石,层级而上,势入云表。”
115.卷六第29页第14行:造塔博士宋王。○笔者按:“宋王”当作“宋玉”。参见《同光禅师塔铭》拓片及武亿《授堂金石文字续跋》卷四“同光禅师塔铭”条。
116.卷六第31页第8行:西部通桥。○笔者按:“通”当作“道”。王昶《金石萃编》卷十五“武都太守耿勋碑”条误“道”为“通”。参见洪适《隶续》卷十一“武都太守耿勋碑”条及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一册“耿勋碑”条[16]。
117.卷六第34页第14行:后入恶从而知之。○笔者按:“入”当作“人”。上海图书馆藏《语石》修改稿本作“人”。
118.卷七第3页第21行至第22行:燕公陪葬乾陵。○韩锐校:于志宁系陪葬高祖献陵,非高宗乾陵。○王其祎校:“乾”,应作“献”。○笔者按:《语石》卷一“唐十四则”之十二载“献陵八碑”有《燕公于志宁碑》。
119.卷七第6页第6行:屡见赏于有德。○笔者按:“有德”当作“有识”。毕沅《中州金石记》卷二“王征君临终口授铭”条引文误“有识”为“有德”,王昶《金石萃编》卷六十“王征君临终口授铭”条沿误。参见窦臮《述书赋》卷下。
120.卷七第8页第13行:段青云《窦居士神道》。○韩锐校:按“段青云”,《萃编》卷八十七作“段清云”。○王其祎校:“青”,碑文作“清”,见《金石萃编》卷八十七《窦居士碑》。○笔者按:参见顾炎武《金石文字记》卷四“窦居士神道碑”条及叶昌炽《缘督庐日记》“乙酉四月初三日”条。
121.卷七第9页第20行:盖族也。○笔者按:“族”下脱“人”字。参见黄本骥《古志石华》卷十二“张元忠妻令狐氏”条。
122.卷七第18页第12行:疏弦朱越。○韩锐校:应作“朱弦疏越”。《礼记·乐记》作“朱弦疏越”。
123.卷七第21页第3行:□本一步呈千嗤。○韩锐校:此方围,《四库》本《宝晋英光集》作“去”。
124.卷七第25页第22行:以鲜于伯玑负精鉴。○韩锐校:鲜于枢,字伯机,“玑”字误。○笔者按:卷七第26页第1行“而伯玑记其阴”误同。
125.卷八第4页第9行:《十道业善要略》。○笔者按:“十道业善”当作“十善业道经”。参见毕沅《中州金石记》卷四“十善业道经要略”条及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六“十善业道经要略”条。
126.卷八第11页第9行:岳前大象赴淮西。○韩锐校:毕沅跋云:“《唐摭言》云:‘裴晋公赴敌淮西,题名岳庙之阙门。大顺中,户部侍郎司空图以一绝纪之,曰:岳前大队赴淮西,从此中原息战鼙。石阙莫教苔藓上,分明认取晋公题。’”今叶氏引作“岳前大象”,“象”字于此无义,恐误。○笔者按:参见王定保《唐摭言》卷三“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纪”条。
127.卷八第14页第11行:张天觉有《李长者庵记》。○韩锐校:“庵”,或作“龛”,见《山右石刻丛编》卷十七。○笔者按:参见陆耀遹《金石续编》卷十七“昭化寺李长者龛记”条。
128.卷八第23页第12行:裴鶠卜而亭之。○笔者按:“裴鶠”上脱“怡亭”二字。参见吴玉搢《金石存》卷四“唐怡亭铭”条及杨守敬《湖北金石志》卷五“怡亭铭”条。
129.卷八第32页第7行至第8行:《太元经·元樆》曰“运诸桼政”、《元棿》曰“棿拟之二桼”。○笔者按:“樆”当作“摛”,两“棿”字均当作“掜”。参见《太玄经》卷七“玄摛第九”及《太玄经》卷九“玄掜第十三”。
130.卷八第32页第15行至第16行:不可改换为舛尔。○韩锐校:“舛”字《萃编》所引作“奸”。○笔者按:顾炎武《金石文字记》卷三“岱岳观造像记”条引文不误。参见程大昌《演繁录》卷三“十数改用多画字”条。
131.卷九第7页第5行:大中元年《冯光清墓志》。○韩锐校:魏锡曾《绩语堂碑录》丁作《冯广清》,未见录文。○笔者按:参见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长乐冯公墓志”条录文[17]。卷九第11页第12行“《冯光清墓志》”误同。
132.卷九第7页第8行:“年”、“月”、“日”下。○笔者按:“下”当作“上”。据文意可知。
133.卷九第8页第2行:“适”字皆缺笔作“□”。○笔者按:“□”当作“”。参见中华书局《景刊唐开成石经》。
134.卷九第16页第19行:此碑“王宫”、“王言”、“夏王”、“有王”等字,亦从而镌去。○笔者按:“有王”当作“育王”。参见顾炎武《金石文字记》卷三“少林寺碑”条及王昶《金石萃编》卷七十七“少林寺碑”条录文。
135.卷九第17页第19行至第20行:此幢五年□月奉敕毁寺,其幢随□□□。○笔者按:“□月”当作“八月”,“随□□□”当作“随例亦毁”。参见陆心源《唐文拾遗》卷三十“余球”条。
136.卷十第2页第19行:孔庙虞碑贞观刻。○笔者按:“虞碑”当作“虞书”。参见翁方纲《复初斋文集》卷二十二“跋庙堂碑唐本”条及钱泰吉《甘泉乡人稿》卷十“跋李侍郎宗瀚重刻唐石庙堂碑残字”条。
137.卷十第4页第19行至第20行:《李昭养》。○笔者按:“养”字疑为衍文。参见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一“李昭碑”条。
