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俄租界旧事

十五、俄国领事馆大楼

1861年,沙皇俄国在天津设立领事馆,最早在东门外。随着租界的开辟,俄国领事馆迁至英租界。最初在海大道内侧(大同道、承德道之间),后迁至御道(今泰安道)右侧,与美国领事馆遥遥相对,再后来迁至河坝路(台儿庄路)。

1900年,位于河坝路的俄国领事馆被清军的大炮摧毁。俄国领事舒伊斯基丢下烧毁的领事馆,逃到英租界工部局戈登堂躲藏。舒伊斯基担惊受怕,渴望休假,终于得到批准。此后,俄军总司令阿列克塞也夫的外交顾问科罗斯托维茨任代理领事(后任驻华公使),由于俄国领事馆被炸,他将萨宝石洋行老板斯塔尔采夫在英租界的寓所作为领事馆。不久,科罗斯托维茨调离,领事馆秘书珀珮被任命为领事。珀佩参与了俄租界的划界谈判。

1901年3月22日,天津俄租界正式划定以后,俄方宣布俄租界是俄侨的自治领域,计划在原武备学堂故址建立俄军阵亡将士纪念碑和领事馆。1902年5月,珀珮回国,禀告都统衙门,领事一职交给来觉福继任。来觉福在北洋大学堂担任俄文教员,在《国立北洋大学卅周年纪念册·本校前任职员教员表》中有明确记载。来觉福正式出任领事后,开始酝酿在原武备学堂前,即俄国浮桥附近建造一幢华丽的方形大楼作为俄国领事馆(今十一经路88号)。据1903年12月22日《大公报·俄署工竣》记载:“天津俄租界新建之领事署外面妆饰兹已工竣,该署形势甚为可观。”这则消息根据英文《益闻西报》翻译过来,可见俄国领事馆于1903年12月正式竣工。

俄国领事馆大楼坐北朝南,两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784平方米,内部共有39间房屋。该建筑风格仿中世纪俄式办公楼,外立面为混水墙面,顶部为瓦屋面坡顶。整座大楼平面呈“凹”字。俄国领事馆大楼正面朝着海河,主入口、侧入口设有拱券门,门上有挑梁支撑的阳台。大楼首层窗台、窗套及角柱等均为石材砌筑,墙面粘有黄色瓷砖。大楼的内部装修考究,木质楼梯、木护墙板,墙壁下用花岗岩砌成。领事馆内部房间高大明亮,双槽窗,天花板有灯顶灰线。另外,领事馆附设花园风景宜人。

俄租界实行董事会管理制度,俄国驻津领事为董事会主席,北京俄国公使对董事会拥有否决权。由此可见,沙皇俄国政府获得了租界地区的行政管辖权,但是他们必须通过购买租界内的土地,才能从以前的中国土地业主手中取得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这些土地是俄国政府借助于华俄道胜银行以贷款的方式提供资金购得的。俄国政府再通过驻津总领事将土地转售给私人,购买者的地契过户手续需经道胜银行审查确认。可见,俄国领事不仅仅是外交官,还具有俄租界行政管辖权,后来这一权力由领事馆交给了租界工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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