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马鞍桥山遗址发掘情况汇报
一、遗址概况
1、地理位置
马鞍桥山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太平庄镇石台沟村六家村民组南约800米的一道小山梁上。遗址南距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约60千米,东南距建平县约55千米,遗址内有一条南北向土路穿过遗址通向石台沟村,东北距石台沟村村委会所在地约800米,西距省道S208线(小叶线)约800米。遗址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1′27.80"、北纬41°51′21.34",海拔583米。
图一 遗址地理位置示意图
2、自然环境
遗址所在小山梁正处于老哈河东岸低山丘陵的山坡上,东面与群山相连,西面为昆都伦河、海棠河与老哈河交汇形成的宽阔的河谷地带,西距老哈河主河道约2500米。山梁的南、北两端各有一座低矮的小山包,略呈南高北低状,整体较平坦、开阔,当地俗称“马鞍桥山”。遗址东侧为一条小山沟,北面山下一条河流穿村而过,向西流入老哈河,遗址主要分布在山梁顶部和东坡上,地表种植玉米、高粱和谷物等。
图二 遗址地貌照片(东-西)
图三 遗址地表现状
3、遗址年代
通过发掘所发现的遗迹和遗物,初步确认了该遗址是一处以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为主体的聚落址,目前仅发现一座兴隆洼文化时期的灰坑,其余遗迹均属红山文化时期,遗物也是以红山文化时期的为主。其年代应从兴隆洼文化时期延续到红山文化时期,时间跨度较大,这是辽宁省首次发掘这种类型的聚落址,对于进一步认识红山文化不仅提供了一批新的研究材料,而且拓宽了研究视野。
二、发掘目的及技术准备
1、发掘目的
该地点的发掘工作是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实施的“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制的《大凌河中上游地区红山文化遗存考古工作计划(2016-2020年)》(文物保函〔2016〕71号)”其中的一项工作计划。大凌河中上游地处红山文化分布的中心区,以往该区域内红山文化的考古发现多以牛河梁遗址、东山嘴遗址等所见的墓地和祭祀遗存为主,未发现与其相对应的红山文化聚落址。本计划拟在对以往考古工作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有计划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协调多学科共同研究,以寻找红山文化的核心聚落,特别是与牛河梁遗址等重要遗址相关的居住遗址为主要目标,推进对红山文化聚落形态、社会状况、发展规律、生计方式等方面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为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本次发掘的马鞍桥山遗址紧邻牛河梁遗址,对马鞍桥山遗址进行解剖性发掘,首先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探讨该地点的性质和结构;其次,在牛河梁遗址区域内经过发掘的遗址多为墓葬遗存,仅在牛河梁第一地点发现大型的礼仪性建筑遗存如女神庙遗址,但并未对其进行全面的揭露,该遗址是目前发现的紧邻牛河梁遗址的一处大型聚落址,这将填补牛河梁遗址考古未发掘聚落址的缺憾,丰富牛河梁遗址群的内涵,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深入的了解和研究牛河梁遗址的性质和功能,进而也为探讨红山文化社会的组织方式以及红山文化社会复杂化动力提供新线索。
2、技术准备
人员构成:此次发掘工作由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主持,朝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建平县博物馆和牛河梁遗址博物馆共同派员参与合作完成。
