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旅游景点食品安全「旅游市场监管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食品安全八大事项是什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
2、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
3、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4、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5、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
6、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
7、食品广告监管制度
8、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
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二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十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新闻媒体依法公开有关信息,通报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二十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制以及属地监管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执法人员。
(二十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工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通知
工商部门在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哪些职能
1. 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卫生计生委、农业部。
2. 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主要职责有: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等。②质检总局的主要职责有: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进境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和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等。③卫生计生委的主要职责有:新食品原料审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批;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审批;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④农业部的主要职责有: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审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从境外引进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向境外输出或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审批;转基因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出口农作物种质资源初审;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等。
3. 其他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有粮食局、海关总署、工商局等,具体的内容你可以去国务院网站查询。
谁有国家质检总局《奥运会期间生产加工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
为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控制水平,确保北京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特制定《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全面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构筑现代化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为目标,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确保首都食品安全,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三大体系。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将食品安全监管延伸到基层。强化食品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建立健全首都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重点区域设置1.5万个监控点,实现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和动态指挥。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检测网络,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统一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和检测信息通报制度,避免重复抽检,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信用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以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为平台,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二)有效控制四个环节。
1.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积极推进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加强对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监督检测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并且已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企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一 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未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畴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鼓励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的种类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添加剂。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等
(2)整合生猪屠宰资源,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关闭不达标的小型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取缔非法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企业的许可条件,原则上本市不再增加生猪屠宰企业的数量,并逐步整合现有生猪屠宰企业。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全面推行HACCP管理认证,对屠宰动物实施全程追溯。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3.规范食品流通环节。
(1)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不安全食品的退出和恢复。严格审查和发放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逐步将监控食品由目前的37类550多种扩大到65类3900种;深入推行食品销售备案、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依法实行不安全食品退出制度。建立食品恢复入市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对申请恢复入市的产品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允许重新进入市场;加强对被退出产品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2)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
牵头单位:市药品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严格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进口食品安全。严格审查经营进口食品注册企业的资质,禁止非注册企业经营进口食品。严格执行以“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证书”和“检验检疫标志”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等
(4)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使新发地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奥运重点地区周边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全部达到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相关标准。全面推行本市鲜肉、蔬菜批发、粮食、活禽、散装、预包装、早市等市场管理规范,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卫生局、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5)构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快食品配送中心建设,大型食品超市要建立 范化的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城区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按照食品种类统一车辆、统一标准;配送食品一律要包装。对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实行冷链运输,逐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服务方式。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郊区物流配送网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
4.规范食品消费环节。
(1)强化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推行HACCP认证。严格按有关要求,规范本市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定并推行本市餐饮企业HACCP管理要求,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大控制力度,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教委、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2)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水库及水库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制定水体、生活饮用水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
