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年间文物“奉宪示禁碑”回到青阳

2020年4月,一件清嘉庆年间的文物——“奉宪示禁碑”从江扬州辗转回到安徽青阳,现存于青阳县博物馆

此块“奉宪示禁碑”高140厘米、宽75厘米、厚15厘米。碑石质坚固,历经风雨侵蚀但文字内容仍清晰可见,对研究青阳历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示禁碑”是我国古代官府“告示”碑的一种,其行文格式如现在的布告。该碑为“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立。碑文反映了当时部分村民不守规则贪利开垦、破坏农田、山场、坟地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现状。当地人自发组织、通过制定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严究严办的管理制度,达到净化风气、保障秩序的社会效果。“奉宪示禁碑”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民众对安定、和谐、法制社会的渴望和诉求,为研究清嘉庆年间青阳县的民风民俗、社会治安、村民自治等提供了研究实例。

此次文物回到青阳源于江苏宿迁一位徐先生,他在扬州古玩市场“淘宝”时发现碑文上有“江南池州府青阳县”等字样。徐先生主动联系青阳县博物馆,经过文物部门多方协调,徐先生最终将该古碑捐赠给了青阳县博物馆。

(青阳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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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村司法所:“背靠背”化解贫困户烦心事

3月24日,杜村乡垅上村贫困户唐某上班途中,与本乡龙华村郑某驾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致唐某受伤住院15天。由于郑某家庭经济也不宽裕,就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无果。杜村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唐某为贫困户,若不及时解决纠纷,可能会对其正常生活产生影响。4月10日,司法所组织村调解员、法律顾问参与联合调解。

案件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致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充分发挥村调解员及法律顾问的作用,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认真倾听受害方的诉求,向其说明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但也要考虑到对方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同时,引导郑某换位思考,从法律和人道两个方面劝说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经过5个多小时的多轮调解后,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一次性付清赔偿款。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青阳司法行政)

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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