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档案局机构职能
奉贤区档案局馆位于奉贤区南桥镇远东路2670号,1986年8月27日建立,是中共奉贤区委、奉贤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部门。2001年11月,区档案局列入奉贤区区政府序列,增设党组。2009年2月,区档案局归区委办公室管理。现有内设3个科(室),即:办公室、科教法制科、业务指导科,人员编制11人。它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订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对本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监督、指导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负责对全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工程项目等“六重”档案的登记、监管和验收;组织、指导全区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教育,制定全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负责档案人员的培训;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959年5月7日,中共奉贤县委办公室档案室和奉贤县人委办公室档案室合并,组成奉贤县档案资料馆,1962年更名为奉贤县档案馆。奉贤区档案馆是中共奉贤区委、奉贤区人民政府直属的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全区各类档案的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1999年5月晋升为上海市一级档案馆;2007年4月通过市一级档案馆复查认定;2009年9月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2016年9月成功创建为全市首家国家级数字档案馆。2004年被区政府指定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和依申请集中受理点,被区委宣传部命名为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馆人员编制20人,内设接待管理科、征集编研科和信息技术科。它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档案资料的接收、保管,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便于社会各界利用;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鉴定,编制检索工具;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运用档案资源加强档案宣传,开展各类社会教育活动,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负责全区现行文件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整理、排列上架工作,并及时对外提供阅览和查询利用;研究整理和编辑出版有关档案史料、资料,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奉贤区档案馆库房面积为3550平方米,馆藏档案门类齐全、内容丰富,地方特色突出,较全面地反映了奉贤的历史面貌。按历史时期分为建国以前的档案和建国以来的档案,建国以前的档案分为明清档案和民国档案。建国以来的档案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及区属各单位形成的文书、专业、声像、实物、科技等门类档案。馆藏资料十分丰富,有党史资料、文史资料,各种史志、工具书,还有多种报刊杂志。其中比较珍贵和有特色的有:江泽民、胡耀邦、费孝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形成于清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的鼎丰公记酱园合同议据和《补刊段氏说文解字注》,出版于康熙32年(即1693年)的《杜诗祥注》,规模庞大的《施氏宗谱》以及清代奉贤籍画家尤士芬于清道光壬寅春(1842年)所作的《桃源问津图》等画作和腾白也的指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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