文物预案:在发掘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新颁布的田野考古规程,最大限度的提取更多历史信息。田野发掘严格遵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年),以最小堆积单位为发掘作业的对象,现场及时做好各种信息采集工作(记录、绘图、影像、出土物及相关样品采集等),同时注意现场把握遗迹单位的完整性。建立整体布方体系,统一布方。全面收集考古过程中的各类遗物,人工遗物全部收集,动植物遗存、土壤等样本系统收集并及时检测。在考古发掘过程中注重科技考古及科学技术的运用。正确处理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优先考虑出土文物的妥善保护。发掘现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门的保护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发掘记录、测绘、摄影、测量等工作,保证发掘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安排专业文物保护技术人员负责出土文物安全保护、现场提取、室内的修复文物等。本单位已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考古学院等科研机构签订科技考古研究的合作协议,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对出土的各类遗存进行碳十四测年,人骨和动植物标本鉴定分析。此外,我院常年从事田野考古发掘项目,已建立了相应的保护机构,并获得可移动文物修复单位一级资质(文物博函[2011]1946号),拥有相关的保护人员和设备,具有对考古发掘现场和出土文物的进行有效管理和妥善保护的能力。
图四 采用RTK进行布方
图五 现场对人骨进行加固处理
图六 对土样标本进行浮选
三、简要工作经过
2020年发掘工作从5月至11月底。此次发掘共布5米×5米探方40个,外加扩方,总面积约1100平方米,共发现房址3座,灰坑22个、壕沟(聚落环壕)1条。出土遗物主要为陶器、石器、骨角器和贝器等,数量近60余件。确认该聚落址周围存在人工环壕,使聚落布局更加清晰;明确发现兴隆洼文化时期的遗物,使聚落址内涵更加丰富。
图七 2020年发掘后全景(东南-西北)
图八 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领导检查工地
图九 省文物局、省文化演艺集团领导检查工地
图一〇 省文物局专家组中期检查工地
图一一 发掘现场工作照一
图一二 发掘现场工作照二
四、遗迹清理情况
遗迹主要有房址3座、灰坑22个和壕沟(聚落环壕)1条。
1、房址
根据其形制大小和功能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型房址,为人居住的房屋。今年只发现一座大型房址F11,该房址居住面被破坏掉了,只保留有一个坑式灶Z1,灶内堆积可分为两层,上层为黄褐色五花土堆积,应是房址废弃后形成的堆积,第二层为灰白色草木灰堆积层,应是灶址使用时形成的堆积。
图一三 F11的灶址全景照片
二类是小型房址,包括F9和F10,该类房址面积约4~10平方米。如F9面积约6平方米,平面为圆角方形,没有门道和灶址,地面保存较好,铺垫一层含有白色小石子垫土层,较坚硬,北部被一灰坑打破,底部四边共有九个柱洞,柱洞直径约15厘米,深度约25厘米。房内堆积出土遗物较少,多为碎陶片和细石器等,均为废弃后形成的堆积。由于其紧邻大型房址,推测其应为大型房址的附属建筑,做仓储之用。
图一四 F9全景照片
2、灰坑
平面为圆形、椭圆形、长方形及不规则形,多数灰坑出土遗物较少,多为零星碎陶片和细石器等。如H25平面为椭圆形,坑壁斜直,平底。出土多件可复原陶器和石器等。
图一五 H25发掘前全景照片
图一六 H25发掘后全景照片
其中H30的性质和结构均与其他灰坑不同。平面为圆形,坑壁近直,壁面有一层红烧土层,似经火烧而成,平底,底部较坚硬,但底部不见火烧痕迹,其内堆积为黑褐土堆积,也不见焚烧形成的草木灰堆积,推测该灰坑在废弃前应该有一定的特殊用途,其性质有待进一步研究。此外,该灰坑内出土遗物均为兴隆洼文化时期的,这与其他遗迹均不同,这也证明了该遗址内涵较丰富,延续使用时间跨度大,为探讨遗址的形成和演变提供了宝贵的实证材料。
图一七 H30全景照片
图一八 H30火烧坑壁照片
