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监测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

导读:旅游资源监测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 1.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 2.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成果 3.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模板 4.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word 5.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前言 6. 旅游资源普查表 7.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招投标 8. 旅游资源普查与开发报告

1.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

文旅局旅游管理职责主要是: 1、贯彻执行中央及上级关于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旅游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旅游和文化事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重大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形象推广,促进旅游事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成果

旅游統计普查是一年一次

3.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模板

主要职能为以下内容: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4.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word

性质 概查专题性 普查区域性 详查片区性、单体性 目的 概查了解某一种或某一地的旅游资源基本发育概括 普查全面掌握某一区域的旅游资源发育状况及变化态势 详查详细了解某一景区或资源单体的详细情况,包括开发条件

5.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前言

我现在就生活在农村,看到一些人整天浑浑噩噩就觉得无比痛心,比如年纪大一点的就赌博为主:纸牌,麻将,六合彩等。要不然就就是一瓶白酒和花生喝一天。少年就知道开鬼火到处炸街,每到半夜让人无比厌烦。下面我就提几个建议

相关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是当前农村的一项当务之急。政府及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软力”的作用,将农村文化事业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积极构筑“充满活力、独具特色”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以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大繁荣,推动农村经济大发展。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关键。必须加大对村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倾斜,切实保障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所需经费。文化部门要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切实抓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等文化惠农工程建设。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寻求社会力量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支持扶助,努力为农村提供满足群众所需的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整合资源,拓宽阵地

  要充分发挥文化站(室)的阵地作用,加强与工青妇学校组织的联系互动。有计划、有组织、经常性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坚持贴近农村、贴近实际,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广泛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使大型、示范性活动与平时的小型、分散性群众文化活动结合起来,让群众就近、方便地参加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多层次、多形式地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创新机制,丰富载体

  建议政府及文化部门,在抓好“送文化”活动同时,更加注重“种文化”工作。一方面要坚持深入基层特别是边远乡村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多为基层选送一批农村适用、群众喜爱的图书,通过乡镇文化站定期将图书流动到村文化活动室,方便农民群众就近读书,真正解决农民看书难的问题;一方面又要加快对农村文艺人才发掘培养与教育。积极开展乡村文化人才资源普查,大力培植文艺骨干。将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乡村文化干部队伍中,稳定乡村两级文化队伍,为基层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使文化下乡活动实实在在地惠及广大群众。

  (五)突出特色,推动发展

  要加强对乡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着力发展我县乡村特色文化。积极扶持乡村民间文化团体,力争每个乡村社区都有自己的文体队伍。要大力鼓励促进以青化、横渠为代表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锣鼓秧歌、社火、戏曲等民间艺术活动开展;要依托马家镇刺绣工艺品基地的发展,全面打造富有乡村文化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此外每年还要定期组织开展文化艺术和民间文艺展演活动。通过发挥示范引导,以点带面,互相交流,进一步繁荣发展乡村文化,积极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正确引导农村文化的价值走向,巩固发展农村文化阵地,加快农村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篇二:农村文化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随着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xx乡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事业,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遍布全乡的农村乡土文化彰显出其巨大的魅力和蓬勃生机,为xx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xx乡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主要成效

  1、领导重视、加大投入。在乡政府在财政赤紧的情况下,尽力保证文化必要的投入,据统计,近几年来,乡里共投入14万元,文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文化活动得到丰富,为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乡政府以文化站为主体,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乡文化站在圩镇办起了“阅报长廊”和“时事政策博览墙”。乡政府以培育新农民入手,创办了农民知识化培训学校,举办种养、加工培训班24期,培训人数达5000多人次,免费赠送科技书刊和资料 近万份。乡里还办起了图书室、歌舞厅。同时,采取政府埋单,农民看戏看电影的形式,乡政府请县剧团来乡下村巡回演出,乡电影队下村放电影,为农民送上丰盛的精神食粮。()每逢重大节日,乡政府还组织开展“爱xx罗江、美xx罗江”系列文艺活动,从2004年至今,共放映电影210场,为农民送戏40场,举办文艺活动12场,既满足了全乡农民的文化需求,又起到了教育引导作用。