(3)实施不安全食品和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制定餐厨垃圾处理规范,明确餐厨垃圾产出和处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不安全食品分类处理的原则和措施。2008年前,本市建成4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200吨,基本满足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的需要。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三)强化落实五项措施。
1.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努力形成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定位准确,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配套,适应首都食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的食品标准体系。到2008年,使全市农业地方标准达到300项,主要农产品有标准可依。做好全市食品企业标准的定期复审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制定本市食品物流配送等地方标准。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各界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相关 业协会
2.加强动物疫情监控。
(1)加强进京动物和动物产品疫病控制体系建设。加快检疫监督站建设,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改善路口监测条件;配备动物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筛选设备及对疑似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采样和保存设备;配备具有兽医专业知识、取得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的人员。动物检疫部门应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进京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对全市养殖场(户、小区)全面实施免疫登记制度,确保应免疫畜禽的免疫率达到100%;对出栏、屠宰的动物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格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执法检疫,防止境外检疫性病虫害传入本市。各级动物检疫和防疫部门应推进研发快速检测和鉴定技术。做好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动态的收集、跟踪、分析和研究,建立应急反应系统,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科委、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等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完善自检体系。推进基地和企业的自检体系建设,对出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确保产品全部合格。健全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自检体系,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大型食品连锁超市全部建立食品自检实验室,鼓励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合作,提高检测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
(2)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依法在本市全面推行不安全食品的企业主动召回制度,对不能主动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将实施退出措施。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等
4.推行电子标签,实现食品全程追溯。以蔬菜、猪肉等重点食品为试点,加贴电子标签,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跟踪和追溯。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始,对食品加载施肥、用药、休药期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并追加食品加工、运输、包装、分装、销售等相关信息。借助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电子标签加载信息的储存、管理和分析。一旦发现问题,通过系统查清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危害。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
5.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1)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根据引发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微生物性、植物性、动物性、化学性和恶性违法食品安全事件等五个类别;根据危害程度,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本市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综合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做 应急响应的启动、分级、救援和终结工作;同时从信息系统、监测数据、物资经费、制度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的保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2)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特别是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工作的重点。建立食品反恐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包括情报信息预报预警体系、相关法律制度体系、防范恐怖袭击专项预案体系和情报会商机制、反恐力量联动机制等。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餐前审查和餐后留样等工作,接待单位和供餐单位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严格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的生产、流通、贮藏、销售和使用备案登记,加强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交通委等
三、奥运食品安全保障计划
在全面提升本市食品安全管理总体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奥运会的特殊需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市旅游局和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安保部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奥运食品的基地安全控制、运输过程安全控制、奥运场馆及重点地区食品安全控制以及食品反恐、奥运期间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做好全国范围内奥运食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二)建立奥运食品安全标准。
奥运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以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为基础,以我国、欧盟及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为参照,对比国内外标准后确定;检测标准主要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同时加强先进技术的研究和转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三)保障奥运食品供应安全。
1.奥运食品供应基地必备资格及产品要求。畜禽养殖基地要严格控制激素、抗生素等兽药的使用,不得使用含有兴奋剂类物质或能够产生相似效用的其他物质,推广畜禽产品无抗控制技术。供应基地要按照奥运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同时做好记录,确保产品全部合格。提前2年定期对备选基地环境(包括空气、土壤和水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安全状况数据库,监测合格的,方可向奥运会供应食品。基地产品要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提前2年对备选基地产品实施动态监测,建立产品安全状况信息库,连续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科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2.奥运食品供应企业必备资格及产品要求。奥运食品供应企业要严格实行HACCP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要按照奥运食品安全标准对出厂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同时做好记录,确保产品全部合格。产品要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经连续1年以上动态抽样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3.对奥运进口食品的要求。奥运食品供应企业在获得准入资格的基础上,要提供符合奥运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经复检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4.保证奥运食品物流配送安全。建立专门的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并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和防爆安检设施。对奥运食品运输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做到专车专用,封闭运输。车上配备对温度、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控的设备。完善运输车辆安防措施,奥运食品运输车辆由固定人员驾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车辆装载的食品须经安检合格后,由专人签封、开封;运输过程中保持信息畅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安保部等
5.对奥运食品实施全程追溯。奥运食品要全部加贴电子标签,电子标签拟采用国际先进的非接触性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实现奥运食品的全程追溯。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四)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
