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襄阳“北大门” ,即将迎来大发展!

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总体规划

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

城市“北大门”

即将迎来大发展!

5月21日,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告:

《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要求及规定,现进行批后公开。

团山镇

位于襄阳市樊城北部

北枕伙牌,南抵邓城大道,

东以小清河为界,

西与樊城牛首毗邻,

是襄阳市区的北大门。

按照规划,

团山镇未来的功能定位为:

城北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

高新区产城融合的拓展区。

规划形成

“一廊、二轴、三组团”

的用地规划结构

以小清河景观廊,

南北向内环线交通轴、

东西向仇家沟景观轴,

新园区的工业组团、

卧龙大道以东的居住组团、

北部生态休闲组团而成。

未来,这里将打造

中西部地区重要的

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襄阳市产城融合示范区,

襄阳市近郊现代农业引领基地,

高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除《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外的团山镇行政区划范围内用地(东侧少量用地依据小清河边界进行规整),具体指由小清河、襄荆高速以及台子湾路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约42.37平方公里。同时,将台子湾路以南团山镇行政区划内已编及已批控规内容统筹纳入此次总体规划进行研究。

城镇职能

(一)中西部地区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高起点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针对工业机器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数控装备、智能电气设备等产业领域,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整合相结合,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做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水平。

(二)襄阳市产城融合示范区

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发展道路,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优化生态环境,大力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团山镇(高新园区)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区域协调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三)襄阳市近郊现代农业引领基地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结合农村拆迁,将拆迁出未利用的荒地集中种植培养花卉苗木。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整体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按照绿色、生态的发展原则,沿清河、新207国道打造产村相融现代农业观光走廊,按照“农业成景观、农居成景点、农村成景区”的理念打造一条集观光、休闲、为一体的都市农业精品观光廊。

(四)高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以支撑高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高标准打造高新区商务服务业,重点完善商务会展、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高端业态,形成商务服务与高端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发展规模

(一)人口规模

预测近期至2020年规划范围内常住人口规模为2.8万人,远期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为8.5万人,另外产业片区约可容纳产业工人4.0万人,其中部分产业工人在东侧居住组团内进行产住平衡。

(二)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213.51公顷。

总体布局

(一)城市发展方向

东侧:规划范围东侧为小清河,发展空间有限,应注意对小清河生态景观资源的的保护以及防洪防灾的需求;

南侧:规划范围南侧用地整体用地开阔,地质、地貌条件较好,适宜进行城市建设,并且对接团山镇内现状建成区域,是团山镇未来空间的扩展的主要发展范围;

西侧:规划范围西侧用地紧邻襄荆高速公路,且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应限制发展;

北侧:北侧用地距离中心城区建成区域较远,且多为农林用地,部分用地位于小清河规划洪水淹没区范围内,应控制发展。

综上,

确定本次总体规划

城市发展方向为

“东优,南扩,西限,北控”。

(二)空间增长边界

规划确定

规划范围内城市集中建设用地

空间增长边界控制在

“襄荆高速—仇家沟路—

小清河—台子湾路”围合的

范围以内,

具体用地边界

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实际需求相协调。

(三)四区划定

合水文、地质、地形、坡度

等因素的分析,

将规划范围内用地划

分为四类控制区:

已建区、适建区、

限建区、禁建区。

(1)已建区。包括规划范围内建成区范围用地、现状村庄以及其他现状建成区域。应加快旧城改造,积极推动用地功能置换,更新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地区,加快推进现状村庄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城市品质和整体环境质量。

(2)适建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须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有计划、按时序发展,保证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

(3)限建区。包括一般农田用地、各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各个水库、河道水系、沟渠周边的防护区域,铁路两侧临近区域,生态环境较好的山体绿地区域等等,限建区内适宜建设部分小品及游憩设施,不得修建各类建筑物。对于在限建区的城市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条例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严格控制发展。

(4)禁建区。禁建区一般包括基本农田区、自然生态区、水源生态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这类地区以保护为中心目的,严格禁止无关的城市建设行为进入。规划范围内的禁建区主要是包括小清河沿线的滩涂及生态湿地黄龙坝水库的水域范围以外部分区域、陆寨墓等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范围以及北部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城乡统筹

城市化型村庄:蔡庄社区、台子湾社区、陆寨村,近期城市建设用地覆盖区域,逐渐城市化纳入城市建成区。

整治提升型村庄:黄庄社区、施坡村、马棚村、胡湾村、王湾村等部分位于小清河防洪堤线范围内村庄用地、分散村庄用地远期建议实施集并或拆迁往南集中安置,保留少量村庄用地配套旅游发展。

拆迁集并型村庄: 位于王坡墓区紫线范围内村庄用地(李冲村)远期建议实施拆迁集并。

(五)用地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

“一廊、二轴、三组团”

的用地规划结构:

一廊:小清河景观廊;

二轴:南北向内环线交通轴、东西向仇家沟景观轴;

三组团:高新园区的工业组团、卧龙大道以东的居住组团、北部生态休闲组团。

期待~

来源:襄阳日报

编辑:杰杰糕森

责编:李云飞

审核:肖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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