  3、弘扬乡土文化,织牢“乡、村、组”文化网。在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同时,xx乡通过“以奖代扶”的方式,着力构建乡、村、户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全乡已创建了5个特色文化村,15个文化活动室,200个文化示范户,并村经济贫困村的创建工作给予适当扶持。为了让当地农民成为本土文化活动的主角,乡政府以唢呐,鲤鱼灯为依托,经常组织文艺演出、竞技比赛等活动,开展民间艺术汇演,桂竹村鲤鱼灯获得2006年全县民间艺术汇演二等奖。

  4、政府搭台、农民看戏。xx乡从加强乡文化站和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入手,依托县文化局,县采茶剧团,开办了歌舞、乐器书画等培训班。同时,按照“政府出资,乡镇搭台、农民看戏”的形式,定期送电影、送戏下乡,免费赠送图书和科技读物,为农民群众送上文化大餐。乡政府还采取企业冠名,社会捐助等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风格清新质朴的农村文化活动。

  二、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1、农民的文化意识相对薄弱。由于受“经济利益”思想的冲突,一些农民往往忽略了对文化活动的追求。因此,要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增强精神文明和文化意识。

  2、经费投入不大,导致文化事业发展滞缓。由于上级对农村文化事业资金扶持力度不大,乡镇对培育本土文化、民间艺术、添制设备却无从下手。因此,上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农村文化事业。

  3、乡镇文化站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应加强乡镇文化站专职干部的培训,配齐配强乡镇文化干部队伍,解决办公场所,下拨资金建好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增强乡镇文化服务功能。

6. 旅游资源普查表

1、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2、贯彻实施有关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

3、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各地游客的投诉,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4、开展国际、国内的旅游客源市场,搞好我县旅游资源的宣传促销工作。

5、组织管理和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类事务。

7. 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招投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旅游业经营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发展旅游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业发 的产业政策,推动旅游产业市场化,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事业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建立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旅游工作。

第六条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等活动,发挥指导、协调、沟通、服务作用,维护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旅游促进与发展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涉及旅游景区、景点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可以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应当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促销、景区景点开发,以及对旅游事业有重大贡献者的奖励等。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制订交通发展规划,改善旅游客运条件。

市政建设项目和国家大型工程的规划编制和方案设计,应当统筹兼顾旅游开发和相关设施建设。

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设置标准化的旅游交通标示牌、重要景区景点指示牌。

第九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立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旅游信息互通。设立公益性旅游咨询网站。在公共交通枢纽站点、旅游集散站、主要旅游区(点)逐步设置自助交互式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条 建立假日旅游预报制度和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制度。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春节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法定节日期间及放假前一周,通过大众传媒逐日向社会发布主要旅游区(点)的气象、旅游接待承载力、住宿、交通等信息。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通告,就旅游区域发生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情况,及时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发布旅游警示信息。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提供信息、指导培训、帮助协调等方式,促进研制和开发具有安徽历史文化内涵和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市场,实现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结合。

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教育、劳动等部门,加强旅游院校(专业)的建设和旅游科研、教育、职业培训工作,加快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十三条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开发旅游产品,组建大型旅游企业或者成立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拓展国际国内旅游业务。

旅游规划建设

第十四条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 发展计划、本地旅游资源状况以及上一级旅游发展规划为依据,进行经济、社会、环境可行性论证。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相协调。

旅游发展规划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十五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

第十六条 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当地旅游发展规划,并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鼓励开发建设与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相融合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和具有知识性、教育性、趣味性、参与性的旅游娱乐项目。

鼓励发展徽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会展旅游、红色旅游、工农业旅游民俗风情旅游等旅游项目。

禁止设立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旅游项目。

第十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依法有偿出让或者租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合理设置停车场、环境卫生设施、通讯设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紧急救援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以及旅游指示牌、警示牌和说明牌,并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共信息图表符号。

旅游者

第二十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知悉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

(二)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其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五)因接受旅游经营者的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获得赔偿;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旅行社约定的旅游饭店、车船公司、餐馆、购物场所、旅游区(点)等在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服务中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可以直接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经协商一致或者依法确认后,旅行社应当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责任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保护旅游环境,爱护旅游设施;

(二)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三)遵守卫生、安全等旅游管理规定和秩序;