图一九 H30出土遗物照片
3、壕沟(环壕G2)
目前已发掘清理位于T2438——T2448内东环壕的一段,长55米,其开口于一层下,打破第二、三层堆积,沟体整体形状规整,近正南北向,上口宽底部窄,斜直壁,平底,部分内侧沟底有生土二层台,外侧不见该种情况,上口宽约2、深约1.2米,其内堆积为多为黑褐土堆积,也有黄褐色五花土堆积,堆积情况各段略有不同,这对于确认其分布情况增添了难度。在T2439内未发现环壕的踪迹,对其进行解剖也未见明确壕沟迹象,推测该处应为保留的出入口或门道所在位置。目前经初步勘探已确认其东北转角位于T2463(虚拟布方)探方内,在该探方内开始转向西北方向,延伸到T1170内消失,目前正在进一步勘探确认中。东南转角位于T2306(虚拟布方)探方内,在该探方内开始转向西南方向,由于突降暴雪勘探工作暂停,只能等到明年春季再继续勘探找寻其踪迹。
图二〇 G2发掘前全景照片(上西下东)
图二一 G2发掘后全景照片(上西下东)
图二二 G2(T2458)解剖面照片(南-北)
图二三 G2(T2463)东北转角
图二四 G2(T2438)出土遗物
五、出土器物情况
出土遗物可分为陶器、石器、骨角器和贝器等四类。
1、陶器 可复原陶器较少,多为碎陶片,目前已复原陶器十余件。质地以夹砂黑陶为主,泥质红陶次之。器形有罐、盆、钵、碗、器盖、器座、塑件等,纹饰非常丰富,有刻划之字纹、直线纹、旋涡纹、附加堆纹、戳刺凹点纹、弦纹、篦点纹、篮纹、黑色彩绘平行线纹、红色彩绘等。
图二五 出土陶器一
图二六 出土陶器二
图二七 出土陶器三
图二八 出土陶器四
2、石器 以磨制石器为主,器形有斧、锛、镞、锄、铲、锤、耜、磨盘、磨棒、纺轮、有孔石器等。出土了大量细石器,有石核、石叶、刮削器、钻等。此外,出土一件小型石雕人头像,其利用一段残磨棒简单打制而成,在磨棒两个侧面对称打制出凹坑状的眼睛,利用楞作为鼻梁,在其上打制出凹坑状嘴。
图二九 出土石器一
图三〇 出土石器二
图三一 出土石器三
图三二 出土细石器
图三三 出土石人头像
骨角器 出土数量较少,主要为锥和针等。
贝器 出土数量较少,主要为装饰品等。
图三四 出土骨、贝器
六、重要遗迹保护情况
目前发现重要的遗迹仅有房址、灰坑和壕沟,发掘结束后我们采用过筛的细面土进行原址回填保护。遗址四周设置保护围栏,安排专门看护人员,日常做好巡查看护工作。
七、主要发现、认识收获及学术意义
1、主要发现
一是通过发掘确认了该遗址是一处以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为主体的聚落址,但是其中包含有早于红山文化属于兴隆洼文化时期的遗物,可见该遗址的内涵较丰富,其年代延续较长,时间跨度较大。
二是在聚落址四周发现并确认了聚落环壕的存在,根据其出土遗物可知应为红山文化时期的环壕,初步勘探可知其东半部环壕呈椭圆形,南北最大直径约350米,东西宽度还有待进一步工作。
三是整个遗址内地房址分布是有一定规律性的,南北向成排分布,每个大型房址周围有与其相邻的小型房屋和数量不等的灰坑分布。
2、认识收获和学术意义
一是辽宁省首次发掘这种红山文化时期的大型聚落址,发现了明确的房址等重要遗迹,并且在聚落址四周发现并确认了聚落环壕的存在,根据其出土遗物可知应为红山文化时期的环壕,对于红山文化的研究提供一批崭新的研究材料。
二是通过发掘所发现的遗迹和遗物,初步确认了该遗址是一处以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为主体的聚落址,目前仅发现一座兴隆洼文化时期的灰坑,其余遗迹均属红山文化时期,遗物也是以红山文化时期的为主。此外,通过调查和勘探在遗址西部和南部发现可能存在同时期的墓地和窑址,可见该遗址的内涵较丰富,其年代延续较长,时间跨度较大,对于进一步认识红山文化将会提供一个新的角度。
三是该项目横跨的区域和范围都较大,并且发现的遗址数量较多,这样导致工作量很大,又限于时间和人员有限,要想做好该项目,必须要有一个整体的规划,要突出重点,以重点为中心带动周边区域,做到从横向大范围布设中心点,再纵向将各个中心点有效的连接起来,最终才能有一个更大、更高的宏观认识。
(图文转自:“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众号)
责编: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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