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爱民:小小濮阳城竟立有153座牌坊
郭爱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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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和朋友聊天,说到濮阳老城重建牌坊,扯到明清时期,开州城里建坊之事。于是,我找来县志查看,发现清·光绪《开州志》记153座。又看周围各县,清·同治《长垣县志》127座,清·乾隆《东明县志》53座,清·光绪《浚县县志》8座(以前志书的未转载),清·光绪《范县县志》31座。显然,就数量看,开州第一。
绝大部分牌坊为科第坊
开州这一百多座牌坊,除少量建在城郊或乡村,绝大多数建在城内各街区,州治东大街30座,南大街29座,西大街22座,北大街16座,儒林巷8座,州治前小巷27座。除少量注明已废者外,大多尚属完好,个个跨街挺立,气势恢宏。让人不由感叹,真是人杰地灵河朔地,牌坊林立开州城,不仅标志着开州较之周围各地文化发达,而且经济更加繁荣。
那么,这都是些什么牌坊呢?从坊主看,主要是科第坊。包括进士、举人、监生、官员升职以及因子孙而受到荫封所立的各种牌坊,共118座,约占153座总数的77%;贞烈坊20座,约占13%;孝行坊8座,约占 6% ;其他7座,约占4%。
科第坊这么多,朝廷有什么要求吗?《明史》《明实录》《明会要》等主要史籍均未见明确纪载。明代历史学家王世贞,记载了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21年(1388年),为当科状元任亨泰在其家乡襄阳“建状元坊以旌之”一事,成为各地科第坊大兴的圭臬,纷纷效仿为本地状元大建牌坊。以后逐步发展到不仅官府建,民间也建。状元建,进士建,举人建,贡生也建,以至官员每次擢拔新职也建,父祖受到封赠也建。大一点的官员,一个家族就建好多座。如王崇庆家族10座,本人7座,在东大街;王綖家族14座,州治前小巷13座,北大街1座,本人5座;董汉儒家族4座,本人两座,在南大街。除一人一事独建外,还有几人一事合建的,如北大街的纪著、侯英、王綖、李珏、赵廷瑞、史褒善、吉澄、董汉儒的“八都坊”,王崇庆、王缙、孙纶、王臻四人同时中举的“丛桂坊”,州治前小巷的晁瑮与晁东吴的“父子翰林坊”等。
八都坊属于官民捐建
有人说,立牌坊都要朝廷批准,国家拿钱。其实,恐不尽然,尤其科第坊,既多且杂,都要朝廷批准、拿钱,是不可能的。据有学者研究,除了象任亨泰“状元坊”、嘉靖44年(1565年)朝廷表彰戚继光父子抗倭功绩,在山东省篷莱城里所建的“父子总都坊”之类“御制”坊外,由皇帝亲自批准,“由中央财政全额拨款,官方建造”外,其他的,即使是进士、高官建坊,国家也不会全额拿钱,更别说一般举人和贡生了。大凡经皇帝亲自批准的牌坊,一般都会在坊的明间最上层檐下,放一块精致小竖牌,民间称为“陡匾”,行家称为“坊眼”,四周雕有龙凤图案,中间雕刻“御制”“敕建”“恩荣”之类字迹。若无此类标志,情况就比较复杂。
一般牌坊会在匾额之下某一横版之上,雕刻若干小字,注明坊主是谁,因何而建,建于何时,建造者甚至石工等,显示牌坊是“官建”“官民捐建”“官准民建”等情况。如开州原八都坊,陡匾《八都坊》,匾额一面为“澶渊明阀”,一面为“方镇重臣”。另版刻有小字“直隶大名府知府陶珽、同知张蕴”、“开州知州周之谟、同知叶春芳、吏目方大任、学正张汝谦”以及“提督学校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徐、巡按直隶等处监察御史牟志蘷”等一干13位大小地方官员职名与“万历四十五年春 月”等注释,说明“八都坊”属于官民捐建。资金可能由州府拿大部分,大名府拿一部分,“八都”各家族拿一部分,再从城内商户募集一部分。
因此,不同经济状况的地区和家庭,对于建坊的态度会有很大差别。开州明清68名进士。清朝禁止建科第坊。明朝50名进士中,有坊者仅38人,占56%。刘矩为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榜眼”,官拜翰林院修撰,就“功名”而言,可算是开州最高者,只有一座牌坊。举人之多,几倍于进士,而有坊者也才二十几人。所以立不立坊,立多少坊,不仅取决于功名高低,还与家庭经济状况密切相关。
建牌坊一般要经过申请和批准