138.卷十第6页第5行:朱献贞行书。○笔者按:“朱献贞”当作“朱献任”。参见赵明诚《金石录》卷九“第一千六百五十六唐焦兟碑”条。
139.卷十第6页第10行:韦晨《六绝文》。○笔者按:“韦晨”当作“韦元晨”。参见胡聘之《山右石刻丛编》卷五“栖岩寺诗碣并记”条。
140.卷十第18页第15行:段赤苓。○韩锐校:段赤亭,字松苓,作“赤苓”误。○笔者按:刘锦藻《清续文献通考》卷二百六十八《经籍考》十二载:“《益都金石记》四卷,段松苓撰。松苓,字赤亭,山东益都人。”
141.卷十第27页第20行:右碑俗名二则。○笔者按:“二则”当作“一则”。“碑俗名”实为一则,“叙目”亦列“碑俗名一则”。
《语石》原刻本问世以后,木版一直辗转保存。1991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利用旧木版重印《语石》,一函六册,由扬州古籍书店发行。需要说明的是,经过近百年的时间,很多木版已经出现或多或少的损坏,重印时进行了相应的修版,在此过程中造成了新的讹误。
例如:1.原刻本卷二第10页第15行至第17行“羇旅访求,见闻有限。近洪洞董氏、乡宁杨氏始稍稍网罗放佚。然董氏后人即不能绍其弓冶,亡友汪眉伯州倅与董氏有姻连,尝至其家”,其中第15行第10字至第13字“旅访求见”、第16行第10字至第13字“然董氏后”、第17行第10字至第13字“姻连尝至”,修版后第15行第10字至第13字误为“姻连尝至”,第17行第10字至第13字误为“旅访求见”。2.原刻本卷二第38页第10行“有龙潭”,修版后“潭”字误为“谭”。3.原刻本卷四第15页第13行“赵㧑叔云”,修版后“云”字误为“雲”。4.原刻本卷四第23页第4行“白鹤寺元幢”,修版后“元”字误为“無”。
此外还有“敘”修为“叙”、“缐”修为“线”等改作异体字的情况,虽说是旧版重印,实际上已形成一个内容不同于原刻本的新文本,修版不慎反如画蛇添足,为读者平添了诸多的障碍,不免可惜。
本文校记第33条、第41条系浙江古籍出版社钱之江老师提供,第125条系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孙齐师兄提供,特此申谢!
[1]杜泽逊《文献学概要》(修订本),中华书局,2008年,页362。
[2]姚文昌《〈语石〉版本考辨》,《图书馆杂志》,2017年第10期,页108-114。
[3]欧阳辅《语石校勘记》,附《集古求真补正》卷四之末,1982年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11册影印,2013年《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5辑载赵阳阳《欧阳辅〈语石校勘记〉整理补说》。韩锐《语石校注》,1995年今日中国出版社。王其祎《校勘记》,1998年辽宁教育出版社《语石》附。
[4]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年,页64。
[5]桑绍华、张蕴《西安出土文安公主等墓志及郭彦塔铭》,《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4期,页77-84。
[6]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下册页2371。
[7]中原石刻艺术馆编《河南碑志叙录》(二),河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页32。
[8]简丰祺《古梵文佛教咒语全集》,财团法人佛陀教育基金会,2007年,页2。
[9]陆和九重录陆蔚庭稿本《龙门造象目录》,《文物》,1961年第4、5期合刊,页92。
[10]杜彤华主编《牧野文化论文集》(下),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年,页79-80。
[11]于书亭《云峰天柱诸山北朝刻石》,人民美术出版社,1990年,页44。
[12]邓之诚《古董琐记全编》,北京出版社,1996年,页371。
[13]姚文昌《〈金石录〉“祝其卿坟坛”刻石新考》,《文献》,2017年第5期,页101-109。
[14]青州博物馆编《青州博物馆》,北京出版社,2003年,页186。
[15]张鸿杰主编《咸阳碑石》,三秦出版社,1990年,页102。
[16]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一册),线装书局,2008年,页368-369。
[17]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下册页2264。
注:本文发表于《中国典籍与文化》2019年第3期,此据作者原稿,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姚文昌博士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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