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选址要求 旅行社地理位置选址
导读:旅行社选址要求 旅行社地理位置选址 1. 旅行社地理位置选址 2. 旅行社所在地理位置及选址评价 3. 旅行社地理位置选址要求 4. 旅行社的地理位置 5. 旅行社地理位置选址怎么选 6. 旅行社选址可以选在什么地方 7. 旅行社选址调查表 8. 旅行社位置选择
1. 旅行社地理位置选址
我公司是中国旅行社协会会员、四川省旅游协会理事单位、成都市旅行社协会副会长单位,是省政府重点扶持的64家骨干旅游企业之一。 2009年6月3日,我公司与深圳旅游行业的龙头企业——宝中旅游正式完成资产重组,更名为宝中旅游·四川新东方国际旅行社,全盘注入“宝中旅游”的先进运营模式,制定全新宏伟的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开拓旅游市场的多方合作,创建三赢合作平台,组建四川最大的旅游管理运营中心,率先实现旅行社经营的规模化。宝中旅游·新东方依照集团公司全国连锁的战略布局,计划全川开设营业网点120家以上,公司实行“八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产品、统一广告、统一财务、统一人事、统一选址、统一形象、统一组团,提升标准化服务。宝中旅游·新东方以“优质、专业、实力”的品牌新形象,倡导“全心全意为你服务”的公司精神,引领行业发展,力争成为全川规模最大、销售网点最多的旅行社,同时带动四川整个旅游行业的自我提升,加速行业服务水平升级,给游客带来真正的“优质实惠,尊贵不贵”的旅游服务。四川宝中旅地址:中国成都市锦里中路12号彩虹大厦7楼
2. 旅行社所在地理位置及选址评价
我觉得是一个城市中消费能力较高,有一定客流量保证的社区,位置不能偏,但不一定是商业密集区。
北京这里那些大旅行社一般都不在商业区3. 旅行社地理位置选址要求
做休闲旅游项目需要规划的手法?
1.所选址位置需要交通便捷以及沿路的指示牌要清晰,可以让自驾的人比较清晰得开到目的地,旅行社也能够比较方便带到,路程不能太长太颠簸。
2.房间的住宿环境要达标国家标准,需干净整洁,客房设计感要吸引人有特色。
3.餐食要健康卫生无污染,适当引入当地土特产。
4.周围环境需有建设游玩的景点和服务,如农家乐的采摘水果、钓鱼之类的。还可以设置麻将室,包间的棋牌室等等,让组团前来游玩的游客有组团的活动。
4. 旅行社的地理位置
文山城開化中路,是文山旅行社中比較知名的旅行社,文山旅行社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安排食宿,旅遊線路提供向導等服務。
文山旅行社隸屬文山州旅遊局,是其下屬經營旅遊業務的獨立法人企業,創建於文山旅遊業起步初期(1993年),堪稱文山州旅行社中的元老。
已滿10周歲的文山旅行社,始終以“服務第一、信譽第一、顧客至上”為宗旨,依托文山州旅遊局雄厚的綜合實力,加之較優越的地理位置和豐富的旅遊資源,借以多年從事旅遊業積累的經驗,組織接待各行各業賓客近10萬人進行旅遊觀光、參觀考察、商貿會議、交流活動。為旅遊者提供食、宿、行、遊、購、娛樂為一體的一條龍綜合性服務。
隨著公司業務的蒸蒸日上,經營規模不斷擴展壯大,現已成為文山旅遊業中的龍頭企業,是文山州唯一一家擁有數輛豪華旅遊車的公司。不但擁有一支素質高、知識全、熱情周到、經驗豐富、應變能力強的國家級導遊隊伍,而且擁有英語、越語、日語、泰語、法語、廣東話翻譯導遊多名,為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旅遊者精心設計了不同標準、不同等級、豐富多彩的旅遊線路,也可根據遊客的不同要求,安排各種特殊遊覽項目和開拓視野的特色觀光活動。
文山旅行社承接辦理到祖國各地的旅遊業務,辦理到周邊國家及東南亞、港澳特區、歐美等國家考察業務。
文山旅行社總經理許青攜全體員工真誠恭 社會各界人士,新老顧客的光臨!
相信我們!選擇我們!我們會做得更好!
衷心希望能為您的生活添上精彩的一筆!
5. 旅行社地理位置选址怎么选
旅行社在选址应需考虑营业场所的地点时,还要考虑所选择的地点是否容易被旅游者找到。
通常,旅行社把营业场所设在主要交通干线,而不会设在偏僻的里弄,在旅行社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立经营场所可以借鉴的同行们的经营经验,变压力为动力,以吸引更多的旅游者。
同时,旅行社相对集中的地区本身就是吸引旅游者前来的、咨询和购买旅行社产品的一个重要因素!
