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墓杂草丛生已难以辨识 他们出手找回了“消失的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保护红色资源,捍卫英烈荣光,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责。日前,山西怀仁市检察院与陕西安康市检察院联动履职,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捍卫英烈荣誉的法律监督作用,成功为赵守成烈士修缮了墓地,让后人祭奠缅怀烈士有地方,让红色故事、红色基因可以代代相传。

后人祭奠

烈士墓地杂草丛生

近日,怀仁市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赵守成烈士的墓地,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缮维护,墓地庄严肃穆,面貌焕然一新。而在不久前,烈士后人赵晋(烈士之孙)回到家乡,想要祭奠爷爷时,才发现墓地周围杂草丛生,墓地特征已经消失,难以辨识。经过多方了解,才得知该处土地已由土地承包人于某某、贺某某流转给他人用于集约化玉米种植。对此,赵守成后人走进了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该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地域划分,将案件线索移交山西省检察院。今年4月22日,怀仁市检察院受理该案。

经调查核实,赵守成(1920-1945),怀仁市亲和乡草地村人,1943年8月参加革命,曾任怀仁三区政委,1945年在应县桥头搞调粮工作时被日军杀害,1983年4月25日被民政部评定为烈士。其牺牲后埋葬于怀仁市亲和乡草地村赵家祖坟地里,其后人定居于陕西省安康市。2019年,赵守成后人回怀仁市祭奠时发现,赵守成墓所在的土地已被当地村民于某某承包耕种,便将此情况反映至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协调后达成“由草地村留出墓地土地,烈士家属出资修坟”的口头意向。今年3月,赵守成后人准备重修赵守成烈士墓,因与土地承包人于某某无法达成一致,烈士墓无法修建。

用脚步丈量

确认墓地方位

革命英雄牺牲后葬于祖坟,多年过去,该片土地已被于某某承包耕种,烈士后人准备重修烈士墓,却未能与土地承包人于某某达成一致,致使烈士墓无法修建。今年4月22日,接到案件线索后,怀仁市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刚刚履新的检察长闫全书第一时间带领专案组成员深入实地走访了解。同时会同朔州市检察院、安康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马不停蹄地赶到亲和乡召开了由办案人员、烈士家属、乡村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三方会谈,对案件线索进行仔细梳理、分析研判。

“当时正值春耕前夕,解冻的土地加上塞北特有的‘大黄风’,办案人员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农田地里,调查发现赵守成烈士墓所在地现场杂草丛生,没有任何标识和保护设施,墓地基本与周围地面齐平,墓地特征已经消失,难以辨识。在草地村干部及赵守成烈士后人的指认下,办案人员用脚步丈量,大致确认了烈士遗骸埋葬的土地范围和四至界畔。经进一步了解,该处土地已由土地承包人于某某、贺某某流转给他人用于集约化玉米种植。”专案组检察官在乡、村有关负责同志的指引下到亲和乡草地村赵家祖坟所在地现场查看,承办检察官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旧历历在目。

经过调查了解,实地查看,5月11日和5月13日,怀仁市检察院分别向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怀仁市亲和乡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烈士墓存在的问题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墓地找着了,建议发出了。至此,为赵守成修缮墓地成了检察干警和赵守成后人的心愿。

烈士墓地修缮了

耕地明朗了

收到建议后,多部门联动,开启了烈士合法权益保护行动……随着案件的深入,案件的争议点愈加明朗。烈士后人希望恢复坟地盘子,并对坟地进行修缮,用地二分四;承包人只承诺留出一个坟头的地,不答应留出二分四的用地,他认为在地块中间留出一块地,会使所承包的耕地减少,并且影响整块地的管理。

围绕烈士墓用地和修缮资金的问题,闫全书亲自协调,几次找土地承包人、亲和乡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最终大家达成一致,在保障土地承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由亲和乡政府将赵守成烈士墓所占土地进行了补偿回征;由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对赵守成烈士墓按相关标准进行重修,后续的日常维护与祭祀工作则由烈士家属承担。当拿到各方达成的协议时,赵守成烈士后人赵晋(烈士之孙),满含泪水地向检察官说:“我们也没想到,检察院领导的工作态度这么好,工作效率这么高。在土地置换中,检察长亲自协调,最终把土地承包人的工作做通,把修坟的事谈妥,真的是谢谢你们了!”

为了推进案件办理,扩大办案效应,怀仁市检察院还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烈士家属参加,就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和对烈士墓地重修保护的具体问题进行听证。大家纷纷表示:“赵守成烈士墓地成功修缮,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明朗,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在整个过程中,你们秉持谦抑的态度,平衡各方利益,在不损害土地承包人权益的前提下,多方做工作,用心用情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位,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我们点赞。”亲和乡政府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丁是丁,卯是卯,是谁的责任讲得清清楚楚,既讲法理又讲情理,为我们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我们为你们鼓掌。”

“案件办理中,怀仁市检察院与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紧密配合、联动履职,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平衡保障农村土地承包人权益,多方协调并通过公开听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行政机关、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闫全书说。

(来源:检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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