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关系经历了哪些阶段,每个阶段有哪些
公共关系观念的演变经历了私利——互利——公利三个阶段:
私利观念阶段(一战至二战时期):单向劝服,反动公共关系。
这一阶段主要是以“企图影响他人,操纵他人”的劝服报道为传播方式,一味强调单方面的利益,为实现一方利益,不惜愚弄和欺骗公众。
私利阶段的公共关系理论和实践,是以“劝服操纵”为基本假设的。认为公共关系就是一种单向的劝说性报道活动。这种观念把公共关系定义为:为了实现主办单位的利益而去操纵公众的行为,常常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互利观念阶段(二战后):双向沟通,交互公共关系。
二战后,公共关系开始由单向的报道活动,逐渐转向双向的有组织的沟通。
互利观念的基本假设在于: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是一致的,越能够满足公众的利益,越可获得他们的认同,越有利于组织的发展壮大。
公共关系从单向报道演变为双向沟通,是公共关系观念和功能的一次重大突破,组织不仅要顾及自身利益,进行单向说服,同时也要兼顾公众需求,进行双向交流。
公利观念阶段(80年代后):达成公共利益,战略公共关系。
重视组织利益,更强调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
公利观念的基本假设在于:一个健康的组织和一个病态的社会是无法相容的,只有组织和相关公众之间的互惠互利是不够的,这种互利的结果可能会带来一些社会矛盾和冲突,从而损害了公共利益,只有组织利益、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相互统一协调的时候,才能够真正实现共赢的局面。
根据以上分析,与私利——互利——公利3个阶段相对应,把公共关系的发展阶段分为反动公共关系(假公共关系)、前摄公共关系、交互公共关系和战略公共关系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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