6. 旅行社选址可以选在什么地方
1.商业性服务
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
2.通讯服务
通讯服务主要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
3.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
4.销售服务
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
5.教育服务
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
6.环境服务
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
7.金融服务
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
8.健康及社会服务
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服务;社会服务等。
9.旅游及相关服务
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膳食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
10.交通运输服务
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内河和沿海运输、公路运输服务,也包括航天发射以及运输服务,如卫星发射等;客运服务;船舶服务(包括船员雇用);附属于交通运输的服务。主要指报关 行、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起航前查验服务等。
7. 旅行社选址调查表
看你去哪里旅游了,跟团游还是自驾游,自驾床车还是房车旅行,不同的旅行方式带的东西都不一样,但前期做好旅游攻略是一定有必要的,再带着常用药品,比如感冒药、花露水、、消毒水、邦迪等。当然我推荐你自驾游或房车游,最美的风景都在路上。
8. 旅行社位置选择
团队旅游如何选择合法旅行社?
选择合法旅行社是旅游成功的重要前提之一。合法旅行社拥有提供合格旅游产品的基本条件,同时,这些旅行社在成立之初都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了10万元至160万元人民币数量不等的“质量保证金”。
判断一个旅行社是否合法,要看它是否拥有“一证、一照”:“一证”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表明该旅行社已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经营许可、注册并缴纳了规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一旦发生旅游质量问题,旅游者的合理权益就会得到保障:“一照”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同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还规定,各旅行社在旅游广告及宣传品上,必须注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号码及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旅游投诉电话、业务咨询电话,以便广大旅游者监督。
2、如何区分旅行社的类别?
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
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即招徕、接待国内旅游者,为旅游者在中国境内安排“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国内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数额为10万元人民币。
特许经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的数额为160万元人民币。
其它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的数额为60万元人民币。
3、如何选择旅游目的地?
每年“五一、”“十一”、“春节”及寒暑假为旅游高峰期,如果您选择在这段时间出游的话,最好能避开人流过于集中的热点地区,并请务必选择一家有信誉的合法旅行社参团出游。
4、商定旅游价格时应注意些什么?
“食、住、行、游、购、娱”是旅游的六大要素,也是决定旅游价格的主要因素。尽管您选择的旅游目的地一样,但不同的接待服务标准、不同的旅游服务项目,其旅游价格也不一样。
旅行社推出的旅游产品(线路)的价格,通常指的是团体包价旅游,主要包括:饭店客房、用餐、市内游览用车、导游服务、接送服务、行李服务、游览点门票、文娱活动入场券、城市间交通等。因此,住什么标准的房间、用什么标准的市内游览车、城市间交通是坐飞机还是坐火车,都直接影响到旅游价格。
旅行社常用的“豪华等”、“标准等”及“经济等”等概念,指的是旅游接待服务等级。选择什么等级的旅游服务,要根据您的经济条件和消费计划确定。
旅行社可以根据旅游者的需求,设计旅游线路和参观游览项目以及接待服务标准。旅游者与旅行社商议价格时,要注意构成旅游线路的实质,而不要只看价格的高低。
5、儿童出游时一般享受什么样的优惠条件?
按照惯例,儿童出游时,旅行社一般要根据民航、铁路、公路运输部门及旅游区(点)等有关规定与要求,结合儿童在年龄、身高及住宿饭店时是否单独占床位等因素,在旅游费用方面给予一定的折扣或减免的优惠条件。在这方面,您需要注意以下点:
(1)在报名参团前,一定要将儿童的年龄、身高、及住宿是否单独占床位等住处如实告知旅行社;
(2)将儿童享受费用减免的有关信息写入旅游合同中;
(3)在旅游过程中,出现了旅行社无法预见的收费情况时(临时增加的费用),所增加的费用,通常由携带儿童的旅游者负担;以下两种情形出现时,儿童可能无法享受费用减免:
(1)乘坐包机、专列出游;
(2)出国(境)旅游。
6、作为旅游者,您在订立合同时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享有哪些主要权利与承担哪些主要义务?