1.建立奥运食品安全数据库。奥运食品安全数据库包括奥运食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进口食品企业、餐饮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等备案数据,对奥运食品生产基地及其产品、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进行动态监测的数据和对奥运场馆内外现场巡查的数据。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构建奥运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构建由所有奥运食品备选供应基地和供应企业组成的自检体系;完善快速检测体系;建立承担奥运食品供应基地环境监测及奥运食品检测等工作的实验室检测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检测机构、相关科研院所
3.建立奥运食品兴奋剂控制机制。加大对生产源头的控制,严禁使用兴奋剂类或能产生相似效用的物质。对备选养殖基地提前2年实施兴奋剂类物质动态监测,保留所有记录,建立完整的 据库。一旦发现阳性样本,立即启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兴奋剂检出事件。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北京奥组委医疗卫生部、相关研究单位、相关检测机构
4.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在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基础上,在奥运场馆内外重点地区的餐饮场所设置信息监测点,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快速、全面掌控奥运食品安全状况。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各区县政府
(五)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控制。
加强奥运场馆内的食品安全控制。在奥运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奥运场馆内的厨房、餐厅、各种饮食供应点合理设置电子监控设备,采集信息。制定奥运场馆内食品卫生设施、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执行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对奥运村餐厅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从业人员健康、厨房和餐厅的卫生状况等进行检查;对奥运场馆内其他监控点加强食品原料、食品温度、卫生状况、用餐环境、垃圾处理等情况的检查,并形成记录。
加大对奥运场馆周边地区、旅游景点、繁华地带、宾馆、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合理配备执法检查人员、移动监测车,加大对经营证照、环境卫生、卫生设施、冷链运输等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六)奥运食品反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制定奥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协调机制,与奥运医疗急救体系搭建沟通渠道。制定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按危害和风险程度对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2.做好奥运食品反恐安全保卫工作。在全市建立食品反恐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对奥运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厨房、餐厅、咖啡厅等重点餐饮场所及生产、运输等环节的监控,加强对食品、饮用水中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和致命生物制剂的检测工作。一旦发生食品恐怖事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工作。增添部分反恐装备,如通讯设备、快速检测设备、便携式执法检查设备等。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北京奥组委安保部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奥组委医疗卫生部、运动会服务部等
(七)搞好专业培训及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按岗位进行分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奥运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知识、卫生操作规范、职业道德及奥运知识等,培训人员主要包括厨师、餐饮服务人员及餐饮服务商、执法检查人员和志愿者等。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物中毒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知识带进社区、街道和学校。
牵头 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政府等。
工商局能对饭店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检查甚至处罚吗
工商是管营业执照的,不能对饭店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对饭店处罚是越权;
饭店的食品安全检查归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监察支队管辖,有食品安全问题归他们处罚。
工商法 食品安全法 哪个大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该条款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对食品实行“分段管理”。《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工商部门将全面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并直接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流通环节包括商场、超市和食杂店等,这些经营单位将不再需要《卫生许可证》,而是转为办理由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将作为营业执照的前置手续,如果没有“许可”,就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所以由工商部门具体实施《食品安全法》。法无高下,心有大小。
供参考。
对旅游景点按什么法律监管「旅游市场监管涉及到哪些部门」 市场监管
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
一、与旅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旅游法》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与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4、《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5、《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
6、《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标准(附附录A、附录B)》
三、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7、《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9、《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四、福建省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0、《福建省旅游条例》
扩展资料:
在法律层级上,除了《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我国规范旅游活动的法律主要集中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方面,其中还有:
1、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2、规范旅行社旅游经营活动的有《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等。
3、规范导游和领队旅游活动的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
4、规范旅游安全的有《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
5、规范旅游纠纷处理的有《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等。
6、现行有效调整旅游活动的一般性法律还包括《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公司法》、《刑法》等。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景区,是指风景名胜区以及可供人们参观、游览的公园、陵园、寺庙、博物馆(院)等。第三条 在旅游景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经营。严禁无照经营。第四条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应当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举报电话牌。
流动经营或者不便悬挂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佩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服务胸卡。第六条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和扩大营业面积。第七条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不得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第八条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不得转借、出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第九条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纠缠消费者并向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二)销售商品短尺少秤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条件;
(三)销售商品不明码标价或者提供服务不明示价格;
(四)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五)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六)出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七)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八)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个人经营的物品;