(四)履行旅游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条 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三)申请当地旅游行业协会调解;

(四)依法申请仲裁;

(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经营人员

第二十四条 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证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应当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旅游经营者组织具有 危险性的特殊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旅游经营者从事索道、缆车、观光电梯、游船、汽艇等特种营运的,其设施设备经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第二十五条 旅行社可以接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

第二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自愿加入相关行业协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摊派和检查;有权拒绝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者旅游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公开服务项目、标准、价格,严格履行旅游合同,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组织或者参与损害国家利益、违背民族风俗习惯、有碍宗教信仰自由和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超越核定范围经营旅游业务;

(三)垄断经营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宣传;

(五)欺诈、勒索旅游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向旅游者提供真实的旅游信息,依法与旅游者订立旅游书面合同,安排符合服务质量等级的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按规定推荐旅游者购买意外保险。

第三十条 旅行社、导游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旅游合同;需要变更合同的,应当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增加的旅游费用或者返还减少支出的旅游费用。

第三十一条 导游人员依法取得导游证书后,方可从事导游活动。

第三十二条 导游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不得擅自变更旅游接待计划或者中止导游服务,不得索要小费。导游服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旅行社与旅游者合同约定的标准。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人格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 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者应当加强管理,维护旅游秩序,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卫生、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者应当根据旅游安全、旅游环境容量和服务质量等要求,合理确定旅游接待承载力;在接近其承载力时应当公开发布预告。

第三十四条 旅游景区、景点内有多处景观或者浏览项目的,应当设置单一门票。确有必要实行重点保护的游览点,需要单独收取门票的,应当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实行优惠票价或者免票,并设立明确的标识。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集体组织活动的中小学生免票。

第三十五条 旅游景区、景点票价的制定或者调整,按规定报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国家和省重要旅游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制定或者调整前,应当召开价格听证会。

第三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和卫生管理的规定,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配备旅游安全保护设施,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经营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旅游项目,应当具备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条件、设备和必要的救护设施,并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第三十七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8. 旅游资源普查与开发报告

在我认为,所谓的旅游资源就是是旅游业的基础。旅游资源主要分为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

自然景观资源又包含高山、峡谷森林火山、江河、湖泊海滩温泉、气候等。人文景观资源包含历史文化古迹、古建筑、民族风情、现代建设、饮食购物、文化艺术和体育娱乐等。

自然资源:主要是天然赋存的具有游览观光、休息疗养、娱乐体育等吸引力的地理要素,这些要素或以单体和单体组合,或以某种要素为主辅以其它要素组合构成旅游资源。

地文景观类——山岳形胜、岩溶景观、风沙地貌、海滨沙滩、特殊的地质现象和地貌类型等。

水域风光——河流、湖泊瀑布泉水、溪涧、冰川滨海

生物景观——森林、草原、珍稀树种、奇花异草、珍禽异兽

气候与天象景观——适宜于避暑避寒疗养治病的气候及特殊的天象景观,如泰山日出庐山云瀑、黄山云海以及虽可遇不可求但出现频率较多的峨嵋佛光沙漠海市蜃楼、极地极光等。

人文旅游资源:是指能够吸引人们进行旅游活动的古今人类所创造的物质实体或以其为载体的神话传说名人轶事等。

历史文物古迹——历史遗迹建筑遗址、石窟石刻等

民族文化及其载体——主要包括可视、可感、可参与的特殊民俗礼仪、习俗风情、节日庆典、民族艺术和工艺等。

宗教文化资源: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参观游览型的宗教建筑艺术,如坛、庙、寺、观、带有人格神色彩的大型塑像,以及赋予其中的装饰、雕塑壁画、楹联、碑刻等; 另一类是这些宗教建筑和艺术本身营造的宗教活动场所。如各种宗教的神职人员布道求法,现代旅游者中也有大量专为求神拜佛而光顾宗教寺庙道观的。

城乡风貌:具有视觉形象的历史文化名城、独具特色的现代都市风光,具有清新质朴的田园风光、古镇村落等。

现代人造设施:富有特色、具有规模、某种特殊意义和影响力的大型工程及文化设施。

我是

@西北旅游圈

,专注于大西北深度旅游,关注我免 费获取西北旅游路线和定制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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