但是,对于官府来说,在域内和驻地立坊,毕竟是关系政绩与市容的大事,一般都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具有严格的管理程序。有些还真是国家或地方官府给钱的,主要是功德坊、节孝坊、忠义坊、古代名人纪念坊等。洪武元年,明太祖诏令:“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卓异者,有司正官举名,监察御史按察司体覈,转达上司,旌表门闾。又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后来,为深入贯彻这一诏令,朱元璋又把它写入府州县官员《到任须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境内若干,各开。如前官未明,到任之后,须当日访以闻之。移风移俗,在于激劝善良。所属境内,或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孝行可称,节操显著,已行旌表者,必须报知数目;其有未经旌表者,必须亲自体访的实,申请旌表,以励风俗。”
到了清朝,对这样的旌表,不仅继续提倡,还进一步规定了国家拨款标准:“顺治十年题准,凡旌表节孝,在省府州县者,官给银三十两;满州蒙古汉军,支户部库银三十两,听其自行建坊。”“守节之妇,不论妻妾,自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或年未五十身故,其守节以及六年果系孝义兼全,扼穷堪愍者,俱准旌表。”(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403)照此标准,光绪《开州志》记载的明清妇女节、烈、贞、孝、寿总数1745人,受旌表者364人,其中建牌坊者21人,其余为表其门闾。显然,立一座像样的牌坊,三十两银子是不够的,不足部分还要由自家解决。除此,州城还有“旌善坊”一座,“旌表义民坊”一座和“颛顼名都”、“汲黯故里”纪念坊各一座,大概也是州府拿钱的。
牌坊意义何在?
明清的人们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建坊呢?明朝南京吏部尚书王崇庆道出了其中奥秘:“夫人之传者名,名之永者实,故实之所在,君子致力焉。开自春秋而后,代不乏人。然据近世耳目所及,苟非凌驾震耀卓然当代,曾不三五十年,冰澌泯灭,人已无知之者,而况驰声四方哉?夫国初所重,无如树坊立扁,表厥宅里。谨用表出,愿与君子勖之,图所以不朽者。”可见,坊表与闾表,无论对于男女,都有极大的鼓励作用,是人们受到社会肯定并扬名后世的好办法。统治者深谙此理,大力提倡;被统治者乐于接受,不懈追求。由此形成官民共识,达到训化人心,维护封建纲常人伦道德和稳定的社会秩序。
历史是发展变化的。民国以后,随着一次次革命浪朝地冲击,全国许多地方的牌坊都轰然倒塌了,开州自然也不例外。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展开,原本一些早已拆除的牌坊,又悄然回到街头,自然不能不引起人们对于牌坊重建作用与意义的热议。
古代牌坊是集建筑、书法、诗词、雕刻、礼仪、造型、修辞等各种艺术于一身的珍品,是传统文化的一种物化。今天要重建,可以展现一座城市的古文化积淀,利于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固然也是一件好事。但对于重建者来说,却必须进行认真选择。因为牌坊所表现的传统文化,同其他文化形式一样,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哪些可以重建,哪些不必恢复,由谁出资,由谁监制,坊上文字内容等等问题,都须慎重研判。科第坊虽然数量庞大,而对于今天人们需要发扬的优秀传统而言,不是唯一。若只是重建一些并非具有特殊历史功勋的官员牌坊,未免不会助长官本位旧文化的发展。因此,尽管孝行、义民、善行等坊,数量不大,却不能忽视。它们在文化含义上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多年以来,只顾发个人财,不管报父母恩,更不愿为国家做贡献的歪风盛行。恢复重建一些孝子坊、义民坊、功臣坊,实有时事之所需,又可反映明清时代的历史真实与古城文化风貌的全面性。
另外,在数量、型制、布局等方面,也应讲求科学、艺术、准确。达到既重现古代建筑艺术,又展现一个个历史人物故事的效果。眼下重建古坊,一般都是政府行为,要使用地方财政资金。因此,首先应经过人大、政协等机构充分讨论,接受人民审查监督;其次,每座牌坊的坊主、坊额、坊联、题注等坊上文字,有档可循者,自然应当依据档案;若无档案,则应深入坊主原家族或街区,访问知情者,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论证。可悲的是,某些领导人头脑一热,盲目上马,比猫画虎,粗制滥造。既不能起到彰显地方传统文化,发挥公序良俗的引导作用,又浪费了人民大量财力,造成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中央电视台2015年4月20日“焦点访谈”节目《立起牌坊留下啥?》,对海南省临高县所建牌坊提出的批评,给全国各地敲起了警鈡,教训深刻,值得深思与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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