(九)从事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经营活动。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加强对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依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八)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十元以上一千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九)项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予以处罚。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 旅游景区内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未作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旅游法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以旅游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狭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其他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有关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务院及旅游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单行旅游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 。
旅游法概念,既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的法规;既包括本国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经我国政府签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以下称风景名胜区),是指包括以夫子庙为核心、“十里秦淮”为轴线,以及朝天宫、熙南里等相关区域,具体范围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执行。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涉及文物保护的,依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保护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风貌、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促进风景名胜区景观、文化、生态统一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法将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要素投入,加强风景名胜区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秦淮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依法将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特色街区规划、城市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建立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制度,保障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第五条 秦淮区人民政府所属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特色街区规划、城市设计;
(二)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风景名胜区服务标准等规范;
(三)依法做好风景名胜区内相关建设项目和各类活动的审核工作;
(四)聚焦文化旅游创意和休闲旅游产业,提升风景名胜区业态品质,统筹风景名胜区重点片区的整体保护、有效更新、活化利用,推动文化旅游功能提升;
(五)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风景名胜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六)协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优化旅游配套服务和改善游览条件,做好夜景灯光照明、店招标牌、店面装饰等日常管理工作,维护风景名胜区公共秩序、市场秩序和市容环境;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养、运行和维护;
(八)建立风景名胜区投诉举报和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或者协助查处风景名胜区违法行为;
(九)协调风景名胜区重大活动的属地保障工作;
(十)市人民政府、秦淮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绿化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行业管理工作,对风景名胜区绿化管理予以指导和监督。
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国家等级旅游景区、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和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商品销售、食品安全、价格、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风景名胜区商业的业态定位、提档升级,支持、推动示范步行街建设发展。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编制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的职责,审批管理建设项目规划资源,指导和监督其他相关的规划编制和建设实施。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内秦淮河水质监测,查处噪声、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房屋使用安全的统一指导和综合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风景名胜区市容市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
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建设、水务、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旅游景区监管信息 景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
1. 景区市场监管局
对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省级精品文化旅游小镇、精品旅游特色村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奖励。
对2019年以来新评定为5A、4A、3A级景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50万元、15万元奖励。
支持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高水平运营,对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补助。
2. 景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
认证蓝V需要准备的材料
1 营业执照的照片
2 申请函 需要打印出来填好,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函我稍后会发给你,没有发你可问我要)
3 其它材料:
①个体户的需要手持身份证拍正反面,身份证上的信息要清晰
②企业,有限公司等需要准备公章在申请函上盖公章
③做食品类生产行业还要准备食品安全许可证等资料
3. 景区市场监管局 海南
不知道问的是不是三亚的南山景区,如果是,南山景区于1993年中国国务院宗教局和海南人民政府批准兴建三亚南山寺,并在寺前的海中塑108米高之海上观音圣像,属于南山文化旅游区。此像由海南三亚南山功德基金会发心敬建,一体化三尊,巍峨壮观,实乃世界造像之最。敬造工程因其规模宏伟、意义殊胜、佛理底蕴丰富,被誉为“世界级、世纪级”的佛事工程。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欣然为圣像题名——“南山海上观音”。1999年,农历九月十九日,南山隆重举行了“南山海上观音”敬造工程开工典礼。工程历时6载,于2005年4月15日建成,2005年4月24日(农历三月十六日,准提菩萨诞辰日)举行盛大开光仪式。
4. 景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什么
文体广电旅游局。景区的行政主管部门为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的原则,景区安全生产监管单位为文体广电旅游局。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景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督促景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 景区市场监管局电话
114是查询电话,只能查询电话号码,他是中国电信的一个查询电话,景区开放不开放和具体的开放时间,这个他是不会回答的,因为他有人工服务和电子服务两种,就没有这个查询内容,所以说你拨打114查询什么时候开门,这个是没有回答的,也想查询景区什么时候开门,应该查旅游方面的热线电话
6. 景区市场监管局职责范围
7. 景区市场监管局怎么样
三清山景区管理局是县级别的单位。
三清山是AAAAA级风景区。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国最美的五大峰林、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世界遗产大会认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区域内展示了独特花岗岩石柱与山峰,丰富的花岗岩造型石与多种植被、远近变化的景观及震撼人心的气候奇观相结合,创造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景观美学效果,呈现了引人入胜的自然美。
8. 景区市场监管局专项检查
全国各大景区实行对军人,烈属,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免费是国家制定的一项照顾政策,各景区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要在售票口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免费告示,以便提醒。如果景区违返规定不向应该免费的人员开放就是不对的,你可向当地的文旅部门投诉。
9. 景区市场监管局职责
1)担任全陪工作的导游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l)实施旅行社的接待计划,监督各地接待单位的执行情况和接待质量; (2)协调领队、地陪、司机等各方面接待人员加强合作,做好旅行各站的衔接工作; (3)配合、督促地方接待单位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交通和参观、游览活动,照顾好客人的生活起居; (4)维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并能提供与之相关的延伸服务; (5)耐心解答旅游者提出的问题; (6)反映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协助开发、设计新的旅游产品。2)担任地陪工作的导游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l)认真做好旅游者在本站的接送服务; (2)严格按照接待计划确定游览日程,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游览、购物、文娱等活动; (3)热情做好导游讲解工作,积极向旅游者介绍和传播中国文化; (4)妥善处理好旅游相关服务各方面的协作关系,认真处理旅游者发生的各类问题; (5)维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提示工作。
10. 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景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各景区管委会又归口所在乡镇和县市区文旅局(文化、旅游)双重管理。
逐级归囗管理是充分调动各旅游景区所在地`的积极性,按归口管理部门的统一部暑要求,做好游客疏导,疫情防控,事故预案,治安治理,景区设施更新维护,人员工作分工及待遇发放,景点日常接待(有收费的按规定结算返还或提成,等等。
各地景区的资源开发,起初大都是当地财政投资,其目的是以当地特色为名片,以旅游为平台,增加消费流通拉动三产,从而提升当地知名度,以促进招商引资,盘活增加财政收入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