(1)在订立合同前,您有要求同您签订合同的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的权利。同时您也有向对方提供能证明您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义务。
(2)合同的订立是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守德的原则上。在此意义上,您既有遵守原则的义务,也有对旅行社遵守原则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当您发现旅行社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有违反原则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时,您有拒绝签订的权利。
(3)在订立合同时,您有对欲选择的旅游线路的价格构成及其提供旅游服务信息等方面内容的知悉权。但是作为企业法人的旅行社拥有其受法律保护的商业机密,当涉及到此类问题时,您应尊重旅行社的这一权利,这是您应尽的义务。
(4)当合同订立后,没有合法理由,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否则须承担因此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甚至向对方支付在合同履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关于这一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已有明确规定。
(5)当合同订立后您 有旅行社在合同中向您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同时,您也有义务给旅行社以必要的合作,以使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得以变为现实,这也是保证您的旅游质量的必要前提。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应尽全力使其提供的服务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当旅行社有违约情况出现时,您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给对方以适当的配合)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能够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旅行社违约情形出现时,采取适当措施(给对方工作以配合等)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是您应尽的义务。这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明确规定的。
7、如何订立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是有关部门受理投诉、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是保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旅游者在出游之前应当与旅游经营者(通常是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1)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出示《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工作证》,以确定与您签订旅游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
(2)明确约定合同内容,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请您注意以下细节:
A、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如果是火车,应注明车次及软、硬座卧铺位情况;如果是客运汽车,应就其产地、车型、有无空调、座位数等内容作明确描述。
B、游览景点一项,应包括您在旅行社所作广告中所见的所有旅游区(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所作的广告日程约定为合同的附件。
C、住宿标准中应注意对“标准间”一词的理解。一般旅馆、招待所的“标准间”是没有具体意义的,只有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的“标准间”才有特定的内涵。因而,当住宿设施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住宿房间内的床位数、有无卫生间、有无电视机、有无电话等设施、设备。此外,目前不同国家的饭店采用不同的饭店等级标准,所以只要您住宿的饭店位置合理、功能完善、服务态度良好、饮食卫生,这样的饭店就不失为理想的饭店。
D、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在每个购物点所逗留的时间。
E、旅游价格一项,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游览参观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等费用。
F、违约责任一项,应包含纠纷处理方式、投诉机构等。
(3)如果没有合理的原因和对方书面同意,不要随意解除合同关系,否则您将承担由此给合同另一方当事带来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甚至会包括合同履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关于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里有明确的规定。
8、旅游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旅游过程也是实践旅游合同的过程,在旅游过程中,需要旅行社提供合同中未约定的服务时,应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否则,所发生的损失将由自己承担。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保存好旅游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收费凭证,包括购物凭证(发票等)。
(2)尽可能地在旅行社为您安排的饭店或餐馆内用餐。
(3)即使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里,您也有不购物的自由。
(4)在旅行过程中,旅行社与您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旅行社应尽全力为您提供合同约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规定的服务。但是您也要尊重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给予旅行社必要的合作,这也是您应尽的义务 。特别是当旅行社出现失误时,您有必要与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合作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将由您来承担进一步扩大的损失的责任。
(5)未经旅行社工作人员书面同意,请不要自行离团行动,否则离团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您来承担。
(6)衣您按照真实意愿填写《征求意见表》,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征求意见表》将成为保护您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9、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哪些责任?
(1)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各项服务,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旅行社对旅游者就其服务质量提出的询问,应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2)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对旅游目的地可以引起旅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应当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的说明和忠告。
(3)旅行社提供的服务项目明码标介,质价相符,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4)旅行社组织旅游者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就下列内容做出明确的约定:
1)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
2)旅游价格;
3)违约责任。
(5)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它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它旅行社的,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旅行社因《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的原因而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失时,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接受旅游者投诉后,应及时查明事实,确因旅行社过错而致使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旅游者的损失程度,责令旅行社给予赔偿。旅行社拒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从该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中划拨赔偿费用。
10、旅游者有哪些基本权利?
(1)有自由选择旅游商品,知悉旅游产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可以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如实地介绍旅游线路、景点及价格,餐饮、住房标准,车辆车型等情况,然后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2)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旅游经营者的活动不能侵犯这个权利。
(3)享有公平交易、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旅游者对购买的商品和服务要求有质量保障,同时也要求价格合理、公平;对经营者不合法的强行交易行为有权拒绝。
(4)因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失,只要是旅游经营者的旅游商品和服务缺陷造成的,有权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赔偿。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消费者的保护体现在许多方面。旅游消费者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其它权利。
11、旅游消费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1)自助旅游时,如需住店,您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酒店。不同标准酒店价格有所不同,入住时请注意问清价格及相关服务标准。
(2)如您需参加当地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散客成团各种游览项目,请注意该单位是否具有旅行社经营资格,可要求其出具由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门市部资格证书。
(3) 您外出旅游需乘坐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应打表收费,否则,您可拒付车费并可投诉。对于司机推荐消费项目,请慎重选择。
(4)您在购物消费时,请注意查看商品是否标明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等;贵重商品是否具有质量保证单。
(5)您在餐饮、娱乐等场所消费时,应要求服务人员出示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价目表。请您在看清消费价格后根据自身喜好选择消费项目。
12、游客保管好旅游资料有什么用途?
旅游者参加旅游,发生服务质量纠纷,在向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旅行社出具的正规收费发票
(2)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
(3)旅行社拟定的团队运行计划表
(4)合同以外有关事宜的协议书
(5)其它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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